❶ 中国有名的几大证券公司有哪些
现在中国的股市也在不断地发展,各项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中国有几大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指的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主要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的几大证券公司:
第四家证券公司是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9月,是中国首批综合类券商之一,也是一家与中国资本市场一同成长起来的新型投资银行,公司目前注册资本金59亿元人民币,员工近万人,公司总部设在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总而言之,以上几家证券公司都是比较出名的证券公司。
❷ 券商股票有哪些龙头股份
券商板块龙头股票
1、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成立于1995年,上市公司,国内较早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股票、基金交易等业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企业。
2、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于1988年,国内PE投资领域的领先品牌,国内成立较早、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券商之一,以证券为核心,业务涵盖期货、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和融资租赁等多个业务领域的金融控股集团。
3、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始于1991年,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中国市场具影响力的证券公司,大型金融控股集团,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
4、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
证券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公司,始于1993年,规模大/经营范围宽/网点分布广的证券公司,国内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和全能型投资银行。
5、招商证券(股票代码60099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上市公司,成立于1992年,百年招商局旗下的金融证券领域龙头企业,拥有国内首个多媒体客户服务中心。
6、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成立于1991年,A股上市公司,中国500强,亚太市场影响力大的金融服务商,较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综合性证券集团。
7、申万宏源(股票代码00016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大券商,由申银万国证券和宏源证券合并而成,深交所上市公司,经营业务丰富、营业网点分布广泛的大型综合证券公司。
8、银河证券(股票代码60188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中国最佳债券承销商之一,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经纪、销售和交易、投资银行等综合证券服务。
9、国信证券(股票代码00273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始于1989年,源起于中国证券市场较早的三家营业部之一的深圳国投证券业务部,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额持续多年领先。
10、中信建投(股票代码601066)
中信建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为政府、企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优质专业的金融服务。
❸ 可以异地股票开户吗
1、如果您是年满18周岁且持有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投资者,可以开立证券账户。
2、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营业部现场临柜办理或则自助开户。您需要准备好您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以及同名银行储蓄卡(部分银行支持存折)。
如需临柜办理,需要在交易日9-16点直接到营业网点办理。您可以到您当地的证券营业部开户。
如您需自助开户,可以通过券商官网或者手机应用商城下载开户APP,比如广发证券的为“广发证券开户”或“广发易淘金”,自助完成开户手续。开户的时候一般可以选择营业部,您可以选当地营业部作为您的开户营业部,若当地没有,可以选择互联网营业部开户。
3、一般流程包括上传身份证照片、风险测评、密码设置、银行卡绑定、视频认证(双向/单向,广发证券为单向视频,无需排队)、协议签署等。
开户流程一般是支持7*24小时提交的。流程提交后,由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在交易日9:00-16:00开通证券账户。账户开通后,下一交易日才可以交易股票。所以如果您希望尽快交易股票,建议在交易日16:00前提交开户申请。
4、开户时,证券账户可以选择开通上海市场证券账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也可以两个市场的证券账户都选择开通。如果您需要交易上交所以及深交所上市的股票,可以同时选择开通沪市以及深市证券账户。
5、阅读与了解开户协议书以及风险揭示书内容,开户过程中若有疑问及时与客服联系,比如广发证券开户过程中,可以通过“必答”在线联系客服。
6、开户提交后,留意接收短信,手机应用商城或者券商官网下载官方交易软件,比如广发证券的为“广发易淘金”,登录账户检查账户是否已经成功开通与激活,银行卡是否已绑定成功
7、交易前,了解交易规则以及股票交易入门知识。
❹ 证券股有哪些龙头股票
证券龙头股排名前十(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兴业证券(股票代码 :601377)
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证券金融集团,为境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按照客户群体及业务属性的不同,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板块,分别是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海外业务。
2、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券商业综合实力排名第一,国内首家资产规模过万亿元的证券公司;股权业务承销规模债券业务承销规模、资产管理规模等多项经营指标居行业第一:AA级券商,净资本859.06亿元,分公司84家,营业部337家;20年经纪业务收入143.98亿元,证券投资业务收入134.06亿元。
3、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领先的科技驱动型证券集团。自1991年成立以来,公司积极把握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以金融科技助力转型,用全业务链资源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综合实力位居国内证券业第一方阵。随着公司全球存托凭证(HTSC:LI)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成为一家在上海、香港和伦敦三地上市的中国金融机构,步入国际化发展的全新阶段。
4、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2010年和201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公司被誉为资本市场上的“博士军团”成立三十年来始终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具影响力的证券公司之一。
