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是指出质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质权人,一般情况下是指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将股票质押给券商,获得一定金额的流动资金,并支付券商一定的利息。
按照《物权法》第226条的规定,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也就是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应以登记为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可以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模式。
场内交易,也叫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一种标准化的证券交易,指资金融入方(上市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股票质押给符合条件的登记在交易所的资金融出方(证券公司或其成立的资管计划等)融入资金、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由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场外交易,是除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外,其他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登记的股票质押业务,均属场外交易,场外交易不通过交易所系统,而是直接到中证登办理质押登记,或者通过证券公司远程电子化申报方式办理质押登记。
『贰』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
法律主观:
办理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的方式:当事人就质押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双方共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昌态申请质押登记。且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进行股权质押的登记流程如下:,1、携带相关材料到托管部进行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2、托管部办理质押冻结;,3、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二)所需资料如下:,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渣迅枯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为标的而设定的一种权利质押。出质人可以是作为融资一方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实质在于质权人获得了支配作为质押标的的股权的交换价值,使其债权得以优先受偿。上市公司股权具有高度的流通性,变现性极强,是债权人乐于接受的担保品。,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以分为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在法律适用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首先适用法律关于股权质押及权利质押的规定;其次,适用法律关于动产质押的规定;再次,作为担保的一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还要适用法律关于担保的一般规定;最后,作为一种设定物权的民事活动,它还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共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质押登记。
法律客观:
《担保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认为,在当事人办理质押登记时,登记部门要求登记一个担保期间是不合适的,因此,《担保法解释》规定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但是,《担保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担保物权是意定物权,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设定的。虽然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在法律之外另行创设物权。但是物权的种类有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之分。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除了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当事人可以对物权的有关内容作出约定。《担保法》对担保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因而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应当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就质押合同而言,担保期限属于《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当事人对担保期限的约定只有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等)时,才导致无效。《担保法解释》在这个问题上走了一个极端。这样的规定也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因为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间,并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届满后解除了对出质股权的登记,这时候,即使按照《担保法解释》的规定,这个约定的担保期间对质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质权仍然存在,那么,这个质权如何行使是很成问题的。因为股票的流通性,在出质人已经卖出出质的股票的情形下,质权是存在如洞于出质股票的代位物-出质人出卖股票所得的价金之上呢?还是由质权人根据物权的追及效力,辗转而寻得原出质股票的现行持有人,而对其行使质权呢?无论何种情况,质权人都将处于尴尬境地。如果这个质权是存在于出质股票的代位物-出质人出卖股票所得的价金之上,那么,对这个价金法律没有规定妥当的保全措施这种情形下,如果有质权存在的话,这个质权也与债权无异,只是一种请求权而已,而这又如何能担保债权的实现呢?如果质权人根据物权的追及效力而行使追及权,那么,因为股票的高度流通性,在质权人行使追及权时,原出质的股票已不知转了多少次手,通过追及权的行使而使这多少次交易复原,这将是一种何等艰巨的工作啊!因此,可以说《担保法解释》的这一规定既不符合法理,也不现实。但也正是这样的规定最容易使有关当事方无所适从。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来说,如果质押合同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间,那么,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办理登记,还是置之不顾?如果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按照约定的担保期间办理登记,是否构成侵权?如果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约定的担保期间办理登记,事后质权人又以《担保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起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否应承担责任?在这个问题上,如果质押合同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间,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告知当事人《担保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执意要求按照约定的担保期间办理登记,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已尽了勤勉尽职的责任,不应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以上内容就是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担保期限的规定,希望可以帮到需要帮助的朋友。
『叁』 请问质押是什么意思对股票有何影响
