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怎么回事
通俗点说,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就是把你手中的股票或者有价证券,抵押给出资方,进行融资,来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到时候在拿现金把你抵押的股票赎回,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 年。
(1)股票质押交易以下说法正确扩展阅读: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经沪深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 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 关于公司股权质押的选择题
正确答案是选项C。
企业法人的经济行为的最终决定权在股东大会,日常管理权在董事会,公证只是对此行为本身提供行为证明,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
严格讲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之时即有效(即选项A),除非合同规定(或A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规定)需要A公司股东同意和董事会决议。
所以这个题目本身不严密。
3. 股票质押回购的购回交易成交确认内容包括哪些东西
购回交易成交确认内容包括:成交编号、申报编号、成交日期和时间、购回交易代码、合同编号、融入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融出方全称、融出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初始交易日或是补充质押日、初始交易成交编号或补充质押成交编号、购回交易成交金额等
4. 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时间
你好,交所此业务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30。
5. 急需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相关 考题、试题
前几天出的,参考一下吧
1、客户于2014年8月1日进行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并申报成功,资金将于(C)到帐。
A、2014年8月1日B、2014年8月2日C、2014年8月4日 D、2014年8月5日
2、股票质押回购最长交易期限不超过(C)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融出方包括(ABCD)
A、证券公司 B、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定向资产管理客户 D、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哪些是股票质押回购关于国有股的规定(BCD)
A、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国有股总额的60%
B、董事会同意开展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决议
C、资金可以用于买卖股票
D、取得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
4、当前质押市场的特点是(BCD)
A、沪市初始交易金额远大于深市
B、限售股比例较高
C、大部分券商已开展该项业务
D、场外转入场内趋势明显
5、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包括哪些费用(AB)
A、交易经手费 B、质押登记费 C、过户费 D、印花税
2、某投资者拟质押4只股票,股票A数量为10000股,股票B数量为20000股,股票C数量为30000股,股票D数量为40000股,期限30天,公司给定利率为年化9%,核定初始交易金额100万,请问客户到帐金额为多少?到期后支付利息为多少?(请分步骤计算)
答:
利息为:100万×0.09/360×30天=7500元
到帐金额:
股票A质押登记费为1000股×0.001=10元<100元=100元
同理股票B、C、D质押登记费分别为100元
质押登记费=100×4=400元
股票经手费为:100元×4=400元
费用合计为:800元
到帐金额为:100万元-800元= 999200元
6. 股票质押回购的初始交易成交确认内容包括哪些东西
初始交易成交确认内容包括:
成交编号、申报编号、成交日期和时间、初始交易代码、合同编号、融入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融出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标的证券代码、标的证券数量、初始交易成交金额等
7. 股票质押业务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你好,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
第一,市场风险。待购回期间,质押标的证券市值下跌,须按约定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或采取其他约定方式提高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处于质押状态,融入方无法卖出或另作他用,融入方可能承担因证券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质押标的证券发生跨市场吸收合并等情形,融入方面临提前购回的风险。
第二,信用风险。融入方违约,根据约定质押标的证券可能被处置的风险;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融入方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三,利益冲突的风险。在股票质押回购中,证券公司既可以是融出方或融出方管理人,又根据融入方委托办理交易指令申报以及其他与股票质押回购有关的事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风险。
第四,异常情况。融入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时应关注各类异常情况及由此可能引发的风险,包括质押标的证券或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质押标的证券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证券公司被暂停或终止股票质押回购权限;证券公司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等等。
第五,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可能被上交所暂停用于股票质押回购或被证券公司调整出范围,导致初始交易或补充质押无法成交的风险。
此外,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还面临着操作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同时,投资者要需要特别注意特殊类型标的证券、交易期限等问题。
8. 关于股票的质押问题
股票质押贷款给个人和企业带来的好处主要是拓宽了他们的消费和投资可能空间。当手持股票变现一时显得不划算或困难时,股票质押贷款就相当于提供了持有股票而获变现之利的机会。而且,作为投资者,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面临更大的投资选择:当股市低迷时进行股票抵押贷款,可将融到的资金投资到别的实业领域获取收益,取得投资的某种“金蝉脱壳”之效。而当股票市场活跃,牛气逼人,可利用质押贷款再买你看好的股票,实现“买空”型信用交易。因此,现在大家都认可股票质押贷款将活跃个人消费,带动其他投资行为。从宏观上看,目前我国非金融性企业与个人投资者所拥有的股票流通市值简单估计已远超过两市流通市值的一半(约7000亿元),股票质押贷款可能释放的资金潜力相当巨大,对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的推动能力也不可小看。但是,虽然《民法》允许包括股票在内的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但个人以及对一般工商企业股票质押贷款的政策仍是空白。可是,变相的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却毫无疑问地一直存在,参与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一些中小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地下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说明个人投资者有相当大的融资需求。如果向个人投资者开辟合法的融资渠道,那么黑箱操作、地下交易的情况就会大大减少,实际上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
当然,需要提醒的是,用股票抵押贷款进行股票买空交易时要注意它在给你带来高收益时所隐藏的高风险。用股票抵押贷款进行股票再投资时存在杠杆性,在股票价格上涨时它能把收益率放大。但当股票价格下跌时它也会把亏损率放大。而且当股票价格跌破了质押股票的警戒线位时,银行有权强制卖出质押股票,这将使你的损失实实在在地兑现。因此,切记股票质押贷款买股票杠杆作用的两面性,它本质上是给投资者更大的选择机会,但收益率与风险的伴随特性一点都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