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平台 » 创业板股票竞争价交易设置
扩展阅读
买一百万的车险多少钱 2025-04-16 17:02:20

创业板股票竞争价交易设置

发布时间: 2022-08-10 10:27:21

A. 创业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规则

我先告诉你,创业板风险很大,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曹勇志

倍受瞩目的创业板咨询文件于近日通过互联网及证券媒体与广大投资者见面,从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来看,咨询稿的条例明显是从积极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就市场广泛讨论的焦点在规则中作了较为谨慎地处理。

一、咨询文件对市场普遍争论的主要问题作了以下规定:

1、交易方式采用电脑集中竞价的指令驱动交易机制,未采用投资者中广泛讨论的类似于美国NASDAQ市场的报价驱动交易机制(即“做市商”制度)。之前,投资者中普遍讨论的是我国创业板市场是否应该采用“做市商”制度的问题?“做市商”制度能有效地活跃市场的交易状况,可以克服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价格波动幅度大,容易出现交易清淡的局面,但对于我国而言,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有限,能否适应坐庄的要求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咨询文件对“做市商”制度的放弃是从控制制度风险出发的结果。

2、采用T+1的交易形式,即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在当日进行买卖。之前投资者讨论比较激烈的便是创业板股票是否会实行T+0的交易制度?实行T+0的确能起到活跃股市交易的目的,但同时也会极大地助长投机的氛围,而创业板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高投机的市场,加上我国目前投资者的结构极不合理,投资的主体仍然是个人投资者,他们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扬弃T+0的交易形式比较切合我国的实际。

3、对投资者的进入门槛没有明确限制,即没有限制投资者的开户金额和每笔交易量。之前,投资者对这一问题讨论得比较多的是创业板应该限制小资金量的投资者进入,从抗风险的角度出发,这种观点无疑具有许多的支持者,但另一方面,由于交易规则中已经采用了前面两条规定,增大了股市交易清淡的可能,如果再给投资者进入股市加以资金量上的限制,将有可能形成火上加油的局面,因此,不限定投资者入市的门槛相对比较合理。

二、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同深沪主板市场相比,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增大了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咨询文件规定证券上市首日与主板市场一样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这以后涨跌幅限制的比例为20%,而深沪主板的涨跌幅限制为10%,对于特殊处理的ST股票实行的涨跌幅限制为5%,PT股票的涨幅限制为5%但对跌幅不作限制。从对比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创业板对涨跌幅的限制还是比较谨慎,没有采取许多境外市场的不设涨跌幅限制的做法,同时也从市场上广泛讨论的涨跌幅30%的限制下降到20%。

2、对上市首日的竞价规则作了不同的规定。咨询文件规定,创业板股票在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而主板的深沪市场则作了不同的规定:深交所规定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相对于发行价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5元,而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不能超过5元,上交所只对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度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从对竞价规则的不同规定来看,创业板对股票上市首日竞价范围的规定要大得多,这一点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风险的充分认同,给投资者更大的选择空间,其目的是想通过投资者在股票首日上市的时候将该股的风险充分消化,同时配合T+1的交易形式及以后交易涨跌幅的限制控制投资者首日交易的投机性。

3、依据创业板特性制定了相应的停市规定:创业板指数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较前一个交易日下跌幅度达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这种措施在一个交易日只实行一次;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5%时,创业板当日停市。这两点关于停市的规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整个市场的风险。

三、对咨询文件中创业板交易规则的总体评价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交易规则整体上趋于保守,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这一点比较符合目前国内外的实际情况:(1)当前,境外创业板市场的整体走势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处于比较低迷的状况,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便是前期高科技网络股的爆炒,而交易制度的相对宽松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股市泡沫成份的加剧,因此,从吸取教训的角度来说应该制定相对保守的交易规则。(2)从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看,主板市场的投机氛围已经相当强,平均市盈率在60倍左右,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又占有90%多的比重,创业板市场由于降低了上市门槛的关系本身就具有高投机的特性,因此,从适应我国当前实际的投资状况出发,制定相对保守的交易规则比较合理。

B.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限制比例是多少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特别注意,《交易特别规定》实施前,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交易特别规定》实施前已进入退市整理期,且实施时仍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退市整理期间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交易特别规定》实施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C. 创业板集合竞价规则

