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增值税
法律主观: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税收方式有 1、印花税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 企业股权转让 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模耐、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袭码茄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2、 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 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在转让财产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而有价证券的财产原值,是指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3、 企业所得税 。 企业 股东转让股权 ,会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转让财产收入列入企业收入总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 4、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 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新规定内容不符的予以废止。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拍察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 企业出售股票交什么税
法律主观:
企业卖股票交的税主要包括: 1、营业税:股票买卖业务的营业额为股票卖出原价(不扣除任何费用和税金)减去买入原价(不包括各种费用和税金)的差价收入,适用5%的税率。 2、企业所得税:总额为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财产(股权、债权等)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掘物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3、 印乱散枣花税 :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哗拆让方不再征税。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3. 鍏鍙稿崠涓婂競鍏鍙歌偂绁ㄦ湁鍝浜涚◣锛
鍏鍙稿崠涓婂競鍏鍙歌偂绁ㄦ湁钀ヤ笟绋庛佷紒涓氭墍寰楃◣銆佸嵃鑺辩◣銆
鏍规嵁钀ヤ笟绋庢殏琛屾潯渚嬬浜旀潯绗鍥涢」浠ュ強钀ヤ笟绋庢殏琛屾潯渚嬪疄鏂界粏鍒欑鍗佸叓鏉$殑瑙勫畾锛岀撼绋庝汉浠庝簨鑲$エ绛夐噾铻嶅晢鍝佺殑涔板崠涓氬姟锛屼互鍗栧嚭浠峰噺鍘讳拱鍏ヤ环鍚庣殑浣欓濅负钀ヤ笟棰濄傚悓鏃讹紝璐㈢◣銆2009銆111鍙疯勫畾锛屽逛釜浜猴紙鍖呮嫭涓浣撳伐鍟嗘埛鍙婂叾浠栦釜浜猴級浠庝簨鑲$エ绛夐噾铻嶅晢鍝佷拱鍗栦笟鍔″彇寰楃殑鏀跺叆锛屾殏鍏嶅緛鏀惰惀涓氱◣銆
鏍规嵁浼佷笟鎵寰楁硶鍙婂叾瀹炴柦鏉′緥鐨勮勫畾锛屼紒涓氱殑鏀跺叆鎬婚濅负浠ヨ揣甯佸舰寮忓拰闈炶揣甯佸舰寮忎粠鍚勭嶆潵婧愬彇寰楃殑鏀跺叆锛屽寘鎷杞璁╄储浜э紙鑲℃潈銆佸烘潈绛夛級鏀跺叆锛岃偂鎭銆佺孩鍒╃瓑鏉冪泭鎬ф姇璧勬敹鐩婏紝鍒╂伅鏀跺叆绛夈備紒涓氬瑰栨姇璧勬湡闂达紝鎶曡祫璧勪骇鐨勬垚鏈璁$畻搴旂撼绋庢墍寰楅濇椂涓嶅緱鎵i櫎銆
璐㈢◣鏄庣數銆2008銆2鍙疯勫畾锛岀粡鍥藉姟闄㈡壒鍑嗭紝璐㈡斂閮ㄣ佸浗瀹剁◣鍔℃诲眬鍐冲畾浠2008骞9鏈19鏃ヨ捣锛岃皟鏁磋瘉鍒革紙鑲$エ锛変氦鏄撳嵃鑺辩◣寰佹敹鏂瑰紡锛屽皢鐜拌岀殑瀵逛拱鍗栥佺户鎵裤佽禒涓庢墍涔︾珛鐨凙鑲°丅鑲¤偂鏉冭浆璁╀功鎹鎸夊崈鍒嗕箣涓鐨勭◣鐜囧瑰弻鏂瑰綋浜嬩汉寰佹敹璇佸埜锛堣偂绁锛変氦鏄撳嵃鑺辩◣锛岃皟鏁翠负鍗曡竟寰佺◣锛屽嵆瀵逛拱鍗栥佺户鎵裤佽禒涓庢墍涔︾珛鐨凙鑲°丅鑲¤偂鏉冭浆璁╀功鎹鐨勫嚭璁╂柟鎸夊崈鍒嗕箣涓鐨勭◣鐜囧緛鏀惰瘉鍒革紙鑲$エ锛変氦鏄撳嵃鑺辩◣锛屽瑰彈璁╂柟涓嶅啀寰佺◣銆
4. 上市公司转让股票要交税吗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交税。上市公司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缴税。除了缴纳营业税之外,法人股东转让股权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 浼佷笟杞璁╄偂绁ㄨ佹敹绋庡悧
娉曞緥鍒嗘瀽锛氳浆璁╄偂浠芥槸瑕佷氦绋庣殑銆
1.鑷鐒朵汉杞璁╀氦绋庯紝鍙闇缂寸撼涓浜烘墍寰楃◣浠ュ強鍗拌姳绋庯紱
2.鍏鍙告硶浜鸿浆璁╀氦绋庯紝闇缂寸撼澶氱被鐩鐨勭◣绉嶏紝渚嬪傚炲肩◣銆佷紒涓氭墍寰楃◣绛夌瓑銆
娉曞緥渚濇嵁锛氥婁腑鍗庝汉姘戝叡鍜屽浗绋庢敹寰佹敹绠$悊娉曘
绗涓鏉 涓轰簡鍔犲己绋庢敹寰佹敹绠$悊锛岃勮寖绋庢敹寰佹敹鍜岀即绾宠屼负锛屼繚闅滃浗瀹剁◣鏀舵敹鍏ワ紝淇濇姢绾崇◣浜虹殑鍚堟硶鏉冪泭锛屼績杩涚粡娴庡拰绀句細鍙戝睍锛屽埗瀹氭湰娉曘
绗浜屾潯 鍑′緷娉曠敱绋庡姟鏈哄叧寰佹敹鐨勫悇绉嶇◣鏀剁殑寰佹敹绠$悊锛屽潎閫傜敤鏈娉曘
绗涓夋潯 绋庢敹鐨勫紑寰併佸仠寰佷互鍙婂噺绋庛佸厤绋庛侀绋庛佽ˉ绋庯紝渚濈収娉曞緥鐨勮勫畾鎵ц屽緥鎺堟潈鍥藉姟闄㈣勫畾鐨勶紝渚濈収鍥藉姟闄㈠埗瀹氱殑琛屾斂娉曡勭殑瑙勫畾鎵ц屻
浠讳綍鏈哄叧銆佸崟浣嶅拰涓浜轰笉寰楄繚鍙嶆硶寰嬨佽屾斂娉曡勭殑瑙勫畾锛屾搮鑷浣滃嚭绋庢敹寮寰併佸仠寰佷互鍙婂噺绋庛佸厤绋庛侀绋庛佽ˉ绋庡拰鍏朵粬鍚岀◣鏀舵硶寰嬨佽屾斂娉曡勭浉鎶佃Е鐨勫喅瀹氥傘
