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券商拿着质押的股票怎么处理股票质押影响股价吗
有些对股票质押业务不太了解的人或许会认为,办理了股票质押之后,对方就有权处理这些股票。比如你在证券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后,券商可以转让给别人,卖出后套现,或是拿这些去做融券等业务。实际上,除非你在质押违约前委托证券公司处理,或是你在违约后没有能力赎回这些股票,否则证券公司是无权私自处置你的股票的。首先,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不属于限制转让的股票进行股票质押的时候,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由于只需办理质押登记,而不需要办理股票过户,股票实际上还在你自己的账户里,证券公司自然没有权力随意处置。否则,你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所以你不必担心质押出去的股票有什么风险。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证券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通常会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处置质押股票的条件以及违约后的处置方式。约定处置的情形包括:股票出质人的财务或信用状况急剧恶化,有违约的可能;质押的股票所属的公司出现了重大利空,可能导致股票无法转让;股价已经跌到双方约定的处置线,股票出质人既没有追加担保又没有赎回股票。
再次,如果你已经违约,证券公司通常有三种方式来处置你质押的股票:一是直接在二级市场卖出或者通过大宗交易卖出;二是通过中登公司对违约的质押股票办理过户;三是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置,比如请求法院来拍卖、变卖这些质押的股票。但由于复杂程序,处置速度太慢,一般不选择这种方式。
最后,如果你质押的股票爆仓,合同中没有约定证券公司可以自行处置。而你既不愿意追加担保,又不想花钱赎回这些股票,那么也可以委托证券公司来协助处置。当证券公司卖出你质押的股票后,除扣除借给你的本金和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多余的部分会返还给你。
如果证券公司通过卖出股票的的方式来处置你质押违约的股票,这种大量的抛售通常对于股价的冲击性是比较强的,股价有可能大幅下跌。为了减少损失,券商通常会以相对温和的方式持续卖出,因此股价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比较低迷。
另外,尽管证券公司无权直接处置你的股票,但你质押股票后,相对于增加了证券公司持有这只股票的头寸。证券公司有可能会增加这只股票增加融券业务的比例,或是归还借入的这只股票的数量,从而间接对股票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所以,认为券商不会主动处置你质押的股票,除非你是主动违约或是无力追加担保导致质押的股票爆仓,这种被迫处置大量股票的行为显然对股价是一个利空因素。
Ⅱ 企业把股票回购式质押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可否用来作空
那是不允许用来做融券的,单纯作为质押物其股权的所有者是不会变更的,如果用来做融券会形成实质性股权转移,原质押方所持有的股票会实质性减少:原因在于融券时的交易会产生对股票的所有权转移,如A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某公司的股票,证券公司用自有某公司股票对A进行融券,B从A那里得到了股票,成为某公司的股东,A和证券公司形成的是股票借贷关系,而证券公司在融券期间实际持有某公司的股票数量会减少,这是对于不影响B的股东身份,但如果证券公司拿来融券的股票是某股东质押式回购得来的股票,那么其进行融券时会对原质押方所持有的股票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如果原质押方是大股东或持股比例超过5%,这种持股数量的变化是需要对外公告的。
一般证券公司在回购式质押得到的股票会打包成具有质押物的债权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或信托的理财产品之类的形式对外销售来回拢资金,毕竟这种回购式质押会占用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而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得证券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回拢资金。
Ⅲ 上市公司高管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钱主要干什么用
以5%为标准,达到5%或以上的是必须公告的,主要的参考政策是《上交所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法(试行)》,其中相关条款如下:第四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一)甲乙双方应当具有合法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主体资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适于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情形;(二)甲乙双方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空间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并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质押的标的证券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三)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对信息进行合法验证,同意乙方应监管部门、上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的要求报送甲方相关信息;(四)甲方承诺审慎评估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和损失;(五)甲方承诺遵守股票质押回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规则等规定;(六)甲方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众多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且以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创造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短线交易的规定;(七)甲方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八)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甲方承诺已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了相应手续,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而迅速产生腾达的风险;
Ⅳ 股票质押对股价的影响
股票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是指上市公司把一部分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获取一定的资金,对股票的影响不一定是利空,也有可能是利好,需要根据质押轮逗后所融取的资金用途以及公司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
如果该公司因为发展主营业务或者开展新项目,增加公司的竞争力,缺乏资金,进行股权的质押,获得一笔资金,则是利好消息。当然,如果质腊做卖押的是流通股,投资者需求量不变的情况下,这意味着,供不应求,将是利好消息。
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股票质押,仅是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支付员工工资,这种质押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股票的上涨。当一家公司出现高额质押情况时,比如,质押率超过50%,这表明该公司胡睁急需现金,其风险性较高,是一种利空消息。
在股票质押中,流通市值大的股票比流通市值较小的股票更受证券公司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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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是利好还是利空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把一部分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或者银行,获取一定的资金,对股票的影响不一定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
如果该公司因为发展主营业务或者开展新项目,增加公司的竞争力,缺乏资金,控股股东进行股权的质押,获得一笔资金,则是利好消息,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股票质押,仅是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支付员工工资,这种质押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股票的上涨,是一种利空消息。
在一般情况下,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将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睐,同时,当融资方即上市公司被要求追加质押资金时,追加不及时,出资方即证券公司出于风险考虑,会进行股票变现出售操作,导致股价下跌。
Ⅵ 上市公司把股票质押给证劵公司目的
股票质押给券商后,如果股价低于平仓线,那么券商会要求股票质押方补充资金,以避免被强制平仓,如果公司无法补充资金,券商一般会强制平仓,卖出一部分股票,以达到平仓线以上。
Ⅶ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是利好还是利空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把一部分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或者银行,获取一定的资金,对股票的影响不一定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
如果该公司因为发展主营业务或者开展新项目,增加公司的竞争力,缺乏资金,控股股东进行股权的质押,获得一笔资金,则是利好消息,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股票质押,仅是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支付员工工资,这种质押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股票的上涨,是一种利空消息。
在一般情况下,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将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睐,同时,当融资方即上市公司被要求追加质押资金时,追加不及时,出资方即证券公司出于风险考虑,会进行股票变现出售操作,导致股价下跌。
利空就是指能够促使股价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恶化、银行紧缩、银行利率调高、经济衰退、通货膨胀、天灾人祸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价下跌的不利消息。
利多是指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好转、银行利率降低、社会资金充足、银行信贷资金放宽、市场繁荣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对股价上涨有利的信息。
其他股票名词:
1.利空:对空头有利,能促使股价下跌的因素和信息,如:银根抽紧,利率上升,经济衰退,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等。
2.利多:对于多头有利,能刺激股价上涨的各种因素和消息,如:银行利率降低,公司经营状况好转等。
3.熊市:前途暗淡,股票普遍持续下跌的行情。
4.牛市:股市前景乐观,股票价格持续上升的行情。
5.空头:预期未来行情下跌,将手中股票按目前价格卖出,待行情下跌后买进,获得差价利润。其特点为先卖后买的交易行为。
6.多头:投资人预期未来价格上涨,以目前价格买入一定数量的股票等价格上涨后,高价卖出差价利润的交易行为,特点为先买后卖的交易行为。
7.反弹:股票价格在下跌趋势中因下跌过快而回升的价格调整现象。回升幅度一般小于下跌幅度。
8.盘整:通常指价格变动幅度较小,比较稳定,最高价与最低价之差不超过2%的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