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婆是上市公司的经理,老公可以买老婆公司的股票吗
可以的,这好像没啥关系!
Ⅱ 我有点私房钱,我老公炒股炒了5年多了,也亏了不少钱,现在又想卖房子炒股,我不干,最近我们老是吵架,
现在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底部,五年股票经历还没成熟,房价见顶是不假,股票也到了价值投资区域,如果有多余的房子是可行的,如果是自己住的房子那还是免了,要不然还得租房子住。
Ⅲ 老公要拿老婆的钱炒股可以给吗
我觉得老公要拿老婆的钱去照顾我觉得可以不给因为差五的人很多都亏本
Ⅳ 普通人用老婆账户炒股违法吗
普通人用老婆账户炒股违不违法,恐怕不是证券法这一规定就能够解决的,毕竟这一规定已经触犯了众怒,未来或存在一些细化条款做出新的免责条款。
证券法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单纯从字面看,夫妻之间/子女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使用对方账户都属于证券账户的出借和借用。可能面临证券法一百九十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但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存在借用和出借法律关系,使用对方账户依然是一种共同的理财投资行为,确定为账户出借和借用,合同法上也很难得到支持。证券法硬要插一杠子,认定为账户出借,有点一刀切的况味。
清官难断家务事,证监会要想处罚夫妻之间账户出借,并给予处罚,如何认定,毕竟这个账户夫妻之间都是知道的,有多少盈亏多少资金投资资产归属都是知道的,怎么认定出借,夫妻两人都可以登录,都可以买卖,怎么算是出借账户。
但是一些高管如果使用对方账户,进行内幕交易应该从严处罚,这一点会得到市场投资者高度认可。内幕交易就是偷而且是大偷。
针对证券法五十八条规定,我个人认为证监会应该出台免责条款。限定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子女父母之间的账户使用不属于出借和借用。
普通人用老婆账户炒股?这个条款是写在新证券法里的,原话是这样讲的: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告诉你,这是违法的,不管是你是用老婆账户,孩子账户,父母账户炒股或者打新,都是犯法的,最高会被罚款50万。
当然,网上有投资者说,已经和券商客户经理核实过了,根本不影响,散户家庭成员间相互登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监管力度正在变得严格了,这个趋势是确定性的,假如现在有一些有些券商比较严格,设备操作2个号就有有可能被监控,有一些不会。
可这有什么用,因为监管已经明文规定了,这是违法行为,为了安全起见,普通人自己可以开户,你就开一个户就好,为什么一定要用老婆账户,孩子账户,父母账户炒股。
如果你说你的资产非常多,那么一个户也不会影响你的收益,你多个账户不就是为了打新股,中签赚个鸡腿,你那么多资产,中个鸡腿,对你收益影响不大。
如果你本身资产就不是很多,那么你一个户就可以啊,打新要看市值,你要满额打新才有机会啊,另外,打新运气的成分是最大的,真的不要以为是实力。
另外,如果你原本是把自己的账户出借给别人,那么我建议你,马上停止出借账户的行为,不然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当下,监管要查,马上你就会被查到。最后,出借或者借用证券账户都会面临血本无归、负债累累的局面。
真的,别为了炒股,然后做违法的事,这点是基本的出发点。
从正常意义上来说,我们是一家子,我用自己老婆的账户炒股这根本就没啥,本来两个人的钱在一起,又不牵扯到理财的问题,更不要说违法了,但是从今年3月1日开始新的证券法实施,在同一个设备上登录两个以上的证券账户操作是违法行为,最高罚款50万元。
这可把很多人吓坏了,我父母没有操作能力,我帮助他们做也违法,这简直是无稽之谈那。其实新的证券法的本意是对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游资的拖拉机账户,和法人的违规操作,以及市场上借用多个账户进行量化操作的,毕竟这些在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说才有了新的证券法实施细则。
从防范操纵的规则上来说本是好的,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却出现了很多的笑话,这是规则制定的时候考虑不周造成的,目前这个事情已经引起了舆论的广发关注,其程度不亚于当初的原油宝时间,但越是大家关注的东西,我估计接下来一定会有亲民政策出来,就是对这个规则会进一步细化,一般老百姓的几个账户操作肯定会排除在外的,这样是有助于市场活跃,否则你这样控制一些资金就干脆不玩了,那对国家在税收方面岂不是损失啊。
所以,不要担心,耐心等待通知,你用老婆账户炒股大概率不违法。
要点一:个人出借账户会被罚吗?