作为不久之前进入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有时候我们也会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后的上市公司公告称要解除质押。那么质押是在说什么呢?质押又有哪些分类?又有何影响呢?今天就让我这个在市场征战多年的老股民给大家科普一下,这一篇就足够大家看了!开始之前,先点击下方链接获取一份机构精选牛股:【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票质押意思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当作是抵押品,找银行申请贷款再或者是给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有一个相对应的概念,叫做股票质押式回购,通俗来说也就是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且也会约定了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需要我们去留意的是,股票质押有严格的限制规定,如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能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是10%。从一个角度看的话,质押的股票已经抵押给其他单位了,所以,质押的股票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质押还有两把悬在头顶的两把利剑,分别是警戒线和平仓线。这么来说吧,警戒线和平仓线分别为160%、140%。如果说股票价格下跌抵触到了质押平仓线,那么质押机构会放出低价卖出质押的股票,造成的一系列影响可不能小看。还有一点要注意,股票质押会被时间和比例而限制,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由双方协商过后得出的最终的一个时间,不过最久期限是不能超过一年时间,60%是质押的最高线。
而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等于就是担保债务的施行,根据法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会把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假若出现了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况,债权人是该早一些享受股权。简单来说股份质押指的就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在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设定限制性物权。当债务人期满了还没有履行债务的时间,债权人还可以依据约定的就股份折价受偿。或者说,就把该股份买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就在平时,可以看看股市播报,了解股市的最新情况,尽早了解股市的交易规律,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以此来避免亏损的风险。投资者朋友想要了解质押情况的话,推荐【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二、为什么会有股票质押?股票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
股票质押其实就是上市公司也会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通常在财务状况不佳,公司经营不善的状况下,于是,一些占股较大的大股东就偏向于这种融资方式。不过要知道,股票质押确实是有风险的,如果说股票价格下跌抵触到了质押平仓线,而且大股东未曾补仓或回购,{还不上,股票质押-22}最终的结果是股价下跌乃至崩盘。所以,作为合格的投资者,要对公司的质押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很戒备。
1、股权质押公告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价短期内有消极的影响,因为股权质押向外界传达着公司现金流不足的状况,市场预期被降低。
2、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对质股票押,对股价的作用更倾向于积极方面。
股票质押对股价是有影响的,但是影响股价的因素众多,必须联系多种的技术指标朝更深刻的方向分析。如果实在没法判断,可以直接进入这个诊股平台,输入股票代码,可以帮你判断解禁股的情况如何,值不值得买:【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三、怎么办理股票质押?
根据物权法做出的规定,签订了质押合同才可以进行股权质押。还要去工商局注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上交相应的文件就好。研究到这里,大家对股票质押的相关内容都清楚了吗?希望你们有所收获,祝投资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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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股东质押股票是什么意思
股东质押股票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以其旅派所有或有处罚权的股票作为出质权,质押给质权人,保证某一经济行为的常见融资方式。一般来说,股票的质押率不得超过60%,出质后的股票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股票可以转让。
大股东质押股票的影响
由于股权质押是股东自身的行为,股权控制主野笑体的更换理论上对上市公司没有影响,但市场会对质押股票的行为做一些文章,从而部分影响上市公司的形象甚至生产经营,从而影响股价。
一般来说,如果股东质押股票的原因是获得现金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解决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企业主营业务发展,等到获得足够的现金,然后赎回证券公司质押股票,那么这种短期股票质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股价上涨。但如果股东颂镇含纯粹通过质押兑现和偿还债务,则可能导致股价下跌。
『伍』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票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是指上市公司把一部分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获取一定的资金,对股票的影响不一定是利空,也有可能是利好,需要根据质押后所融取的资金用途以及公司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
如果该公司因为发展主营业务或者开展新项目,增加公司的竞争力,缺乏资金,进行股权的质押,获得一笔资金,则是利好消息。当然,如果质押的是流通股,投资者需求量不变的情况下,这意味着,供不应求,将是利好消息。
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股票质押,仅是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支付员工工资,这种质押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股票的上涨。当一家公司出现高额质押情况时,比如,质押率超过50%,这表明该公司急需现金,其风险性较高,是一种利空消息。
在股票质押中,流通市值大的股票比流通市值较小的股票更受证券公司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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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什么是股票质押
股票质押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简称,简单来说就是把手里的股票质押了获得一笔资金,到期还款解除质押。
从《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来看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细分为以下3点:
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这一条意味着: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
2、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蓝筹股的质押率是70%,普通股的质押率是50%。
3、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4、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这一条决定了证券公司的分散投资,避免了只有少数个股受到追捧。
5、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将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睐。
(6)关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扩展阅读:
交易申报类型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五)违约处置申报是指发生约定情形需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处置申报,该笔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