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上市公司证券部员工可以购买本公司股票吗?涉及违法吗? ”的问题,最近是受到了高度的关注,我来说下我的了解。上市公司的员工是可以去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的,你爱买哪个公司的股票都是可以买的。什么人不能够购买股票?主要是指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不得购买股票。如果你的公司有内部信息重大变动,那么你去提前埋伏一手应该也是可以的。下面说说详细情况。
一.可以购买吗
公司的员工是可以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的,这个也不会违法,因为没有哪条法律说公司的小员工不能够去购买自己公司,或者他人公司的股票。只要你看好自己的公司,那么就可以去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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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上市公司员工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
内部职工股是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此类股票可以是将公司利润按股份无偿分配给公司内部职工,也可以以低于正常股票票面价值的价格出售给内部职工,也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润来缴付内部职工股股票的股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内部职工股股票的目的在于,通过发放内部职工股使职工兼具公司股东的地位,将公司的经营与职工的经济利益直接相联系,从而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于内部职工股股票,有些国家公司法明确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内部职工股,比如法国、意大利、丹麦等国家。而有些国家虽未在立法上予以规定,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实践中,存在着此类股票,比如德国、荷兰、比利时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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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上市公司员工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
普通上市公司的员工是可以购买公司的股票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指上市公司以股份作为支付对价的方式来购买资产,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视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3)香港上市公司员工买卖股票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如果手中持有股票,记得要密切关注下所持股票的公司信息,如果有影响股价走势的消息,要根据信息做出抉择。
2、如果手中股票,在出现了一定的上涨行情后,突然放出巨量,换手率达到20%上,一般情况下,是主力出货离场,这个时候要及时离场观望。虽然这个情况股价会有一定涨幅,但我们不必冒险,因为股市的机会很多,只有落袋为安,保存利润才是上策。
3、有股票行情运行中,遇到突发事件,要当机立断。一旦犹豫有可能就会错过机会。而突发事件的发现,一般是利空和利好,如果利空事件发生肯定是会影响股票大盘趋势的。遇到记得第一时间离场。如果利好事件出现,我们要及时买入,获取利益。
Ⅳ 所在公司要在香港上市,关于员工购买股票事宜.
投资风险与投资回报并存,别说香港,就是国内也是一样,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这是关于你所问的问题我所给出的答复。
但是我最想提醒你的是:你在这家公司是否真正的发行股票?还是某高管在骗取员工的钱财,这点要谨慎从事。若是真正的发行股票是可以投资的。
从你的问题补充来看,公司没有问题,我觉得你是应该买的,而且是多买一点,就是借款,你买完了,等其上市之后,你还是会赚钱的,具体能赚上多少,那是很难确定的,但是肯定会成倍赚钱的.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
Ⅳ 上市公司内部员工可以购买本公司股票吗
可以,但除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奖励所持有的之外,可以通过证券市场方式持有
Ⅵ 我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基层员工,在香港证券开户注册的,请问能购买自己公司股票么是否涉及内部交易
可以购买,但当你公司的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等原因接收证监会等部门调查的时候,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员工可能会被问询。而且你想表达的是“内幕交易”不是“内部交易”吧。
Ⅶ 上市公司的员工可以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不可以,《证券法》中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第七十五条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包括:
1、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7)香港上市公司员工买卖股票扩展阅读
1、法律责任形式
《证券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责令依法处理;责令关闭;退还资金;依法赔偿;取缔;撤销证券任职或从业资格;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暂停或撤销自营业务许可;撤销证券业务许可;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警告;罚款;依治安处罚条例处罚;没收;行政处分;刑事处分等等。
其中,罚款有的是在一定标准内按一定比例罚款,最高达20%;有的按一定标准的倍数罚款,最高达5倍;有的按金额罚款,最高达人民币60万元;有的则是按其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罚款等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人的措施。所谓证券市场禁人,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
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收缴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全部上缴国库。
当事人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证券犯罪
违反《证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为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