此次新证券法修订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
具体在于以下两点:
经咨询中国结算,客服回复称,在中国结算认定下,账户名字是谁的就是谁的账户,默认都是本人操作。理论上,无论是借用家人或朋友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申购新股都属于违规操作。
所以,如果按照法规来,题主的问题就有答案了,从理论上讲是违法的。
但是,证券账户实名制的逻辑在于出借和借用账户的行为背后往往关联其他违法行为,比如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从业人员违规购买股票等。虽然证券法已经明文禁止对外出借证券账户,但实践中很少发现有仅仅因为出借证券账户被处罚的情形。
要点二:出借和借用账户如何认定?
从新证券法规定来看,对于证券账户的实名制管理是从两方面来管理的,即任何市场参与者不能主动出借账户给他人,也不能借用别人的账户,从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对双方都进行了规制。
对于出借账户如何认定?只要达到实际账户开立人将自己证券账户控制权让渡,借用给他人,即证券账户在该期间自己不受控制或者不去主动控制,就可以被认定是出借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认定不问实际所有人是否还能控制账户(账户密码修改),且不以是否有偿为标准。
要点三:使用亲属的账户违法吗?
亲属之间在证券账户开立上,每个人都是独立的自然人,因此即使是亲属之间,也属于出借账户行为。
法律没有除外规定,也没有这种行为不认定为出借的任何可以之处。只要某个开户主体账户脱离自己控制让渡控制权给第三人,即属于事实上的出借或者借用,没有例外。
有专家认为: 亲属之间禁止出借账户没有任何疑义,有这种理解的都是想规避监管的主体,特别是涉及证券基金机构从业人员、上市公司特定人员、监管机构部分特殊人员等。这些人员恰恰是需要禁止出借的重要风险隐患所在。
还有专家表示, 是否属于出借和借用他人账户的行为,往往从账户的控制权来认定。 如果账户所有人和资金所有人一致,例如A和B是母子关系,A将自己的账户和资金交由B打理,这种情况就很难被认定为出借账户。如果账户所有人和资金所有人不一致,例如打新族使用多个账户打新,账户是别人的,但资金是操作人的,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账户出借行为。
问题四:如何规避账户出借的风险?
首先,应当了解出借账户对市场的隐患以及这种行为严重违反账户实名制,对于证券交易秩序、证券交易监测、证券业反洗钱,以及违法违规场外配资等,都会造成严重的监管盲区和市场风险。
提醒大家,不管是何人借用账户,均应拒绝,让自己避免陷入风险之中。出借证券账户给他人,借用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或其他违法行为,而不巧的是出借人刚好又知情的话,那么出借人和借用人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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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执行新的《证券法》,第58条有个规定:出借账户给别人使用,最高可以罚款50万元。
于是乎,各种吐槽出来,有人就在说夫妻之间的证券户头往后不能随意操作了,也不能借用父母的证券账户来申购新股和可转债了。
这种担心至少在目前是多于的。
新证券法的规定主要是防止为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多账户来操纵股价,是用来打击违法行为的。
首先,夫妻之间婚后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除特别协议外)。
用妻子或者丈夫的证券账户来投资股票,完全是家庭的共同的理财行为。
其次,家庭中投资股票也是需要专业知识的,
看谁投资股票获取利润多,自然是可以谁来操作股票的;
第三,鼓吹用丈夫或者妻子的账户来投资股票就属于违法的,完全是噱头。
日常生活中,你用你老婆买来的东西,难道是借?
