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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

发布时间: 2024-06-29 06:32:12

1. 上市公司回购自家股票怎样把自己手里的股票卖给上市公司

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0
00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
00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看了这些回购方式,你可以知道怎么达到你的目的了吧。

2. 回购股份是什么意思啊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首先要符合回购股份的条件,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有: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数量需要在10日内注销)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回购的股份要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必须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回购数量不能超过总股份数的5%,回购的款项必须在税后利润中支付,回购的股份一年之内必须奖励给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回购的股份要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主要方式有用现金,或是以债权换股权,或是以优先股换普通股的方式回购其流通在外的股票行为。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3. 用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如何写会计分录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时会遇到用现金回购公司股票的情况,一般计入库存现金科目,库存股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用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会枝耐计分录
1、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
贷:库存现金
2、回购股票并注销时:
(1)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2)注销库存股时顷孝: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3、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票的面值总额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什么是库存猛乎春股?
库存股是指已公开发行的股票但发行公司通过购入、赠予或其他方式重新获得可再行出售或注销的股票。库存股股票既不分配股利,又不附投票权。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库存股不能列为公司资产,而是以负数形式列为一项股东权益。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属于所有者权益备抵项。
什么是股本?
股本指的是股份公司用发行股票方式组成的资本,同时,其他合伙经营的工商企业的资金或资本也可以被称为股本。在股市中,人们会将股份的总额称作是股本,所以公司股本一般就能够反应一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指标。
库存现金是什么?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4. 哪些情况下股份公司可以回购自己的股份

法律分析:出现如下情况时,股份公司才可以回购自己的股份:1.减资。因减资的需要而回购的股份,应当在10日内注销。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合并后,应当在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的职工。回购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回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