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下月股市会跌么2010-11月
南风理财网分析认为:
随着十二五规划而进行的产业资本的结构调整将左右10月份与第四季度股市走势
产业资本在二级市场的运行情况:
1、大宗交易升温 产业资本踏准节奏成赢家:进入下半年以来,随着大盘见底回升,沪深两市的大宗交易平台再度活跃起来,与5、6月份的谷底时期相比,7、8月份大宗交易的成交股数、成交总额都有成倍的增长。作为各类性质的限售解禁股份特别是IPO公司原始股东、创业股东减持股份的重要渠道,产业资本再次踏准市场节奏,逆市操作,得以在较高位置减持股份。分析人士认为,这种情况说明目前其对股权价值的估值将成为市场估值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查看全文)
2、9月大股东套现创新高减持金额是增持263倍:据统计,从9月初至上周五半个多月时间内,已经有58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发布减持公告,合计净减持量达到4.5亿股,净减持总市值约55.36亿元,创出今年以来的新高,而增持金额仅为0.21亿元,两者相差263倍。
减持金额是增持263倍
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份大股东的月度净减持数量在1.14亿股至4.14亿股之间,仅5月份出现月度净增持,其余均是减持占据了绝对的上风。9月份仅半个月时间,大股东净减持数量就已经创下今年的月度新高,达到55.36亿元。而已公告增持金额为0.21亿元,两者相差超过263倍。这也是目前增持最少的一个月,根据巨灵财经统计,增持次低月为8月,增持金额为0.35 亿元而高峰是在今年5月份,股东公告增持市值高达32亿元,创下2008年以来的新高。
从减持主体看,中小板公司的大股东减持意愿最强烈。如怡亚通2名大股东9月份共减持4次,累计减持2780万股,市值4.18亿元,创下目前的最大套现额。……(查看全文)
产业资本的特点:
1、产业资本处于企业经营第一线,最先感知经济、行业、企业运行状况,因此对股价的判断力可能高于市场平均水平;2、随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产业资本在资本市场的定价话语权逐步提升。以大股东为代表的产业资本对A股市场已经具备强大的影响力。3、以解禁股(大小非)、限售股(大小限)为代表的部分产业资本在证券市场减持套现的冲动始终存在,在价格低位时暂时蛰伏,只是待时而动而已。这种情况将是A股市场长期存在的现象。对此,需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方面,证券市场为产业资本特别是创业资本提供了退出渠道,这正是证券市场本来应有的基本功能之一。另一方面,产业资本,特别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认为股价低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增持股份,而在价格高估时减持股份,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抑市场过度的波动,成为市场的一种稳定机制。因此,产业资本的减持有其合理性。
产业资本当前所处的经济环境:
1、摆脱危机阴影:受2008年以来美欧先后发生金融危机、债务危机的影响,各国大力采取经济刺激政策,我国为了减轻美欧危机的影响,也采取了“4万亿”投资的刺激政策(初步匡算,实施上述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到目前已实行了将近两年,取得了明显的刺激效果。当年闻风而动参与其中的产业资本已获得丰厚回报。2、科学发展:今后,我国经济要摆脱欧美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增长、科学发展,为此,近期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行业、产业、区域经济振兴规划,尤其是刚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列为现阶段重点发展和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决定对这七大产业加强扶持力度。 3、做大做强:《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做强做大优势企业。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4、优化转移:《国务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中国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和海外的产业转移项目时要坚持市场导向,减少行政干预;立足比较优势,合理确定产业承接发展重点,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节能环保等原则。5、区域振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区域经济振兴规划。
产业资本当前所处的股票市场环境:
1、A股正步入“新庄股”时代:2009年A股运作模式改变以往基金一股独大的格局,游资、基金和产业资本围绕着一个利益核心共同运作的模式已初步成形,而这种模式也将主导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市场思维。这其中,尤其要关注游资和产业资本共同运作的主导优势开始形成。2、自股改以来,产业资本中的大部分已实现了在二级市场的全流通。除了必须确保控股地位的公司股东股份外,理论上都会上市流通。即使在欧美危机时承诺的“不减持股”也已度过了承诺期。 3、房地产、食品、棉花、水电煤气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及矿产品的价格上涨,对这些现货市场的相对低风险投机炒作也分流了相当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一时难以回流到二级市场。4、从当前新股发行速度来看,市场并不缺资金,大量的产业资本套现后滞留在了低风险的一级市场。
今后产业资本将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结构优化调整:
随着一系列行业、产业、区域经济振兴规划,尤其是刚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及将于10月份出台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产业资本也必将结合自身所处的企业、行业等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自股改以来,产业资本中的大部分已实现了在二级市场的全流通。除了必须确保控股地位的公司股东股份外,理论上都会上市流通。即使在欧美危机时承诺的“不减持股”也已度过了承诺期。证券市场优化和配置资源的功能将进一步被发挥和放大,一些大型公司实力雄厚,资金宽裕,其产业资本不仅能推进自身的进步和创新,也将能在符合政策的更宽广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随着政策的明晰和产业资本认为的估值合理区、可投资增持区的到来,富余资本的中长期介入和短期资金的短线炒作将推动股指震荡上行。而那些分享不到政策蛋糕的大盘股,也将成为产业资本、基金、股指期货做空者借以打压指数、营造自身吸筹空间的工具。目前已进入这之前的结构调整转换期。对于近期炒作的热点股,有实质性价值的还将高位宽幅震荡盘整,可波段操作;纯属概念性炒作的要坚决回避。