所以不要偷换概念!
注意!!
最近关于出借证券账户法律风险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借用亲属账户是否造成违规,以及是否会被罚款的消息刷屏了。
网友热议的原因有几点:
1、上市公司违规罚款60万,我借用我妈账户打个新股50万罚款?
2、夫妻是共同财产,难道用老婆的账户炒股涉嫌违规?
3、爸妈不会炒股,让我帮他们炒作,违规了?直系亲属也不行?
确实!
从逻辑上来说,这些行不通的。但规定真的是如此的吗?我们来看看!!
1、此次新证券法修订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理论上,无论是借用家人或朋友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申购新股都属于违规操作。
但是实际情况下,几乎很少有看到个人因为出借账号被处罚的情况,不过对于这一点确实存在违规,就看以后会不会严打。
说实话,这也是大家比较在乎的地方。我认为确实也需要更完善一下,管理层的目的是打击内幕交易和老鼠仓,以及许多金融从业人员的“暗箱操作”,但普通投资者也被纳入其中,就有些.....
2、 出借和借用账户如何认定?即任何市场参与者不能主动出借账户给他人,也不能借用别人的账户,从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对双方都进行了规制。
3、 使用亲属的账户违法吗?亲属之间在证券账户开立上,每个人都是独立的自然人,因此即使是亲属之间,也属于出借账户行为。
结论:从1-2-3点来看,你用亲人的账号进行操作,其实也构成了违规,可能需要处罚50万以下的罚款。
但是,具体会不会罚,会由证监局根据案情具体酌定!
我认为,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许多事情还是应该酌情处理。毕竟在目前这个 社会 里,为什么财富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但是账户是独立的?
这显然说不过去啊。
你认为呢?
用老婆账户炒股,目前是违法了。
按照新《证券法》的规定,禁止出借个人证券账户,否则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有的券商也向客户发了通知称,凡同一手机,同一电脑的MAC地址,不得登陆两个以上不同身份的账户交易,超出将被系统自动预警冻结。
虽然《证券法》里有这样的规定,但现在还没有最终定论。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理财,用老婆账户炒股,谈不上出借账户;还有很多亲戚朋友之间代为炒股的,盈亏自负,也谈不上出借账户,把这归为违法行为,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监管本意是打击违规交易监管层出台禁止出借账户的规定,本意是为了打击市场中的游资、庄家,借用多账户对倒,哄抬股价、操纵股价的违法行为,因为这些人手上往往几十上百个账户,就能分散交易,躲避5%举牌,隐匿性高。
监管本意是好的,但出来的规则是一刀切,这两天发酵之后,弄得人心惶惶,网友调侃上市公司业绩造假才罚60万,借用亲妈股票账户打新股,都要被罚款50万...昨天B股大跌,游资规矩了都与这条规定有关。
不过监管层已经开始小范围调研,准备就投资者账户出台一些具体的规定,比如出借定义的具体细化,遵循大部分投资者的现实情况,给予人性化考量。
所以,用老婆账户炒股是否违法还未最终定论,如果这都违法,是不符合大部分投资者现实情况的。
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出借自己的账户给他人。那么理论上来说一个人用他老婆的账户来炒股,实际上也形成了借用老婆账户的关系,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最高可以罚50万元的罚款。因此大家投资股票一定要用自己的账户来进行操作。
但对于如何认定出借账户,可能大家有一定的分歧。比如说我用我的身份证开了一个股票账户,我把这个账户交给了我的一个同学,他用这个账户来投资,资金也是他的,我不能对这个账户进行操作管理,那么就形成了实质上的账户出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证券市场的一些内幕操作,比如说有一些庄家他会利用几十个甚至上百个人的账户,每个账户里面都有资金,然后所有账户同时进行一只股票的买卖,对股价形成了价格操纵。对其他投资者造成了诱导,从而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
所以对于用他人的账户炒股是否违法,最重要的还是确定借用关系,比如说你老婆的账户,他的资金,他在炒股,然后某一天他没有时间委托你,让你帮他卖出一只股票,那么这是不属于账户借出的,并不会违法。
但是假如你是证券行业的从业人员,那么这里就形成了违规,这不是新证券法的规定,这是在以前的证券法就已经有的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只炒股,谁也不能为他人代理操作买卖股票的。
