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交所交易异常波动的标准有哪些
当个股出现以下情况时,会被认为其交易处于异常波动:
1.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以及2011年前特别处理的ST、*ST是±15%,现更正为12%。
2.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3.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
4.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它情况。
股票异常波动指的是股价偏离了正常范围值,会被交易所认定是异常波动,而这个认定标准各个交易所是不一样的,北交所相对上交所深交所来说,在异常波动方面的限制会宽松一些。当个股处于异常波动时,为了避免股票出现不稳定的情况,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证券交易所可以对其进行停盘操作。
出现上述,第一条到第四条的情况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
拓展资料:
1.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市场新股申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只须符合两个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投资者在北交所开户需要签署风险揭示书,在北交所开市前已开通精选层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其交易权限将自动平移至北交所,而且交易权限范围将自动扩大到创新层股票,无需投资者另行申请,不过,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基础层资金准入门槛仍为200万元。还有就是投资者在北交所进行打新申购之前应把申购资金存入账户,避免缴款失败。
2.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主要交易规则如下:
(1)北交所股票开售当日无涨跌幅限制,新发售股票隔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
(2)北交所设置了股票停牌体系,开售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行暂时性股票停牌体;
(3)早就开通新三板精选层管理员权限的消费者自动升级具备北交所账户和交易管理员权限,无需操作;
(4)每单申请经营规模不少于10亿港元或交易量金额不少于一百万的,可以进行大宗商品现货交易;
(5)不断竞价期限内,对参考价申请设置规范价格上下5%的申请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请选用参考价保障体系。
⑵ 请教一下 如果股票发生异常波动 那就一定要发布澄清公告吗
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波动达到20%,就要发布异常波动的公告。
⑶ 什么叫:“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股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形,认定其是否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一)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20%的(2011年前特别处理的ST、*ST是±15%,现更正为12%[1])属于异常波动。解释:偏离值是指该股票与相关的基准指数所产生的的偏离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为上证指数,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为深证成指。偏离值的计算方法如下:假设该股票(非ST或S类)今天跌了10%,而相关的基准指数上涨了1%,其当天的偏离值=-10%-1%=-11%,说明这股票的当天下跌偏离值为11%。而某些股票(非ST或S类)很多时候会遇到出现连续三天的上涨或下跌的累计偏离值超过20%之类的,这个20%则是以该股票三天各自的偏离值相加起来计算的。例如:股票涨跌 基准指数涨跌 当天偏离值第一天 8% -1% 9%第二天 7% 2% 5%第三天 10% 3% 7%故此三天的累计偏离值为21%。(二)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三)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四)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五)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出现前款(一)至(四)项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
⑷ 股票涨多少要出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就会被认作异常波动的股票:
1、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价格涨跌幅限制累计达到±20%;
2、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3、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价格振幅达到15%;
4、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成交金额增加50%;
5、证监会或交易所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