『贰』 【常泓贤】600794保税科技如何操作
12月6日,保税科技发布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据公告称,保税科技控股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金港资产”)提议,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162.46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0元,共计5416.25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公告一出,保税科技开盘即刻涨停。但股价涨停之际,保税科技也被曝出存有内幕交易之嫌。
有媒体指出,保税科技公布利润分配预案之前,其股价曾出现快速拉升之态。12月5日收盘前最后一小时,保税科技股价突然飞涨。当日14时,保税科技股价尚为14.07元/股,跌幅1.68%。一小时后,保税科技股价却被拉升至15.03元/股,并最终以14.99元/股收盘,单日股价波动幅度高达8.49%。
同时,媒体还指出,保税科技董事全新娜曾在11月19日耗资2153万元大笔购入公司股票154.92万股;另外,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前的一个月内,公司的大宗交易也表现极为活跃。数据统计显示,自10月28日至11月19日间,保税科技累计发生大宗交易9次,交易股数合计1100万股,交易金额约1.3亿元。
除了被质疑存有内幕交易之嫌,保税科技还被认为有炒作股价的嫌疑。
保税科技2014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仅为4198.94万元。然而,在10月28日公司发布的三季报中,其资本公积金却突然暴增至6.88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保税科技曾在2013年10月1日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503.1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600万元,用于张家港保税港区内建造31.58万立方米的储罐、收购中油泰富9万立方米罐区资产,以及在区外收购仪征国华公司100%股权,以实现区内外延式发展和走出去的异地扩张发展战略。
2014年8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得到证监会批准。9月27日,保税科技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更公告。公告披露,公司以11元/股的价格定增6727.27万股,募集资金7.4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金港资产以4.4亿元,认购4036.36万股;国联安基金认购1440万股,认购金额1.58亿元;华安基金认购610万股,认购金额6710万元;广发基金认购190.9万股,认购金额209万元;自然人杭谷认购450万股,认购金额4950万元。
保税科技资本公积的暴增,和此次定增不无关系。然而,刚刚获得资本公积,便进行了高送转,且大股东独占定增60%份额,其中深意自然不言而喻。
『叁』 看一个月内的股票行情按F几
股票行情:A股恐将演绎悲情十月 大小非减持、IPO频发、巨额再融资频现、创业板开闸……脚步蹒跚的A股流动资金正被不断榨取,10月A股何去何从?“3192.39亿股,1.97万亿元”,10月A股市场即将迎接股改以来单月解禁力度最大的“大小非”解禁“洪峰”;与此同时,巨额再融资频现、IPO狂发,以及新开创业板吸金等,无一不为本已步履蹒跚的A股市场再加千斤重担。A股是挺直腰杆前行?还是就此倒下?解禁“洪峰”雷声大雨点小据WIND数据统计,10月份解禁股数(包括首发、股改限售、配股、增发等)占今年全年解禁股数40%以上,单月解禁市值也占目前A股总流通市值的20%左右(以9月24日收盘价计算)。而如此大的解禁力度却只涉及到51家上市公司。从解禁股数量来分析这51家上市公司,工商银行 (601398股票行情)、中国石化 (600028 股票行情)、上港集团 (600018 股票行情)将成为10月解禁股的主力军。数据显示,这三家上市公司本轮解禁额度分别为2360.12亿股、570.88亿股和129.98亿股,合计数量占本次解禁股总数的96%。从解禁市值角度看,本轮解禁市值排名前三位依然是工商银行、中国石化、上港集团,解禁市值分别为11682.61亿元、6479.47亿元和681.12亿元,合计解禁市值同样也占到本轮解禁总市值的96%。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无论从解禁股数还是解禁市值方面来看,10月A股解禁压力主要由这三家上市公司造成,而这三巨头会不会在10月份解禁后就大量卖出?从这三家上市公司本次解禁的股东背景来看,工行本次限售股解禁的最大股东分别为汇金上市公司和财政部,中国石化本次解禁的最大股东为中国石油 (601857 财富吧,行情,个股,股票知识)化工集团,而上港集团本次解禁的最大股东是上海市国资委,由于这三只个股的控股权均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为保证对三者的绝对控股权,汇金上市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上海市国资委此前都曾有过不同程度的增持,尚未发生过减持行为,如今在政府要求对国内经济维稳,以及目前A股市场出现低迷的状况下,这三家上市公司在此时选择大额减持抛售的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因此,剔除上述可能,本月解禁压力仅是雷声大雨点小而已。“大非”减持渐成主流虽然,10月份的解禁压力可能是雷声大雨点小,但不能否认的是限售股解禁后,股本全流通成为今后的必然趋势,国有控股股东可能会暂缓减持,但前期已解禁而尚未减持的众多民营“大非”股东所持股份却可能会选择落袋为安,而在某一时点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大量减持,如近期的波导科创减持*ST波导、东华诚信减持东华软件、亿阳集团减持亿阳信通 (600289 股票行情)等等,无不是持股超过5%的“大非”所为。事实上,从二级市场减持情况和大宗交易平台交易数据来看均证明了这种事实。从9月份大宗交易数据来看,上市公司减持方式已发生很大变化,很多“大非”将减持行为选择在大宗交易市场来进行。在9月1日~24日期间,大宗交易平台共进行了207次交易,减持股份达5.31亿股,减持金额达54.12亿元,而二级市场重要股东减持行为仅发生了122次,减持了2.81亿股,减持金额27.68亿元。特别在9月17日,大宗交易还发生“井喷”现象,当天共有30笔大宗交易,成交了7499万股,成交金额达9.17亿元,有11只个股遭折价抛售,其中包括了广州发展集团减持的广州控股 (600098股票行情)、衡水金安集团减持的老白干酒 (600559 股票行情)等。同时,中登上市公司披露的数据也显示如今“大非”减持已经开始超越“小非”的减持。