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转让如何避税
一、防止重复交税:采取先增资、后转让的办法避免重复征税。
二、增加交易费用:增加交易费用是财务上的惯常操作方式
三、采取先上市,后转让股权的方式避税
四、不可违法签订阴阳合同避税,存在极大法律风险。
中小企业股权变更涉及哪些税收?
1、印花税
股权转让需要征收印花税,其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缴税主体为股权交易双方,公司不缴税。
如果出现公司代缴税金,需要将其从公司账务中剔除。
2、个人所得税(股权出让方为个人的情况)。
股权转让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出让方应将投资溢价部分按照“资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缴纳主体为股权出让方。股权受让方以及公司不缴税。
如果出现公司代缴税金,需要将其从公司账务剔除。
如果股权出让方为法人单位,股权出让时不涉及所得税税金,其所得合并到法人单位收入计算应税所得。
3、增值税
股权转让目前所得不涉及增值税。
股权转让时,税金如何计算?
1、印花税
由于目前注册资金属于认缴制,因此在股权变更时,往往出现股权实际转让金额与认缴金额差额较大的情况。
印花税是对合约总额进行计征的,而不是实际交易额。股权转让合同,必须体现股权出让方在公司认缴总额、实缴金额以及股权转让金额。印花税以三者金额最大项作为计税基础,而不是一定是某个金额。
但此约定,在不同的地市,甚至同一税务管理局的不同专管员的认知都不同,存在征收乱象。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股权增值金额”(=实际转让价格--实际投资金额-股权转让合理税费)。
简单理解,股权出让方原始投入为:100万元,转让价格为120万元,那么出让方股权增值了20万,印花税交了600元(以120万为税基征收),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39880元。
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入,相当于出让方没有从资产转让收益中获益,因此不存在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会以出让方转让股份所占公司净资产价值为标准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其股权对应净资产,税务机关可以重新核定成交价格,以此来确定所转让股权公允增值,从而确定其是否应缴个人所得税。核定的最基本的标准就是: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当然,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低价也会被允许。
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一文中有详细规定。
股权转让应该注意的问题:
中小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犯得最大的错误有以下几个:
1、公司账面有未分配利润时,直接转让;
股权转让中出现股权增值时,出让股东要根据增值净额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但是其股权对应的未分配利润还是留存在公司里,将来,公司股东进行分配或者股权再转让时,仍需按照“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出现了双重税负。
建议,在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大于“实收资本”时,如果股东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先分配账面利润,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
2、股权转让出现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人员将缴纳税金计入公司费用。此类支出,列支公司支出,存在企业所得税税收风险;代个人支付税款而列支公司支出,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㈡ 股权转让中的税收筹划
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应该明确应纳税额影响因素有哪些,具体到个人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定价、股权原值的大小、计征方式、能否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税务筹划能力与执行能力是进行税务筹划的逻辑起点,每个变量本身又受多种因素影响。
一、利用“正当理由”实现低价转让股权
根据67号文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同时,第十三条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可见,股权低价转让,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从本质上讲这一条与第十条“公平交易”并不矛盾,也是为了让交易价值更加符合实际,但是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在形式审查重于实质审查的情况下,利用上述政策,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可以实现较低价格转让。比如,目前在国内外的大背景下,煤炭等能源企业运营困难,相关转让方可以借用上述第一条进行筹划;对于家族企业内部股份转让则可以通过第二条进行筹划;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第三条,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协议进行“内部”低价转让;第四条则赋予了税务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也为部分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筹划空间。需要提醒的是,该筹划方法的运用,依然面临实质课税被纳税调整的风险。
二、恰当运用“核定”法
67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了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种情形,并明确了核定的具体三种方法;对于转让股权原值,第十七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但是,对于核定方法,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实际上是把权限给了各地税务机关,从之前的各地实践来看,比如,陕西省税务机关会结合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银行存款日记账、实收资本(股本)账面记录、公司章程、等进行审核对比以核定原值,海南省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15%)核定计税成本。
因此,对于部分近年来迅猛发展的行业而言(如房地产等),如果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核定的成本大于实际成本,可以适用这一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然而,由于核定适用情形通常是在会计账册、相关计税凭证不完整的情形下,被转让股权公司面临相关会计制度、税收征管法处罚的风险。
三、变更被转让公司注册地,争取税收优惠或补贴
