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年度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
年度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 公司开股东大会对股票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但主要看股东大会将会讨论什么内容,然后出什么公告。股票会受到影响的原因: 1、心理因素。 由于股票进行除权以后,股价会成比例的下降,股价看起来更加便宜,本来50元的股票现在成了25元,所以有一些人会考虑购买。就像目前许多基金净值在2元以上,大家嫌贵,当基金经过拆分以后,净值在一元附近,大家心理上感觉便宜了,便疯狂认购一个道理。 2、购买力。 购买力也是一个原因。由于股民构成不同,中国股市规定每次交易的最小单位是1手,即100股,如果想购买茅台,就必须至少有1万元以上。所以许多投资几千元的小股民是绝对不可能买的。再如伯克希尔.哈撒韦(股神巴菲特的公司)的股票,目前每股股价在10万美金左右,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是买不起的。 除权对于股票短期和长期的走势是不同的。从短线来说,一般除权的股票上涨的概率大一些(全凭经验,没有仔细论证),尤其是在牛市中,当然也有一些庄家利用除权进行出货的行为,但在基金主打的现在已经基本不存在了。而从长线来说除不除权对股价的影响应该不是很大,比如上述的伯克希尔,公司的股票增长一直与公司业绩增长比较吻合,这就是价值投资的力量。 个人认为,股票分红应该与业绩增长成正相关。没有业绩增长支撑的股票不应该进行大比例的分红。如果按照公司业绩增长与股票分红二者关系来分析,无非有三种情况: 1、分红比例超过业绩增长,这样股票的每股收益将逐渐下降; 2、分红比例与业绩增长相同,这样股票的每股收益长期维持不变, 3、分红比例低于业绩增长,结果是每股收益持续增长。如果采取第一种方式,公司的每股收益会下降,长期下来,而采取第三种方式却恰恰相反。从长期趋势来看,我更倾向于第三种方式,即分红比例低于业绩增长的方式(伯克希尔属于第三种方式的极端形态)。 4、现金分红对公司和股票的影响 企业按照业务发展的情况可以分为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以及衰退期四种。当然好多公司可能很长时间难以进入衰退期,但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应该存在着这么一个标准的生命周期。在这四种不同的阶段,公司对现金的需求是不同的,所以不能笼统的说现金分红就是有利或者有害。在导入期和成长期,一般需要大量的投资,比如建厂房、购买设备、扩大市场等等活动,这时候,一般不应该进行大比例的现金分派,而在成熟期现金流比较稳定,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方向,选择是否进行现金分派,当到了衰退期以后,企业如果没有更好的项目投入,则应该把现金分给股东,由股东自己进行选择。 《 公司法 》 第九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股东会的职权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 年会和临时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 法规 定人数或者 公司章程 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情况下,年度股东大会对于公司当年的经营状况等这些都会进行总结,然后制定下一年的经营方案。如果在股东大会上没有关于股权的相关决议,股票市场还是一如既往的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而且,公司平时的一些负面信息或者经营业绩等,才会真正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下跌。
B.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普通股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作为普通股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直接体现了普通股股东对股份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资产收益权是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取股利的权利。剩余资产分配权是在公司解散清算时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获取剩余财产的权利。
有以下义务:
1、出资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票公司年会翻唱的视频扩展阅读
《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
这中间并没有规定,表决通过必须根据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只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体现了股东意思自治的原则。因此,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过少。
导致只持有总表决权中的极少一部分表决权的股东提出的议案得到通过,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其他大多数股东都放弃的意思表示,只要股份没有转移,股东的表决权与投票权是不能被剥夺,在信托、委托甚至在被冻结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如果控股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和表决权时,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那么其他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变更和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如果控股股东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但控股股东已经实施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不行施权利,其他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代表公司要求控股股东赔偿损失。
C. 临时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
法律分析:临时股东大会本身对股票没有影响,若临时股东大会有利好消息宣布(比如:重组、回购等),那么会推动股票上涨,若上市公司只是例行公事,那么对股票没有太大影响。
股票涨跌由多方面因素决定,比如:供求关系(供不应求会上涨)、资金量(资金量增加会上涨)、业绩(业绩好会上涨)、政策(利好政策会上涨)、消息(利好消息会上涨)等。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D. 1984年上海什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1984年上海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改革开放后上海第一家试行股份制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现涉及绿色照明、IC卡、电子部件等多个方面。
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判处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飞乐音响的股票投资者315名各项损失共计1.23亿余元,人均获赔39万余元。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司法实践。
拓展资料
公司简介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 1984 年 11 月 18 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1986 年 11 月 14 日,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将飞乐音响股票赠送给来访的时任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主席约翰 _ 范尔霖先生,“飞乐音响”由此载入了中国股份制改革的史册。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股本从成立之初的 50 万股,至2004年已扩大到 42417 万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 10.2 亿元,净资产近 8 亿。公司是集绿色照明产业、 IC 卡产业、电子部件产业、计算机系统集成与软件开发于一体的多元化产业公司,产品远销世界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国际上 RENESAS 、飞利浦、欧司朗、佳能、日立、先锋、索尼等著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2004 年,公司被美中经济合作组织执行委员会推选为美中经济合作组织中国首席企业。银行资信等级 AA 级。公司连续多年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是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优秀公司,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海市优秀工业企业形象单位。“亚”字牌、“双飞”牌商标多次入选“上海名牌”,“亚”字牌商标还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公司所属企业均通过了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具有 IVISA 、 MasterCard 认证证书,国家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从业资格等资质。公司自主设计开发的智能身份识别系统获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在 2001APEC 会议、第 35 届亚行年会上得到成功运用。照明产品被广泛用于天安门、八达岭长城等著名的建筑、体育场馆、道路照明等场所,为改善城市景观增添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