中登上市公司数据显示,今年5月以前一直是“小非”减持占主导地位,但到了6月份,这种情况发生根本变化,如附表所示,从今年6月开始,“大非”的单月减持量明显超过“小非”,且差距在不断拉大,“大非”已经逐渐成为A股市场减持的主力军。再融资规模有放大迹象与“大小非”疯狂减持的同时,今年上市公司再融资现象再度活跃。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9月24日,今年提出再融资预案(包括增发、配股、上市公司债、可转债等)的上市公司,拟募集资金高达6286.06亿元,而今年上市公司已募集完成再融资额已高达2111.53亿元(可转债部分只统计针对境内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境内法人自然人的发行规模),除此之外,上市公司今年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的企债规模也已达到3934.75亿元。通过分析1~8月的再融资预案发现,A股市场的再融资月增幅越来越大。1~3月,上市公司拟再融资额基本在400亿元以下,而到了4月份则上升为1151.04亿元,其后的5、6月虽有所回落,拟再融资额度也基本保持在600亿元左右。从7月开始,再融资额度再度出现“井喷”,7月份拟再融资1721.97亿元,8月份达1783.92亿元,而9月1日至9月24日期间,上市公司拟再融资额度已达470.55亿元。百亿再融资频现通过分析今年的融资预案,可以看到百亿融资大单频出。特别从8月份以来,这种现象尤其明显。从8月27日万科A公示拟公开增发募资不超过112亿元到武钢股份 (600005 股票行情)拟融资120亿元,再到招商银行 (600036 股票行情)拟融资不超过180亿元和中国铝业 (601600 股票行情)拟募集不超过100亿元等等,一系列超百亿再融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与巨额再融资涌现的同时,相关部门审批步伐也进行得相当快捷。数据显示,从6月份开始已有29家上市公司增发融资方案获证监会核准,涉及股份达96.6亿股。从这些上市公司审批通过时间表来看,有24家上市公司集中在8~9月期间批准,包括长江电力 (600900股票行情)的15.88亿股、融资200亿元的增发方案、浦发银行 (600000 股票行情)非公开增发113700万股拟募集资金150亿元的增发方案、国元证券 (000728股票行情)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股(含5亿股)、募集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亿元的增发方案等等。证监会对这些百亿融资大单干净利落地审批,带来的结果不仅是相关板块个股的跟风融资,还招来近期市场的大幅下跌,数据显示,自8月4日至9月24日期间,上证综指跌幅已超过34.08%。IPO发行节奏加快、创业板开闸成为缺血A股噩梦与大小非减持、再融资水涨船高相呼应的还有,重新开闸的新股IPO发行也变得无节制,疯狂地在市场上吸金纳银,而目前加快审批节奏的创业板也有可能成为吸取A股血液又一新的吸血鬼。回顾今年7月10日桂林三金作为IPO重启后的首只股票登陆A股以来,已有34新股获批发行(剔除创业板10只新股),其中有24只新股已上市交易。从其上市节奏看,自8月21日以来,平均每周有4只新股上市交易,这种高频率的新股发行已无形中增加了投资者对供大于求的恐慌。与此同时,由于创业板可能于10月底正式上市交易,尽管目前证监会正式受理的149家企业拟募资总额仅为336.05亿元,还不及中国建筑一家(IPO募集了420亿元资金),但如考虑发审委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审核是一周二审或三审、每次最少3~6家、通过率极高的情况下,就不难发现创业板规模将会在短期内迅速膨胀,而从目前审核通过的创业板个股股本来看,股本并不小,这意味着创业板个股吸金能力并不小于中小板;与此同时,由于创业板刚刚创建,其投机性强,这将吸引大量投机资金涌入,这就造成主板交易资金可能被大量抽离,而没有资金支持的市场只会是死水一潭。股票行情综上所述,如不改变上述种种不利因素,10月份A股在多重条件压制下,恐会就地倒下。本篇文章来源于 财富中国; 原文链接:
『肆』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全面交易制度后,红利的领取采取挂牌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的场所
《证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由此可见,我国目前证券交易的场所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场内交易)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场外交易)。
(一)证券交易所市场
《证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目前,境内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家。因此,场内交易就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证券交易。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就是在这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7月1日分别发布实施的《交易规则》规定, [1] [1]下列证券可以在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1、股票;2、基金;3、债券;4、债券回购;5、权证;6、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此外,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证券交易所市场休市。发生下列交易异常情况之一,导致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进行的,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1、不可抗力;2、意外事件;3、技术故障;4、出现无法申报的席位数量或行情传输中断的营业部数量超过证券交易所已开通席位或营业部总数的10%以上的交易异常情况:5、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二)场外市场
如上所述,《证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由此可见,证券交易只能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场外市场转让。 [2] [2]目前,经国务院批准且已经运作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只有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二、证券交易的委托与申报
