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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

发布时间: 2024-04-26 15:58:24

A. 子公司可以持有母公司股权吗


【法律分析
子公司可以持有母公司的股权,属于交叉持股问题,公司法上没有限制性规定,理论上是可以的。但交叉持股中,不能破坏原有的母子关系,即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反过来,在子公司持股母公司时,不能再子公司控股母公司,否则,两者的投资关系难以协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 子公司能不能出资持有母公司股份

已经存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即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反过来,子公司可否也持有母公司的股权,属于交叉持股问题,公司法上没有限制性规定,理论上是可以的。但交叉持股中,不能破坏原有的母子关系,即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反过来,在子公司持股母公司时,不能再子公司控股母公司,否则,两者的投资关系难以协调。此外,交叉持股,对于公司的治理和决策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C. 全资子公司能否回购或持有母公司股份

当然可以了。经典的案例就是阿里巴巴反过来收购雅虎中国的案例。

D. 持有母公司股票子公司分拆上市股票可以申购到吗

可以的,分拆上市也算是间接持有了子公司股票,如果它发展好了,你同样受益。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中也明确了分拆试点的条件,其中一种分拆模式就符合上述所说的情况:
子公司分拆上市后,原本由上市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票,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上市公司)股东,也即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也可得到子公司股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不再持有子公司股票、不再控制子公司。这种模式下,上市公司中小股东能直接获取分拆上市的利益。

E. 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股权关系

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
1、全资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2、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3、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F. 全资子公司能不能买母公司的股权

可以,这就是反收购的方。很多离岸公司对母公司股权的收购就是这样,从而实现海外上市。

G. 浜や簰鍒嗛厤娉曟槸浠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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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子公司可以持有母公司全部的股权吗

法律分析:子公司是不可以持有母公司全部股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文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但明文禁止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从本质上讲,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与公司取得自己股份效果相似。这样的行为会模糊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界限,容易滋生不正当的内部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五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