随着注册制的推进,创业板在2020年8月24实施了新规,对集合竞价阶段新规如下:
第一个:挂单限制,买入和卖出挂单不能超过买议和卖出价2%,比如买议价是100,不能够在102以上(比如103-104)去挂单,如果挂了单不作数、算废单(卖出的道理也一样,不能在97-96卖)必须在101-101。5买入,或者在99-98。5卖出,挂单才会有效,主要是防止价格的无序波动,可能会产生流动性非常差的价格跳跃式的上涨或下跌,造成市场不连续,从而形成非常大的风险。
第二个:盘中临时停牌,其实这个制度它就相当于熔断,在之前主板里边也曾经一度实行过,后来被废除;本身我们涨跌幅就不大(10%),在5%搞一个垄断的话就没有什么道理,美股就有10%熔断,10%先停一停,停完了以后再交易;创业板里面所涉的临时停牌机制道理相似,但是不同是:只是在不设涨跌幅限制五个交易日内,再往后就有20%的涨跌幅了,所以没有必要去设置,如果在前5个交易日之内没有涨跌幅限制之下,盘中价格对于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30%-60%(首次)各停10分钟,在10分钟以后开始恢复交易,每天最后复牌的截止时间是14:57(如果你不够10分钟的话,14:57作为最后的时间)。
集合竞价不能成交。集合竞价阶段显示的不是成交价,是提示你到当时为止,所有接到的委托最大可能成交量的价格,随着后续的委托不断进来,这个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只有到9:25产生出最后的开盘价时,才能按照开盘价格成交。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D.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单笔最低申报数量维持不变,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 1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同时,创业板股票调整了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要求,限价申报不得超过 30 万股,市价申报不得超过 15 万股。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 900% 以内,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 10%。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执行前述 2% 价格笼子的规定,其他阶段的有效竞价范围和涨跌幅范围一致。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除外。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下面分别以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各举两个例子说明:
例一,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买入创业板股票 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 8.00 元 /股,那么,小深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卖出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 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8.00 元 / 股,那么,小深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8.00×98%=7.84 元 / 股。
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种方式参加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同于深市其他板块,创业板股票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方式。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这三种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时间、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的差异。

E.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投资者需注意,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涨跌幅比例将由原10%同步调整至20%。

F.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

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同深沪主板市场相比,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增大了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咨询文件规定证券上市首日与主板市场一样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这以后涨跌幅限制的比例为20%,而深沪主板的涨跌幅限制为10%,对于特殊处理的ST股票实行的涨跌幅限制为5%,PT股票的涨幅限制为5%但对跌幅不作限制。从对比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创业板对涨跌幅的限制还是比较谨慎,没有采取许多境外市场的不设涨跌幅限制的做法,同时也从市场上广泛讨论的涨跌幅30%的限制下降到20% 。
2、对上市首日的竞价规则作了不同的规定。咨询文件规定,创业板股票在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而主板的深沪市场则作了不同的规定:深交所规定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相对于发行价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5元,而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不能超过5元,上交所只对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度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从对竞价规则的不同规定来看,创业板对股票上市首日竞价范围的规定要大得多,这一点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风险的充分认同,给投资者更大的选择空间,其目的是想通过投资者在股票首日上市的时候将该股的风险充分消化,同时配合T+1的交易形式及以后交易涨跌幅的限制控制投资者首日交易的投机性。
3、依据创业板特性制定了相应的停市规定:创业板指数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 15之前较前一个交易日下跌幅度达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这种措施在一个交易日 只实行一次;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5%时,创业板当日停市 。这两点关于停市的规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整个市场的风险。

G.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

在股票交易规则方面,创业板除新股上市风险提示标准与主板不同外,其余均与主板相同。因此创业板也是实行T+1制度,最大涨跌幅为上一交易日的10%。
一、创业板市场基本要素
1、交易市场
交易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使用深圳A股证券账户参与创业板市场新股申购和交易。
2、股票代码
创业板股票代码使用(300000,309999)区间,一般按发行顺序依次编码。
3、证券账户
只允许A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A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指:A股机构投资者,可实时开通并在开通当天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两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抄录“特别声明”,并在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五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
4、股份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前一交易日收市后提供的结算数据,对投资者卖出委托(含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大宗交易)进行股份监控,不允许股份卖空(经有权职能部门批准的融资融券等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T日买入的股票, T+1日可以卖出。
5、资金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对投资者买入委托(含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大宗交易)、新股申购、增发申购等申报进行资金监控,不允许资金买空(经有权职能部门批准的融资融券等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6、税费标准
创业板的交易佣金、经手费率等,参照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主板A股标准执行。
二、创业板股票发行
创业板股票的发行代码为30xxxx。 创业板股票网下发行,同中小板股票网下发行,使用深交所和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创业板股票网上发行,同中小板股票网上发行,采用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模式,使用现有的交易、结算数据接口。
三、创业板股票交易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为30xxxx。其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也可进行大宗交易。除特别规定外,参照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主板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
1、竞价交易
(1)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2、大宗交易
参照主板,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9:15-15:30;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
四、创业板增发
创业板增发时,将加挂专用证券代码37xxxx,后四位与股票交易代码30xxxx的后四位相同。
五、创业板配股
创业板配股认购时,将加挂专用证券代码38xxxx,后四位与股票交易代码30xxxx的后四位相同。
六、创业板上市公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 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开展股东大会网投票时,将加挂专用证券代码36xxxx,创业板网络投票的证券代码使用(365000,368999)区间,根据对应股票的交易代码顺序编码,即300001股票的网络投票代码为365001、301001的网络投票代码为366001,依次类推。
七、创业板交易信息披露
1、实时行情信息
与主板等其它产品一样,深交所通过行情系统实时发布创业板股票的行情。
2、创业板交易公开信息
同主板股票,以公告文件发布创业板交易公开信息,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及时公布交易公开信息。创业板指数发布前,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拟以中小板综指为基准,即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中小板综指涨跌幅。
3、指数计算
深证指数系列、深证成指系列、行业分类指数系列均明确为全市场指数,即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股票均纳入这三个指数系列的计算样本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