《证券法》第五章对证券交易的委托与申报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则具体规定了证券交易的委托与申报的规则。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条至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也就是说,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投资者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并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以书面、电话以及其他方式,委托该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委托,按照证券交易规则提出交易申报,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的集中交易,并根据成交结果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成交结果,按照清算交收规则,与证券公司进行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并为证券公司客户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手续。
(一)证券交易委托的具体规则
根据《交易规则》的规定,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当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即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协议生效后,投资者为该会员经纪业务的客户。
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应当按相关规定操作。投资者通过自助委托方式参与证券买卖的,会员应当与其签订自助委托协议。
会员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的内容向交易所申报,并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会员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会员交付其委托会员卖出的证券或其委托会员买入证券的款项,会员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证券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证券。
除交易所另有规定外,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证券账户号码;2、证券代码;3、买卖方向;(四)委托数量;5、委托价格;6、证券交易所及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
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被撤销和失效的委托,会员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投资者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证券。
(二)证券交易申报的具体规则
根据《交易规则》的规定,会员应当按照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报。
1、申报方式
证券交易所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接受下列类型的市价申报: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3、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6、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类型。 [3] [3]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其他交易时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其他市价申报类型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限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席位代码、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内容。市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申报类型、证券账号、证券代码、席位代码、买卖方向、数量等内容。申报指令应当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传送。
2、申报的基本单位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或基金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或基金时,余额不足100股(份)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债券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买入、卖出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卖出债券时,余额不足10张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0元标准券为1张。股票(基金)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份),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
不同证券的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A股、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1港元(深圳证券交易所)0.001美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证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
3、申报的有效性
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2)增发股票上市的;(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4)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深交所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有效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申报当日有效。每笔竞价交易的申报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时,未成交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竞价,但第规定种类的市价申报类型除外。