5、东吴证券(股票代码:60155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组建于1993年的苏州证券,历经三次增资扩股,于2010年5月28日改制并更名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总部及注册地在苏州市。目前拥有8家分公司,及48家证券营业网点。
6、东方财富(股票代码:300059)
东方财富2005年1月成立,2008年1月更名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是证券业务、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金融数据服务业务及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等。公司通过以“东方财富网”为核心,集互联网财经门户平台、金融电子商务平台、金融终端平台及移动端平台等为一体的互联网服务大平台,向海量用户提供基于互联网平台应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有证券业务、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金融数据服务业务及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等
7、招商证券(股票代码:60099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百年历史的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传承了招商局集团长期积淀的创新精神、市场化管理理念、国际化运营模式及稳健经营的风格,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8、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
国泰君安,中国证券行业长期、持续、全面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国泰君安跨越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全部历程和多个周期,始终以客户为中心,深耕中国市场,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确立了全方位的行业领先地位。2011到2020年,国泰君安的营业收入连续十年名列行业前三,在致力于实现高质量增长、规模领先的同时,注重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
9、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1年,于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783。经过3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实力雄厚、功能齐全、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全国性综合型证券公司。
10、财达证券(股票代码:600906)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机构字[2002]81号),于2002年4月设立的一家具有网上交易资格的证券专营机构,公司前身是河北财达证券公司(创建于1995年),业务范围有:证券的代理买卖(含境内上市外资股),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自营、基金、资产管理、证券承销、融资融券等业务;注册资本141690万元。
❺ 证券公司主营业务有哪些
证券公司主营业务有哪些
你知道证券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哪些种类和内容吗?事实上,这部分不仅仅是和我们以后希冀的工作紧密相连,还是《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这门科目里的一个重要知识点。不论是为了以后的事业,还是为了现在的考试键腔,我们都很有必要把这些弄清楚。下面一起来看看证券公司主要业务吧!
证券公司主营业务有哪些 篇1
主要有九大业务,分别是: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唯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直接投资业务。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看看这九大业务分别是做哪些内容的工作。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做代理来买卖有价证券,业务收入来源是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该种代理可通过柜台或者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在我国以后者为主。
证券公司从事该业务时,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但该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所以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是非常重要的。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从事该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间接的有偿咨询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证券承销是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有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二者的区别主要在承销期结束后,代销方式会把未售出的证券退还给发行人,而包销则不然,是由证券公司购入剩下的部分,一包到底。
证券保荐是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
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证券获取营利。证券公司开展自营业务,或者设立子公司开展自营业务,都需要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业务许可,证券公司不得为从事自营业务的子公司提供融资和担保。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
融资融券业务
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使他们得以用资金购买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他们卖出,而证券公司则收取担保物。
中间介绍业务
从业该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在接受了来自期货经纪商的委托后,可以把客户介绍给期货经纪商,并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该业务起源于美国。
直接投资业务
证券公司想要开展直投业务,必须设立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简称直投子公司,而不得以其他形式开展该业务,且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审慎尽责。
根据这九大业务,证券公司也都有相应的业务部门,有大量从业人员从事该种工作。了解和学习了这些后,你是否也有了比较感兴趣的业务,打算以后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后,就往该部门进军呢?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眼前最紧要的,还是我们在看好教材的基础上,好好运用高顿题库多做题,也可以报名学习高顿网校的证券从业课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给自己的考试加加分。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即将到来,让我们百尺竿头,更近一步吧!
