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秦奋5千万炒股涉内幕交易被罚60万,该事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针对自己的账户交易情况,在证监会调查期间,Roi表示自己对金融市场没有兴趣,不知道基础销售市场的定义。他只是看了一下报价软件,看到了“鑫茂科技”这只股票。他不去做科研,而是像买彩票一样去买,凭直觉管理自己的决策。Roi说他的股票账户是助理的笔记本提交的,电脑是在天津打篮球的时候丢的。证监会强调,秦四新在内幕信息发布前与知情人徐见面,将超大额资产转入Roi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Roi当日将超大额资产转入“Roi”股票账户,买入多只“鑫茂科技”。
相对于Roi,秦四新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较少。经田燕搜索秦四新,有三个结论,其中秦四新拥有的三家公司,注册公司在上海,全部注销;对外开放层面,在上海新润地产任副总经理(续)。目前,澎湃新闻记者未能证实,与本案后一涉案人秦四新是否为同一人。Roi,一个生活在各种传闻中的神秘‘顶级富二代’。虽然比起娱乐圈的纪委王思聪,他的作风相对低调,但一切都沾染了不为人知的色彩,这让他更加深不可测,让人好奇。据说他家财万贯,有人称他为‘上海第一富二代’,‘上海皇帝’的绰号更是在网络江湖中广为流传。对于这个顶级富二代,网友们从来不吝啬自己的想象力。
㈡ 去年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罚没额首次破亿都有什么
北京大学近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披露,2016年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案件处罚的罚没总额首次破亿,达3.8亿元。这一数字是2015年罚没金额的26倍,是2011年的111倍。
罚没总额高企,一方面原因是查处案件的数量增加,另一方面是罚款幅度大增。此前处罚多为没一罚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为违法所得的一倍),没一罚三的案件每年只有两三件,但到了2016年达到21件。
如影随形。2016年,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激增,首次过百。
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应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进一步细化并公开裁量标准。
罚款金额每3年上一个台阶
证监会9月1日称,通过对专项行动第三批18起内幕交易案的查处看,当前内幕交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违法交易金额巨大,涉案金额往往超过千万元,有的甚至数亿元,不少案件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张远忠说,证监会作为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法律赋予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不能“太自由”“太任性”。这就要求取证要细致,责任认定要严谨,处罚力度要过罚相当。
证监会如果是依据2007年的规则,那这个规则也到了该修订的时候了。不仅规则要修订,而且更要在证券法修订时考虑现在的现实情形。张远忠说:“规则不细,相对人预期不明,就会产生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自然会增多。”
哪些情形可免除、减轻处罚,哪些应该加重处罚、顶格处罚?证券法的规定是粗线条的,不可能把所有情节都列出来。当事人一方希望规则越细越好,规则越细预期越明;证监会则相反,处罚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不可能太细。这一直是公众关注的话题。
学界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据记者了解,清华大学一位知名法学教授的相关课题报告已递交相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今年行政复议案件已达百件
对证监会行政处罚不服,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翕说,纵观证监会这十年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决定书相较之前明显进步,在引用法律条文时更具体,内容也更为详尽。即便如此,不服的相对人还在逐年增多。
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2012年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案的共有22件,2013年11件,2014年72件,2015年54件,2016年则多达154件,2017年至今仅8个多月,提起复议案件就达100件。
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形很多,但其中相当数量的复议是对行政处罚的裁量不服。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均明确要求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相信证监会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期不
远了。
罚得多证明犯事的多,犯事多证明这方面的监管还不够严格。
㈢ 证监会是如何通报吴某某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的
证监会9月18日通报吴某某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王府井”股票案。证监会表示,2020年6月9日晚,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公告获得免税品经营资质。交易监控发现部分账户在公告前大量买入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证监会迅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目前案件已调查完毕。