先给出答案,从目前新证券法的规定上来说,普通人用老婆账户炒股是违法的,最高可罚50万元。新证券法出台后,这种情况理论上肯定是违法的,出借证券账户给他人炒股,在2020年3月1日以后,就是一个确定违法的行为,包括个人之间的出借。不管是老婆的父母的还是兄弟姐妹的,只要他把账户借给你了,也不管你是炒股打新股,还是打新债。也不管你的交易金额是多少,只要这个行为发生就是确定了违法事实了。
但是这个法律在后续的执行中也许会有什么补充条款或者例外措施。因为新的证券法的这个变化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游资的炒作。对于有些游资利用多账户,抬升股价这种行为进行一定的打击。因为很多游资利用这种方式抬高股价,然后吸引韭菜入场,然后再割韭菜。
而对于大家日常生活中可能用老婆的账户打个新股,买个三两万的股票,这种行为并不是证券法要打击的重点。所以从执行层面来说,虽然用老婆的账户炒股违法,大概率是不会受到制裁的。但是这个法确实让很多人都处于了一个违法的状态。新《证券法》成为了很多人头上了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把很多人至于违法的状态下。
新的证券法出台后其实让很多人是很失望的。本来大家对它的预期非常高,把他对比美国的萨班斯法案。美国的萨班斯法案成功的树立了美国企业的信用,让美国的股市走入了一个 健康 的大牛市。
在新的证券法出台前我们认为,证券法会大改,也会解决一个企业的信任问题。但是当新法出台后大家其实还是有一点点失望的。财务造假以前罚款60万,对于一个上市公司来说,割几千万甚至几亿的韭菜,然后罚款60万,这跟罚酒三杯没有什么区别。新法出台后,罚款1000万,还是稍微少了一点,也没有刑事责任。
对信任问题的解决,可能做的不是特别好,但新法确定着力解决市场的炒作问题。但我认为市场易疏不易堵,堵是不会解决实际问题的,只不过让水从其他地方流过去而已。游资之所以能在市场反复割韭菜。就是因为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太严重。如果把市场建立了更完善一点,上市公司不能财务造假。那么很多信息就是公开透明的了,大家就不用去听信游资的一些谣言,跟着进场了。也会从一定的程度上解决游资割韭菜的问题。
Ⅳ 我对老公一向很坦诚,他却背着我藏私房钱买股票,被我发现后还不告诉我数额,我该怎么办
你老公这么做确实不对,一般都是两公婆一起买,他可能怕你反对!不如你好好了解下他现在的盈亏情况,如果不是出现大的亏损,或是他很有自信,那就支持他吧,如果已经亏损严重,好好劝他悬崖勒马。
Ⅵ 上市公司的股东的家属购买了该公司的股票会有什么后果
没有不良影响。前提上还要不是以下被禁止的人员
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3、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4、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或允许者。
以上人员从事了股票交易会受到资金处罚或者是禁业的处理,如果违反了刑法或者行政法,也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Ⅶ 拿个人的钱去购买自己名下公司的股票
你好,拿自己的钱购买自己名下公司的股票在任何市场都是可以的,并不单单是股份公司。
在成熟的交易市场中,为了保住自已公司股份比例,不让其他公司收购,通常大股东会用钱买自己公司的股票。
Ⅷ 婚前买的股票,赚了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股票婚后收益是共同财产,但婚前股票的本金不是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的,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拿私房钱买了老婆公司的股票扩展阅读: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或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夫或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夫或妻一方的衣饰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以上从静态上说明和分析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含义以及如何界定,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书面约定方式来改变上述的法定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方式,体现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前提下根据当事人意愿设立的特点。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的法定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书面形式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但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