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帮证券公司开空头户犯法吗 会有什么风险
证券公司的空头账户,就是指去券商开通了股票账户,烂正但是没有资金注入,不进行任何交易。
开空户是不会违法稿中的,就跟你到银行去开储蓄账户,没存钱,一样的道理。现在不用,不代表以后不用,找各种借口都是可以解释的。
至于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关键就是开了证券账户不要交予他人使用,因为你不知道他会怎么交易,有可能通过你的账户做什么不合规的交易,到时候证监会会找到户主的。
如果只是单纯的开空户,也不给别人用,最多到期限会变成饥敬悔休眠账户,到时候真的要用来炒股,还需要去重新激活这个账户,只是操作比较麻烦,所以不存在什么风险。
现在开空户的很多,券商的客户经理是有开户数量要求的,所以为了完成任务自然就有很多空户的开出了
B. 空壳公司股权有用吗
有用。若该公司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则可以追加未全部缴纳注册资本的股东为被执行槐坦物人,股东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拓展】关于法院强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公司)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同时就可以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其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包括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等进行查询,发现财产就可以进行冻结、划拨、查封,若没有发现财产,可以依法将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传唤到庭,如果仍拒不履行,可以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司法拘留15日,同时把被执行人(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铅液高消费。若有证据证明该公司为了躲避债务转移财产信尘,还可以追究公司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C. 朋友说买股票,如果那公司是空壳公司,股票就会跌死,不会涨,真的有这种事情吗
没有什么空壳公司,你说的所谓空壳公司应该是连续亏损的公司,也就是ST股,ST古有两条路可以走,1是自己扭亏。2是被别人兼并,也就是你说的壳公司,但不是空壳,他们的债务也一起转给卖壳的公司了。太大的壳是不好找到兼并的公司的,所以一般地方政府会给予一定的帮助的,要么承担一定的债务,或者这政策上给予优惠。但也有卖不出去的壳,卖不出去的壳就有退市的风险。
D. 自己注册了家空壳公司,转手卖了。后来发现别人用来洗线。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已经转换成功了,跟个人是没有关系的了。
空壳公司的法律特征
1、从来没有委任董事。
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3、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因此,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时使用,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
空壳公司转让的注意事项
1、公司转让需谨慎,特别是抽逃注册资本或者注册资本出资不实的公司股权转让,有可能使自己陷入更大麻烦。
2、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3、抽逃注册资金不仅属民事违法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空壳公司转让要负责任
公司转让需谨慎,特别是抽逃注册资本或者注册资本出资不实的公司股权转让,有可能使自己陷入更大麻烦。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
“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抽逃注册资金不仅属民事违法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4)空壳公司股票账户扩展阅读:
空壳公司案例
公司空壳的例子:
一、市面上,一些公司秘书、商业服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预先成立很多名字受欢迎的空壳公司,贩卖给未来的客人。例如一些外地商人来本地经商,需要成立本地公司,但是又不知如何办手续申请,即食的方法是买一间空壳公司,再投入业务便可。
二、物业投资者为税务计划,以空壳公司名义持有个别投资物业,达至减少印花税额,及享受更多扣税额的目的。
空壳公司是一个中性的名字,这视乎持手人的用心,例如用以骗人入股,说有大生意,结果是“零”。或开设空壳公司招聘,向求职者收取费用后结业以骗财。如此“空壳”,非公司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