为了招商引资,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属于“转让财产”所得,应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各地出台的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实际上是降低了实际的税负率。2010年以来,针对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更是一度出现了所谓的“鹰潭模式”、“林芝模式”等,一大批股权转让方实现了成功避税,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利用税收优惠或财政返还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做法通常如下:第一步,将转让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到目标地区,相应的调整经营范围,以满足特定的政策要求,同时与当地政府签署相关书面协议;第二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工商变更,缴纳税款;第三步,根据地方出台的政策及双方协议返还部分税款给转让方。
但是,这种方法目前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2014年年底,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明确清理规范以下三类税收优惠政策:
(1)违反上位法的税收优惠政策;
(2)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政策;
(3)超出税收优惠时间还在执行的政策。因此,在此背景下,税务筹划之前需要对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审查确认,并获得有权机关的书面确认或批复为好。
除了以上三种方式外,在实践中,还有通过向第三方筹措“过桥资金”变债权为股权等林林总总的税务筹划方式,但大多都因操作有诸多不合规之处,潜藏的法律风险巨大,难以实际落地。在上述三种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无效、地方承诺无法兑现、一般反避税被纳税调整等法律风险,尤其需要转让方在企业章程、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合同等文件中对涉税条款进行事先的筹划,华税律师建议,鉴于《税收征管法》修改方案中已加入了事先裁定的规则,转让方更应该在重大交易之前通过税务专业人士的精心筹划,再去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裁定,在提高交易税务成本确定性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㈢ 股权转让怎么做税务筹划
一 、股权转让与避税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一国以至于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其特征有非违法性、低风险和高收益、策划性、反避税性。
二 、避税方式
企业避税的方式多样,从目前情况归纳,大致常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税收的差异性避税
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税负差异避税。
(2)转让定价避税
关联企业高进低出,或者低进高出,转移利润,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等;改变利息、总机构管理费的支付,影响利润;改变出资情况,抽逃资本金等,逃避税收。
(3)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
利用税法中的选择性条文如增值税购进扣税的环节不同,房产税的计税方法(从租从价)不同;利用税法条文的不一致、不严密;还有利用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规定明确期限的。
(4)资产租赁避税
如关联企业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价租赁设备,调节应纳税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最小化;关联企业之间资产相互租赁,以低税负逃避高税负,如以缴纳营业税逃避缴纳所得税。
(5)避税地避税。
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特区、开发区、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低税负地区虚设常设机构营业、虚设中转销售公司或者设置信托投资公司,转移利润从而减少纳税。
(6)运用电子商务避税
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利用国际互联网、局域网等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电子商务活动具有交易无国籍无地域性、交易人员隐蔽性、交易场所虚拟化、交易信息载体数字化、交易商品来源模糊性等特征。电子商务给避税提供了更安全隐蔽的环境。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的隐蔽性,避免成为常设机构和居民法人,逃避所得税;利用电子商务快速的流动性,虚拟避税地营业,逃避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利用电子商务对税基的侵蚀性,隐蔽进出口货物交易和劳务数量,逃避关税。
以上就是税点点对股权转让如何避税问题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㈣ 企业股权转让常见税务筹划方案是什么样
为了有效的减少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收费用,需要在股权转让税务筹划的时候,能够做好方案的制定和选择。毕竟好的税务筹划方案既可以保证筹划顺利,也能减少税收费用。那么企业股权转让常见税务筹划方案是什么样?
3、个人转股合理低价设置。根据规定,部分低价转让股权是合理的,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例如:能够出具有效文件,证明企业失手政策调整而长生极大影响,从而导致低价转让股权或者继承或者将股权转让给具有法律效率省份关系证明的亲人。
4、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一般来说对于没有商是的公司,股权的公允价格是很难获得的。但是市场价格的形成是较为多面的,所以可以通过筹划方式调整市场价格,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企业股权转让在设计筹划方案的时候,如果能够提前了解清楚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信息那么则可以保证税务筹划的合理合法性,避免企业受到税法的惩处。需要注意的是:税务筹划对于专业性要求较高,企业最好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和指导。
㈤ 股权转让如何做税收筹划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到4种税,分别为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一般是万分之五。增值税一般只有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并且持股的是企业才会交。而且也不是很高,按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转让持股的人是个人需要缴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的就缴企业所得税。这个税率就比较高了,根据企业的不同在15%-25%之间。下面就来介绍介绍怎么对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
计算公式:
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税率 (与公司的估值没有关系,因为评估价是能够被操控的。)
股权转让的合理税务筹划
1、将股权以低价转让至有税收奖励政策的地方
2、在有税收奖励政策的地方以市场价格转让至受让方
3、运用企业管理九段技术,运营、筹划,跳出纳税循环圈,把税降到最低
运用九段技术第八模块“公司股权重组风险预控与成本量化”通过跳出纳税循环圈这个模式来进行股权重组的、税务成本的优化和风险控制,达成股权重组高效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