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市股票如何交易
根据《公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将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在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公司仍未扭亏,交易所将作出对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反之,如果公司实现盈利,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恢复上市。
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由于退市公司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资格,退市公司的股东也就不能再利用原来的交易所系统转让手中的股票。根据规定,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
在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均可以受理并开立“股份转让账户”。目前,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有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湘财证券、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等17家证券公司。
境内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交纳开户费用30元人民币。
转让时间: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竞价方式:在股份转让日下午3: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交易单位: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申报规则: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报卖出。报价单位:A股每股价格的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人民币0.01元;B股每股价格的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0.001美元。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转让价格的5%。
Ⅱ 什么是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在上交所的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的30个交易日,期间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
如果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发生全天停牌,则“退市整理期”相应顺延。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证券代码保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深交所证券信息库SJSXX.DBF中的XXZQJB字段新增一种类型定义“Z”,用以标识处于“退市整理期”的证券。
(2)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则扩展阅读
2012年7月1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做好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建设相关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深交所各会员、信息服务商及相关单位的行情揭示系统应能设置“退市整理板”,并在9月7日之前完成“退市整理期”证券行情另板揭示的技术改造准备工作。
有了退市整理板能让投资者进行最后的逃亡,另外在股票进入三板之前对股价进行合理调整,有利于退市制度的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