绗鍥涙潯 娉曞緥銆佽屾斂娉曡勮勫畾璐熸湁绾崇◣涔夊姟鐨勫崟浣嶅拰涓浜轰负绾崇◣浜恒
娉曞緥銆佽屾斂娉曡勮勫畾璐熸湁浠f墸浠g即銆佷唬鏀朵唬缂寸◣娆句箟鍔$殑鍗曚綅鍜屼釜浜轰负鎵g即涔夊姟浜恒傜撼绋庝汉銆佹墸缂翠箟鍔′汉蹇呴』渚濈収娉曞緥銆佽屾斂娉曡勭殑瑙勫畾缂寸撼绋庢俱佷唬鎵d唬缂淬佷唬鏀朵唬缂寸◣娆俱
6. 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交企业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
如果是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是应税收入,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对于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征收的税种。
公司转让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是一项财产转让行为,其股权转让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列举的“财产转让收入”。
应当记入收入总额,对其转让的股权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当期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法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衍生问题: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企业的所得税率都是法定的,所得税率愈高,净利润就愈少。我国现在有两种所得税率,一是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国家财政;另外就是对三资企业和部分高科技企业采用的优惠税率,所得税率为15%。当企业的经营条件相当时,所得税率较低企业的经营效益就要好一些。
7. 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税如何计算
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税如何计算
转让股票,这是转让金融商品,对于企业来讲,按金融保险业计算缴纳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卖出原价减买入原价的余额,对于个人转让股票暂免征营业税.
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不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该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自2005年6月13日起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配租清税所得额,即实际执行培前税率为10%,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新增内容:2013年1月1日以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型姿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转让股票,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或境外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怎么看?
上市公司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查看.
我国大陆有两家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发行,分别是1990年11月26日成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0年12月1日成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可以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健全,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以及其余关注上市公司的外部人员提供有效的数据信息支持,使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各项财政能力得到了解,为上市公司吸引更多的经济投入.
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税如何计算?
8. 股票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对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作出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通知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9. 企业买卖股票是否缴税
法律分析:需要。纳税人从事股票等金融商品的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股票买卖业务的营业额为股票卖出原价(不扣除任何费用和税金)减去买入原价(不包括各种费用和税金)的差价收入,适用5%的税率。
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