证券公司主营业务有哪些 篇2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
一、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唤亮培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分为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和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我国证券公司从事的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为主。证券公司的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主要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的证券的代理买卖。
经纪律检查委员会托关系的建立表现为开户和委托两个环节。
证券经营机构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2.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3.不得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允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
4.妥善保管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
5.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接受客户委托和进行清算交割。
6.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违背委托人的指令买卖证券;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定义。P248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又可细分为面向公众的投资咨询业务,为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的特定对象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为本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投资银行部门提供的投资咨询服务。
资格:5名以上证券从业人员;高管中至少1名证券从业人员;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
三、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按照《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四、证券自营业务
(一)证券自营业务含义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两种以上的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净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
(二)证券自营业务的决策和授权
自营业务决策机构原则上应当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
(三)自营业务的操作管理
1.通过合理的预警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拨制度、规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控制自营业务的运作风险。
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身的名义,通过专用自营席位进行,并由非自营业务部门负责自营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自营账户的审核和稽核制度,严禁出借自营账户、使用非自营席位变相自营、账外自营。对自营资金执行独立清算制度。自营业务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自营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自营账户中提取现金。
2.明确自营部门在日常经营中总规模控制、资产配置比例控制、项目集中控制和单个项目规模控制等原则。完善投资论证机制,建立证券池,业务部门只能在确定的规模和可承受的风险限额内,从证券池内选择证券进行投资。建立健全自营业务运作止盈止损机制,止盈止损的决策、执行与实效评估要符合规定的程序并进行书面记录。
3.建立严密的自营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自营部门及员工按规定程序行使相应的职责,重点加强投资品种的选择及投资规模的控制、自营库存变动的控制,明确自营操作的权限及下达程序、请示报告事项及程序等。投资品种的研究、投资组合的制定和决策以及交易指令的执行应当相互分离,并由不同人员负责;交易指令执行应当经过审核,并强制留痕。同时要建立健全自营业务数据资料的备份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自营业务的清算应当由公司专门负责结算托管的部门指定专人完成。
(四)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
1.建立“防火墙”制度;
2.加强自营账户的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控制;
3.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和投资操作档案管理制度;
4.建立独立的实时监控系统;
5.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全方位监控自营业务的风险。
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证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
五、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一)资产管理业务含义(P253)
(二)资产管理业务种类
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为一对一投资管理服务。
证券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法人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三)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规定
1.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客户资产净值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公司可以在上述基础上确定本公司客户委托资产净值的限额。
2.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只接受货币资金形式的资产。限定性集合计划的单个客户资金最低限额为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计划的单个客户资金最低限额为10万元。
3.证券公司应当将集合计划设定为均等份额,客户按其所拥有的份额在集合计划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享有利益,承担风险,投资者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证券公司可依法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l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该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元;参与多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
5.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集合计划,也可以委托证券公司的客户资金存管银行代理推广。参与计划的投资者应当是证券公司自身或者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
6.证券公司进行集合计划的投资运作,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应当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集合计划账户、专用交易单元应当报有关单位备案,集合计划资产中的证券不得用于回购。
7.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按证券面值计算,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l0%,也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l0%。
8.证券公司将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本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与本公司或资产托管机构有关联公司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应当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事后告知资产托管机构和客户,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单个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上述证券的资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3%。
(四)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
1.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客户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经核准的资产管理合同和推广代理协议的约定推广集合计划,指定专人向客户如实披露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全面准确地介绍集合计划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讲解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和资产管理合同的内容以及客户投资集合计划的操作方法,充分揭示集合计划的一般风险和特定风险。
3.证券公司设立的集合计划,应对客户的条件和集合计划的推广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参与集合计划的客户应当具备相应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证券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前,应当了解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偏好等。
4.客户应对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作出承诺。
5.证券公司及代理推广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投资者详尽了解集合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计划。
6.证券公司及托管机构应当定期向客户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及托管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作出详细说明。
7.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保证客户资产与自有资产、不同客户的`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8.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保障集合计划资产的相互独立,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六、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一)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财务状况、合规状况良好;有开展业务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资金和证券;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等。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经营经纪业务已满3年,且在分类评价中等级较高的公司;公司治理健全,内控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公司信用良好,最近2年未有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实现交易、清算以及客户账户和风险监控的集中管理;有完善和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人员、技术、资金和证券。
(二)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加强内控,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资产的安全。
2.开展业务需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3.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
4.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集中在公司总部。公司应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体系,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一业务决策机构一业务执行部门一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5.证券公司应当健全业务隔离制度,确保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分离。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前、中、后台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各主要环节应当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负责。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
1.证券公司账户体系(6个)
2.客户的账户体系(3个)
(四)客户的申请、征信、选择
首先由客户向公司提出融资融券申请。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客户选择与授信制度,明确规定客户选择与授信的程序和权限。证券公司应当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与其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前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
(五)融资融券一般业务P257
七、证券公司IB业务
IB即介绍经纪商,是指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
证券公司可接受期货公司的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
作为期货公司的介绍经纪商,证券公司不得办理期货保证金业务,不承担期货交易的代理、结算和风险控制等职责。
证券公司主营业务有哪些 篇3
(一)资格条件
1.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2)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3)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4)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拟开展介绍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
(5)已按规定建立健全与介绍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及合规检查等制度。
(6)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
(7)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业务范围
1.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2.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应当与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介绍业务的范围。
(2)执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的措施。
(3)介绍业务对接规则。
(4)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方式。
(5)报酬支付及相关费用的分担方式。
(6)违约责任。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证券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规则
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证券公司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者其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1.受托从事的介绍业务范围。
2.从事介绍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和照片。
3.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方式。
4.客户开户和交易流程、出入金流程。
5.交易结算结果查询方式。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与期货公司的介绍业务委托关系,解释期货交易的方式、流程及风险,不得作获利保证、共担风险等承诺,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客户。
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❻ 合肥股票开户哪家证券公司最好
你问的这方面,我的空间里有的资料,直接点我名字就行了。
我们公司周末也可以办理,现在优惠开户,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