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 上市公司 股份的持有者通过 抵押 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1、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定义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2、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功能 (1)融资:由于可交换的债券发行人可以是非上市公司,所以它是非上市集团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 (2)收购兼并:当在收购兼并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在实施收购之前发行专门为收购设计的可交换债券; (3)股票减持:可交换债券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有序地减持股票,发行人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获取现金,同时也可避免相关股票因大量抛售致使股价受到冲击。 3、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 (1)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 子公司 。 (2)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3)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综上所述,可交换债券有公开的和非公开的形式,可以用于和其他公司的股票的交换,而且还能满足融资的作用,对于在股票中低风险起着不可缺少的预防作用,而且还可以有效的分化风险,所以发行风险的系数也会较低。
2.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利好,对于先持股者就是利空。
很简单的道理,手中有债券的人,可以可以通过债转股可变通成股票,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可享受一切该公司的权益。
但是对于先期持有该股股票的人来说,就是不好的消息,因为该股的数量会增加,给该股炒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什么是可转债转股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对于已经持有可转债正股的投资者来说,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赚一笔之外,更关心的则是股票股价的走势。公司发行可转债对于股票到底有何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这才是关键。
三、可交换债券主要特征
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要总结: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利好,对于先持股者就是利空。很简单的道理,手中有债券的人,可以可以通过债转股可变通成股票,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可享受一切该公司的权益。
3. 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收益,取决于控股股东是否希望收回股份。如果他想收回股份,在换股期到期前是不好的,因为会故意压低价格,让债权持有人在换股期过后不愿意换股。如果不想收回,到期前就好,因为控股股东一般会给好的来促进股票的上涨,所以债权持有人宁愿换股,到期后卖出股票。所以到期后不好,很多股票会被卖出。但基本上控股股东是不愿意换股的,所以一家公司一旦发行可交换债券,那几乎就是利空。
拓展资料:
可转债,简称可转债,又称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份,其转换比例一般在发行时确定。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通常较低,因为转换成股票的权利是对债券持有人的补偿。因为当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时,换股的价值一般要比原债券的价值大得多。然而,一旦转换成股票,就有下行风险,不再有债券对冲功能。
本质上,可转债是以发行公司债券为基础,附带期权,允许购买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购买的债券转换为指定公司的股票。可交换债券及其基础股票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是控股母公司,而标的股票的发行人是上市子公司。可交换债券的标的是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的股份,为股票。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不会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可交换债券为金融家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因为可交换债券赋予投资者转换股票的权利,所以其利率低于同期限、同信用等级的普通债券。
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偿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没有影响。债券一般由上市公司发行,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上市公司发行的债权可分为万能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偿还公司债券等。公司债券
4. 什么是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人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
(四)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六)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
(七)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八)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5. 可交换债券换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大多数为利空。
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好处,要看控股股东想不想收回股票,如果想收回,那么在换股期到期前都是利空,因为会故意压价,以便到换股期后债权持有人不愿意换股。如果不想收回,那么到期前都是利好,因为控股股东一般都会出利好促使股票上涨,这样到期后债权持有人宁愿换成股票抛股。所以到期后是利空,会有许多股票抛盘。但基本是控股股东都不愿意换股,所以一个公司一旦发行可交换债,几乎都属于利空。
【拓展资料】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人申请可交换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公开发行;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申请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可交换债券发行条件;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投资者投资债券可以获得的收益有以下三种:债券利息;债券买卖中获得的收益;临时的现金流(如定期收到的利息和到期偿还的本金)进行再投资所获取的利息。实际上,再投资风险是针对第3种收益来说的。投资者为了实现购买债券时所确定的收益相等的收益,这些临时的现金流就必须按照等于买入债券时确定的收益率进行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