三、证券交易的方式
依不同标准,可将证券交易分为多种类型。例如,依证券交易场所的不同,可分为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依达成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接交易与间接交易;依证券交易价格形成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集中竞价交易与非集中竞价交易;依证券交易品种的不同,可分为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与证券衍生品种交易;依证券交易分割期限的不同,可分为证券现货交易、证券期货交易、证券期权交易与证券信用交易。不过,从证券法的法律规制而言,依证券交易价格的形成方式所作的划分最具有代表性。各国证券法也正是以此为中心,对证券交易的不同类型予以调整。
我国《证券法》第四十条条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依此,除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外,证券交易方式还包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这不仅使实践中早已存在的非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具备了法律依据,还使境外证券市场普遍存在而我国尚未开展的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成为可能。
从我国目前证券交易实践来看,非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要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债券回购交易等。至于裁判转让,乃人民法院依司法程序,对某只证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而发生的证券转让。这种证券转让一般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虽在实践中被作为规避法律的证券交易手段,但客观上与一般证券交易具有本质区别,故不应纳入证券交易方式之中。
(一)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包括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交易规则》均规定了电脑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种集中竞价方式。每一个交易日中,任何一个证券的竞价均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债券只有连续竞价而无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连续竞价则对有效委托进行逐笔处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有涨跌幅限制证券集合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其他有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有效竞价范围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1)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2)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3)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5] [5]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则规定,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即有效竞价范围),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2)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2)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3)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 [6] [6]
(二)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是指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规模时,交易所采用的与通常交易方式不同的交易方式。所谓与通常交易方式不同的交易方式,即在证券交易过程中,不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集中竞价交易原则,而以协商一致作为达成大宗交易的手段。这是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制度所界定的大宗交易方式。这表明,我国证券市场对大宗交易的判断标准是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规模。这与国际上通行的大宗交易界定标准是一致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在该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30万元美元;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5、 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该所还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7] [7]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1、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6、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5万张。该所同样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8] [8]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5时30分,但未对成交申报确认时间作明确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 时15分至11时30分、13时至l5时30分,并于每个交易日15时至15时 30分,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意向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本方席位代码等内容。