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分拆上市原股东如何分配股份
分拆上市分配股份有两种模式。只有采用第一种模式的分拆上市原股东能获得股份。1.子公司分拆上市后,原本由上市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票,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原股东),也即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也可得到子公司股票。2.上市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票,并不再往下分配给上市公司的股东,而是统一由上市公司持股,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仍维持母子关系。
【拓展资料】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分拆上市顾名思义,将上市公司中具有独立赢利能力和稍加整合就具有上市机制的部分,运作其上市的过程和结果。
分拆上市,细分行业可获取结构性机会:
中信证券认为,分拆上市的受益公司将呈现出较明显的行业分布特征。属于下游消费品领域和科技板块的上市公司受益明显,而上游和中游制造行业公司受益程度相对有限。这是因为消费、科技等相关行业自身存在着更强的创新动力和能力,因此在PE投资方面也具有更高热情,其中医药和TMT类(数字新媒体)上市公司最值得关注。
湘财证券则认为,同方股份、华工科技、浙大网新等高校概念上市公司或将成为分拆上市最受益的板块。因为创业板上市条件之一是要求高成长性和技术创新能力,而许多高校上市公司恰恰具有技术水平高、项目和子公司数量较多、有孵化高科技企业的优势。
在具体公司方面,中信证券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同方股份、复星医药、长城开发、综艺股份等。这些公司旗下均拥有众多子公司,且一些优质子公司在成长性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分析师指出,在目前分拆上市概念股大热的情况下,投资者对于一些已经有参股公司申报创业板IPO的主板公司也可重点关注。
『贰』 为什么公司一上市原来的股东就都发大财了呢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是因为公司没钱,所以向职工借钱。然后借了钱要怎么还呢?就有了股份制,以企业的利润来回报。这样比借利息负担轻点,因为企业赚钱职工就有回报,企业亏钱,就不用付回报了。后来企业规模变大,光靠向职工借钱解决不了问题,就想办法上市借钱,那么上市后靠什么来还呢,同样是企业利润当中来的。至于股票的涨跌,跟企业实际生意利润没直接关系,涨跌只是大众对企业的一个预期。波动当中赚的只是股民自己的钱。
那么这个时候,股票上市了,不了解的人们对企业的定价较高,而企业内部的职工原来持有的股票成本却较低,一般只有1元一股左右,或更少。那么相对于股票市场,他们的股票在可以流动后就发大财了。少则涨几倍,多则几十倍。
『叁』 公司上市之前大股东怎么获取股票
大股东本来就是公司的股东,他自然而然就有股票,因为股票是股权的凭证。
『肆』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原始股怎么操作
没办法操作的,因为公司上市员工的原始股是由于股东最初的投入资本,经过资产估值来决定的。
原始股通常是1元1股,在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时候开始发行,这时候的就是常说的股票面值就是1元。根据公司实行股份制的长短不同,原始股的价格也会出现不同的上涨。原始股现在的解释表示的是上市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股票开始的初期的时候,很多的股票的一级市场发行的股票,买入之后在之后的上市之后就能够获收益,也被称为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公司上市员工原始股是可以卖出的,获得也会出现数倍的增长,这可以从公司的发行价以及后期的涨势来看出来。不过是在公司上市的条件下,若不上市的则是不能够获取这些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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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原始股获得方式主要是有两种:
一种在股份公司设立的时候进行买入。股份公司发起的时候也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以及募集设立。发起设立的公司认购的时候全部股份设立公司;而募集设立则是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后剩下的公开募集。这里规定认购股份不能够在三年内进行转让,通常说的原始股销售就是这里的设立的募集股份。另外就是通过转让的时候进行申购,发起人的为记名股票,成立一年内不能顾转让,一年后可以在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转让,社会公众的则是记名或者不记名,无明名转让区证券交易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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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不仅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而且是出具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发行给各股东的一种证券,作为所有权凭证,以筹集资金,取得分红和红利。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它可以转让和交易。股东可以与其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应承担公司经营失误造成的风险。每一股代表股东对企业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个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股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权。每位股东所拥有的公司的所有权份额,取决于其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可以转让和交易。是资本市场主要的长期授信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出资。
『伍』 公司上市后持股如何股份变化
公开募集并上市后,由于股份数量增加,都会导致原股东持股比例相对降低
具体计算方法是用新增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乘上原股东发行前的持股比例。
1.假定原总股本也是1亿,新增1亿
2.原大股东的新持股比例=80%*50%=40%
3.原其余2位各占新持股比例=10%*50%=0.5%
说明上市后原股东股份比例相对上市前降低了。
『陆』 公司上市后原始股东该怎么分配股份呢跪求大侠解答!。。。。。
上市之后会吸纳公开投资者,原有的股权比例当然会变动。
『柒』 股份公司上市增量发行时,原有股东的股票怎么办
增量发行 :
增量发行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之一。增量发行是指公司在原有股份基础之上,增发新的股票上市。增量发行的特点就是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总股本增加,随之净资产和市盈率都发生变化
另一个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是存量发行。存量发行是原始股东把持有的股份出售给投资者而上市的方式。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
(1)增量发行使总股本增加。而存量发行不改变总股本。
(2)增量发行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存量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归原始股东,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股东提前套现。
(3)增量发行有利于改变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壮大公司实力,从而创造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存量发行的资金归于发起人,对公司的基本面变化较小,在管理上甚至有弱化的可能。
(4)增量发行会引起公司净资产和市盈率的变化。存量发行不会引起这种变化。
(5)增量发行引起原有股东持股比例较小。而存量发行较大的改变了持股比例。
(6)增量发行容易引起超募及炒作。而存量发行不太会引起超募,供应量有保证。
(7)存量发行更容易引进战略投资者。
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1、IPO锁定期;(1)《公司法》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5.1.5,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5.1.6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5.1.4发
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1、IPO锁定期
(1)《公司法》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5.1.5,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5.1.6 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承诺:(一)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二)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三)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5.1.4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5.1.5 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
前款承诺。
2、发行期间的锁定期
(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4条: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25条:询价对象应当承诺获得本次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3、股权分置改革中原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限售期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27条: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4、上市公司董、监、高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
(1)《公司法》142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监、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第3条、《证券法》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司公司
所有,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5、上市公司重整中的锁定期
(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9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10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9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43条: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5、股权激励中的锁定期
(1)《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3条第2点: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顶级原则和锁定期要去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自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2)《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22条: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独享可解锁期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1、IPO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锁定一年,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2、IPO前十二个月内增资扩股的股份要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算起)
3、IPO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起算)
4、IPO前十二个月内其他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要锁定一年;但不排除根据监管层要求追加锁定的可能。但如果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很可能要锁定三年。
5、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
6、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其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
7、同时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其持有的股份可能要锁定三年。
8、对发行人业务有一定影响的股东,或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股东,虽然其成为股东的期限已超过首发前十二个月,也可能要延长上市锁定期,锁定三十六个月。 此外,公司股东可以自愿作出超过法定要求的承诺。股东还可以追加承诺内容,如“锁定期+减持比例”的双重承诺。
『捌』 公司上市后其流通股份怎么来的其原来股权结构如何变化
只有国有企业上市以后,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企业性质不发生变化,即保证它上市后仍为国有或集体控股,从而才有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划分。一般说来,国有企业上市以后,其上市融资的那部分股份都是流通股,上市前部分股份也可能流通。
至于股权结构的变化,你指的是哪方面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