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微交易,期货,现货,黄金,白银,原油,外汇全都是骗人的吗
这些理财方式当然都不是骗人的,金融市场上都有这些金融工具专门的交易市场,只是不适合普通老百姓操作。比如股票,如果不是知道内部消息,不采用合理的技术分析,也看不懂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很难盈利的。再说黄金原油这些,看你是想利用这些金融工具做套期保值还是投机了,如果是套期保值,不懂其中的经济原理肯定是不行的,可以找相关理财规划师咨询。如果是投机必须要有一定数额的本金才行,像股指期货,资本金至少50万才能开户。而且也要具备足够的金融知识。所以,在寻找理财工具时应该要切合自身经济水平,不要目标太高了。
Ⅱ 股票交易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股票交易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规定: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2、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3、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Ⅲ 股票受害者被骗亏损经历大揭秘!大家一定要警惕!
这个是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现在很多人打着推荐牛股的幌子让你上当受骗,最好不要相信,有技术就玩,没技术遇到好的牛市也可以瞎玩,跟着身边的朋友干吧
Ⅳ 碰到微信群股票群骗局怎么防范
现在只要上网经常可以看到“加微信荐股只挣不赔”的消息,那些横空出世的“专家学者”、“股神”在微博、QQ群随处可见,就像从前的“牛皮廯”一样,他们自吹自擂,坐等股民们上钩。
像荐股这种事儿,只有取得正规执照的证券分析师才能做,现在网络的普及让骗子有机可乘,他们在网络的另一端,有的可能连面都没见到,都不知道是写什么人,信誓旦旦地推荐股票的收益,分享着虚假盈利数据图,结果是屡荐屡亏。这哪里是在炒股票,分明就是在诈骗。
Ⅳ 股票诈骗案立案标准
没有股票交易诈骗罪这个罪名,对于股票交易诈骗的行为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或者是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等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Ⅵ 最近很多推荐股票的加微信,都是骗人的,大家小心,不要上当
你好,一般是不建议用户参与其中的,万一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资金损失。
Ⅶ 股票群是如何进行诈骗的
法律分析:1、骗子伪装成正规证券公司业务员通过电话或其它渠道邀请目标客户加入股票群,骗子会在网上购买目标客户的资料信息,所以这一步伪装很难揭穿;2、骗子让群内成员在其包装的炒股大师直播间免费听课获取信任,大部分骗子包装的炒股大师都看起来非常专业,也能学到一些炒股知识技巧;3、骗子目的并不在于让客户炒股赚多少钱,教客户炒股只是为了获取信任,下一步就是利用这种信任和客户贪婪的心理将客户引入自身的杀猪盘收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Ⅷ 炒股诈骗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股票分成被骗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报警处理,构成诈骗的,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Ⅸ 如何看待网络股市诈骗
目前股市骗子大多是通过网上进行非法证券活动,其手段多样,主要有六大特点:
一是以网络、互联网为信息平台,使股民很容易上套。不法分子通常实施非法网络投资咨询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设立独立的网站或租用网络空间,以主流网站的链接广告方式吸引浏览者点击进入;二是通过网络论坛、博客、股吧发帖;三是通过QQ群或MSN群进行非法咨询。
二是以网络链接广告的形式,使股民不容易识别,具有较强的蛊惑性。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平台,进行虚假的宣传造势,以“涨停板”、“龙头黑马”、“暴涨牛股”等字眼,诱骗股民上当。
三是骗子往往假借权威的监管部门的名义“拉大旗做虎皮”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多打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股票证券发行管理中心优秀股票信息网站”等旗号,用与证券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相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以推荐股票、保证盈利、掌握内幕信息等噱头,骗取所谓“入会费”、“黑马推荐费”等,金额从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四是以通过拉拢客户收益分成为诱饵引诱投资者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想先赚钱的心理,要求投资者把赚钱后的盈利作为提成汇至指定银行账户。不法分子利用这种看似诱人的形式,更加容易欺骗投资者接受非法投资咨询,而投资者购买股票遭受损失后,自身利益难以保障。
五是以销售炒股软件、保证盈利等借口,掩盖其非法从事证券交易的身份。证监会加大对此类骗子的打击力度后,部分不法分子不直接提供咨询服务,转而以销售炒股软件的名义,将非法咨询作为软件的功能或后期服务,把高额收费隐藏在软件的销售当中。
六是这些不法分子均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从业经历和专业素质,不能提供任何合法、有价值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千方百计规避监管部门的调查。不法分子一般通过“虚拟电话”号码等虚假信息“隐身操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避监管部门查处,增大受害者维权的难度。而且,一些网站一旦被发现后随即关闭,改头换面又以别的面目继续从事非法咨询活动。
顺德区上市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纷繁复杂的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上当受骗,最好与相关的证券公司保持联系,就算是知名的财经人物说的话,也只能当作参考,而不能当作入市投资的依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