意向申报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自行决定。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还明确规定: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成交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对手方席位代码等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还明确规定:当意向申报被会员接受(包括其他会员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会员进行成交申报。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应向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出成交申报,申报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必须一致。成交申报一经证券交易所确认,不得变更或撤销,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会员应保证大宗交易参与者实际拥有与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证券交易所公布大宗交易的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仅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
2008年以来,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利用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股票交易。据统计,2008年前9个月,两市共发生469笔大宗交易,月均52笔。11月份全部A股大宗交易平台则共发生交易156笔,成交笔数较10月份增加64笔;成交量方面,11月份环比增长近2.5倍;成交金额方面,11月份环比增长逾3倍。而期间最大成交笔数发生在11月7日,共成交30笔,开创了两市设立大宗交易平台以来单日成交的最高纪录。
四、证券交易的交割与过户
证券交易的清算交割实际上包含两种情况:其一为证券公司与结算公司之间清算交割。证券公司一般都必须在结算公司或其委托银行处开设专门结算账户,由结算公司集中清算,并以内部划账、转账等方式交割净余额股票或价额;其二为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清算交割,即买者支付现金而获得股票,卖者交付股票而取得现金。由于投资者已在证券公司处开设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故这种清算交割不必由当事人出面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由电脑自动完成就可以了。
过户是指投资者买进股票后,持所买股票到发行公司办理变更股东名册登记的手续。过户后,新股东即可享有发行公司的一切股东权益,股票的委托交易过程至此才算终结。但是,现在由于结算公司实行证券集中存管和无纸化交收,股票的过户手续在清算交割后就已经由电脑自动完成,因此无需投资者本人专门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股票过户手续。
按交割日期不同,我国证券交易的交割又分为四种:
一是当日交割,又称T+0交割。即买卖双方在成交当天完成付款交券手续,这种方式可以使买卖双方较快地得到股票或现金。在T+0交割方式下,投资者买进股票成交后,可以马上卖出;卖出股票成交后,可以马上买进;二是次日交割,也称T+1交割。即在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才能办理成交的交割手续;三是例行交割,即买卖双方在成交之后,按照结算公司的规定或惯例履行付款交券;四是选择交割,即买卖双方自主选择交割日期,这种交割方式通常在场外交易中使用。
目前深沪A股清算交收制度采用的是T+1方式,指的是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也就是第二天才可卖出股票。在资金使用上,当天卖股票后,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当天即可以用来买股票,但是,当天卖股票,资金回到投资者账上,投资者如果想马上提取现金是不可能的,必须等到第二天才能将现金提出。实际上,资金同样是T+1到账。
目前深沪B股清算交收制度采用的是T+3方式,即B股是在第四个交易日办理交割过户。
五、证券交易的佣金与印花税
(一)证券交易的佣金
《证券法》第46条规定:“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对投资者来说,证券交易的收费是指证券交易中有关证券机构向投资者收取税收以外的费用。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为例,投资者每笔交易除了成交价外的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起点5元,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过户费,成交面额的0.1%,起点1元,由登记结算公司向投资者收取;印花税,原为成交金额的0.1%,2007年5月30日改为0.3%,由税务机关收取。这三项价款中的佣金、过户费属于证券交易的收费,印花税不属于证券交易的收费。
有权统一规定证券交易的收费以及税收标准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目前是指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身是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现行的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根据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按照该通知规定,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证券公司收取的证券交易佣金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报酬。如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代理以外的其他服务(如咨询等),可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收取标准。
(二)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是政府调控股市的重要工具之一。