调查发现,吴某某等人在重大事件公告前获取内幕信息并大量买入“王府井”股票,获利数额巨大,涉嫌构成内幕交易。证监会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2016年股票内幕交易案扩展阅读
内幕交易要坚决禁止
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顽疾”,严重破坏公平交易原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显著提高了包括内幕交易在内的证券违法违规成本。
证监会表示将全面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面化、立体式的追责体系,持续加大对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㈣ 我国证券市场是有哪些重大的内幕交易案件和操纵市场案件
(一)中国证监会处罚案例:
1.深圳宝安集团公司上海公司等延中实业股票短线交易案(1993年4月)
2.农行襄樊信托上证买卖延中实业股票内幕交易案(1994年1月28日);
3.王川买卖延中实业股票内幕交易案(1998年10月19日);
4.戴礼辉买卖川长征股票内幕交易案(1999年5月20日);
5.俞梦文买卖攀板公司股票内幕交易案(1999年6月4日);
6.轻骑集团等买卖济南轻骑、琼海药股票内幕交易案(1999年9月9日);
7.南方证券、北大车行等买卖北大车行股票内幕交易案(1999年10月11日);
8.高法山买卖津国商股票内幕交易案(2000年2月17日);
9.向小云买卖厦门建发股票内幕交易案(2004年6月7日);
10.天山股份原副总经理陈建良内幕交易案(2007年5月14日);
11.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原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唐建内幕交易案(拟处罚)(2007年5月17日);
12.广发证券借壳吉林敖东、延边公路上市内幕交易案(拟处罚)(2007年5月30日)。
最近的就是黄光裕 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连同妻子杜鹃、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等人使用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14亿1500多万元。到了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黄光裕购入的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3亿900多万元。
㈤ 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案件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细节
引言: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到有一些涉嫌内幕交易,从中可以发现去对于一些人在收购过程中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因此对于一些企业之间的交易也是可能发生。因此同样对于这件事情在披露过程中,赣锋集团对于这件事情也是表示毫不知情,而且完全是撇清关系,对于这件事情是非常有自信的,对于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还需要具体的调查清楚。
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出,案件中股价涉及到一些部分,也是需要众多股民朋友们去对此进行一定的了解的。因此需要在股市中做出防止因为一些步伐的集团做出一些不法的超障,因此导致了一些部门股民破产而归,因此股民们在股市投中也需要做出合理的安排和分配。
㈥ 秦奋5千万炒股涉内幕交易被罚60万,此次处罚起到了怎样的警示作用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一份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解开了有“沪上皇”之称的秦奋与父亲秦嗣新共同努力的鑫茂科技相关重组内线交易案。
依据被告方违纪行为的客观事实、特性、剧情与社会发展危害性水平,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决策对秦嗣新、秦奋合计处以60万余元的处罚。
实际上,在鑫茂科技以上重新组合内线交易案中,被依法查处的不仅有秦嗣新父子俩。同日发布的另一份处罚决定书表明,唐云做为曾任广州证劵职工,参加开设并购基金回收微创互联网股份全过程,系内幕信息知情者,却操纵24个帐户以股票配资方法提早买入9.45亿鑫茂科技个股。尽管最后无法盈利,反而亏本超五千万元,但仍因违反规定情节恶劣,被惩处10年销售市场禁止进入和60万余元处罚,再度给广大证券从业人员保持警惕。
而该次重新组合在筹备近一年后,最后亦无法成形,进而公布停止。
㈦ 股市内幕交易罪中如何认定主犯与从犯
2007年7、8月,某上市公司拟收购某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在该信息公告前,黄某指使他人以曹某等79人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安排杜某协助管理以上股票账户。
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某指使杜某等人使用上述账户累计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账面收益3.06亿余元。期间,被告人许某明知黄某利用上述内幕信息进行某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仍接受黄某的指令,在广东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于同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该股,账面收益9021万余元。
本案涉及内幕交易罪中共同犯罪中主犯与从犯的认定问题。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的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
黄某等人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内幕交易成交额及账面收益均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黄某与杜某、许某属于内幕交易罪的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黄某与杜某、许某共同合谋,实行内幕交易的犯罪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的共同犯罪。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分工,黄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杜某和许某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
㈧ 汪氏父女内幕交易被罚款36亿,马化腾也受到牵连
6月24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汪耀元、汪琤琤“健康元”股票内幕交易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总额超过36亿元。高达36亿元罚款足以引起市场震荡,而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和众安保险负责人欧亚平参与,使得这起内幕交易案变得不那么常见。之后,马化腾同意利用他在香港的投资公司帮助转让健康元部分股份。在此期间,欧亚平还与马化腾进行了交流。2015年2月上半月,欧亚平向朱保国表示愿意帮助他减持健康元股份。与此同时,朱保国也联系了在业内很有影响力的马化腾,希望腾讯能入股健康元。马化腾最终同意利用他在香港的投资公司帮助转让健康元的部分股份。3月14日,朱保国与欧亚平在港会面,再次谈及鸿信行减持健康元股份的事。
一切准备就绪,三人终于在2015年3月24日晚的平安保险融资成功接待会上敲定了减持与合作事宜。同年4月4日,健康元迅速发布《关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拟转让本公司股份等事宜意向的公告》,披露了鸿信行持有的健康元股份的转让,以及鸿信行股东转让鸿信行持有的鸿信行公司全部已发行权益的意向。
㈨ 中国最富白手起家80后丑闻曝光内幕如何处罚的
“中国最富白手起家80后”丑闻曝光:百亿身价追小利 内幕交易被罚40万。
王麒诚身上有很多标签——“白手起家的80后首富”、“中国杰出青年企业家”、“胡润百富中国青年领袖”、“学生创业导师”等等。这些或主动经营或客观形成的光环,构成了他的A面。但是,从两年前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宇佑)对汉鼎宇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佑传媒)的那次重组开始,他又为自己的B面埋下了伏笔,那就是“内幕交易违法者”。
(王麒诚、吴艳夫妇)
王麒诚内幕交易的动机难以揣测,但其对市场的扰乱后果却显而易见。
与以往相比,本案有三大特征。
一是金额较大。虽然与百亿身家相比不多,但与普通内幕交易几万、几十万相比,1500万不是小数目;
二是实控人“亲自”搞内幕交易。一般而言,内幕交易案多由外部人员从上市公司高管处获得信息,进行交易获利,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自己一边推重组一边做内幕交易的情况较为少见;
三是爆发窝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高管,集体进行内幕交易。在监管层看来,此案也反映出汉鼎宇佑及其关联企业管理混乱,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法律和道德底线。内幕交易窝案严重破坏了公平公开的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王麒诚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公然拒绝配合调查,而且对上市公司会议纪要记录在案的内容矢口否认,出尔反尔,毫无遵纪守法意识,缺乏最基本的道德诚信底线。
根据最终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考虑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王麒诚等人罚没合计100余万元。
“许多人曾盛赞王麒诚白手起家、艰苦创业,是年轻一代学习创业的榜样,王麒诚却在自己控制的上市公司资产收购过程中大搞内幕交易,践踏了诚信原则。”稽查人员说,内幕交易的危害,不在于获利多少,而在于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对法律的蔑视。王麒诚这样带着无数光环的“榜样”,其影响也更大、更坏。
如此影响恶劣的案件,为何只罚40万呢?对此稽查人员解释称,因汉鼎宇佑2016年10月撤销了对宇佑传媒的收购,加之其他因素,公司股价并没有如期出现暴涨,王麒诚的内幕交易最终是亏损的。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是依法依规做出的。但是,实际控制人内幕交易,主观恶性更大。另外,不应只考虑违法所得,也应考虑止损的情形,即如果比卖的晚的投资者亏的少,止损额也可以考虑作为罚款依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对于投资者索赔而言,内幕交易是可以索赔的,但是实践案例较少。
来源:第一财经网
㈩ 汪氏父女内幕交易被罚史上最大罚单,上一次记录是谁
6月24日,中国证监会披露了一起内幕交易案,罚款36亿元,引起轩然大波,震惊市场。根据该决定,当事人汪耀远、汪铮铮父女在2015年4月3日宣布第二大股东宏信行减持和转让健康元股份的内幕消息之前,曾与相关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欧亚平进行了接触。自2015年3月16日以来,他们通过21个账户购买了健康元的股票,短期利润超过9亿元。最终,中国证监会没收了汪氏父女违法所得9.06亿元,并处罚款27.19亿元,共计36.25亿元。
据中国证监会调查人员介绍,由于次新股普遍具有市盈率低、概念新、发行量小的特点,很容易成为市场投机、投机和短期操作的集中区域,积累市场风险和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