过去18年来,中国股市印花税税率曾经有过数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自1990年首先在深圳开征,当时主要是为了稳定初创的股市及适度调节炒股收益,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交纳。同年11月份,深圳市对股票买方也开征6%。的印花税,内地双边征收印花税的历史开始。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3%。提高到5%。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5%。下调至4%。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降低为3%。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统一降至2%。2005年1月,财政部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为1%。2007年5月30日起,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2008年4月24日起,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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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关于大宗交易折价的问题
近期大宗交易系统频繁出现股票“甩卖”的现象,华胜天成、华业地产的折价率超过12%,成交价甚至比跌停价还低。统计显示,7月以来大宗交易的平均折价率达到了9.06%,创下2008年4月解禁新规出台之后的新高,高折价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市场玄机?
7月大宗交易折价明显
今年3月份大宗交易整体折价率曾触及7.05%的阶段高位,但此后却呈现持续收窄势头,4月至6月大宗交易的整体折价率仅为5.64%、4.50%和3.72%,这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市场底部将近的观点。
正在市场都在预期7月大宗交易折价率将继续收窄的时候,实际情况却使投资者大跌眼镜。进入7月以来,大宗交易持续呈现高折价率成交态势。例如,7月9日以大宗交易成交的华胜天成,其成交价相对于其当日收盘价的折价率竟达到12.57%,高居7月以来大宗交易折价率榜首。同时,7月6日成交的江苏阳光与天润发展、7月14日成交的华业地产,其大宗交易折价率也均超过12%。
多数股票纷纷以高折价率成交,促使7月以来大宗交易的整体折价率却急转直下并快速扩大。按加权平均法测算,7月以来大宗交易的整体折价率达到惊人的9.06%,一举逆转了此前4个月折价率持续收窄的局面。
华安证券高级研究员张广宏博士认为,7月份以来的大宗交易折价率突然掉头并快速扩大,可能与经济预期有关。疾步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使市场不得不直面转型阵痛,尤其是房地产领域的调控,虽然已经见效,但与调控预期还有一段差距。另外,6月份的宏观经济数据出台,使人们普遍预感到经济增速的下滑。在此格局下,尽管经济基本面逐渐走向健康,但市场却无法重燃做多激情,并在较大程度上压制了大宗交易参与者的乐观预期。
部分营业部频繁现身
自2008年4月解禁新规出台以来,解禁纷纷转道大宗交易平台,促使2008年12月份大宗交易曾一举创出121.43亿元的月度新高。此后大宗交易的月度成交额变化,基本与大盘走势呈现正相关。从2008年底至2009年7月份,大盘持续震荡走高,大宗交易月度成交额也震荡攀升,并于2009年7月创出77.32亿元的阶段高点。2009年8月至当年年底,大盘呈现先抑后扬的走势,大宗交易月度成交额也随之出现先减后增。
2009年11月份至今年6月份,大盘持续震荡走弱,拖累大宗交易月度成交额再度持续缩减,从2009年11月份的87.03亿元减少到6月份的25.07亿元。截至7月19日,7月以来的大宗交易额为23.70亿元,尽管7月份还有数个交易日,但就目前情况来看,7月份大宗交易额仍将相对惨淡。
值得注意的是,在7月以来的大宗交易中,华胜天成和海螺水泥屡次上榜,表现十分活跃。截至7月19日,华胜天成和海螺水泥7月以来分别累计成交17笔和14笔。在这两只股票活跃的背后,是更加活跃的券商营业部。其中,在7月以来的17笔交易中,华胜天成的卖方营业部都是国都证券北京阜外大街营业部,而其买方营业部则或为国都证券北京阜外大街营业部,或为其他营业部。同时,在海螺水泥的14笔交易中,其买卖双方皆为同一家营业部——平安证券深圳福华路营业部,这不由使人想起机构的倒手。
针对这一现象,华安证券高级研究员张广宏博士指出,从同一个营业部在大宗交易中反复出现且伴随着高折价成交情形来看,不排除有机构或大户身影闪现的可能。不管是基于利益输送还是真的急于出手,选择大宗交易都没有问题,因为这样既不会对二级市场造成太大的影响,也不会引起市场过多的注意。
个别股票依然溢价成交
尽管7月以来大宗交易高折价成交十分普遍,但湖北宜化和鄂武商A却破天荒地出现了大幅溢价现象。其中,7月7日成交的鄂武商A成交价格为15.90元,与当日收盘价相比,溢价率高达8.83%。同时,7月14日湖北宜化以15.45元成交,其成交溢价率也高达8.80%,显得十分特立独行。
分析人士认为,湖北宜化和鄂武商A都属基金重仓股,从这两只股票的一季报来看,其前十大流通股中都出现不少基金。同时,从7月14日湖北宜化的大宗交易来看,买卖双方均为中信金通证券安定路营业部。因此,不排除基金故意通过大宗交易溢价成交,来激发二级市场做多热情的可能。
2008年5月以来各月大宗交易整体折溢价率变化
2008年5月以来各月大宗交易成交额变化
代码 名称 7月以来 7月以来 7月以来 7月以来加权平均折溢价(%)
交易笔数 成交量 成交额
(万股) (万元)
000501 鄂武商A 1 290.00 4611.00 8.83
000422 湖北宜化 1 40.00 618.00 8.80
600603 ST兴业 2 354.78 2033.29 -1.53
000892 ST星美 2 160.00 856.00 -3.78
000078 海王生物 1 280.00 2721.60 -3.95
600680 上海普天 1 135.20 1168.13 -4.85
600520 三佳科技 1 200.00 2832.00 -5.98
600050 中国联通 1 100.00 486.00 -6.90
002139 拓邦股份 1 60.00 772.20 -6.94
002120 新海股份 1 140.00 1162.00 -7.78
600585 海螺水泥 14 878.31 13438.10 -8.49
600525 长园集团 1 25.73 328.31 -8.66
600293 三峡新材 1 370.00 5291.00 -8.74
600175 美都控股 3 1202.00 4372.84 -8.83
600837 海通证券 8 16540.86 136606.61 -9.31
002094 青岛金王 2 200.00 2460.00 -9.43
600410 华胜天成 17 1914.94 19528.37 -9.93
000997 新大陆 1 600.00 6024.00 -9.96
000802 北京旅游 1 498.24 4887.78 -10.00
600745 中茵股份 6 608.29 3753.14 -10.06
002167 东方锆业 3 116.60 2273.70 -10.63
002244 滨江集团 1 70.08 527.00 -11.11
000999 华润三九 1 30.00 612.00 -11.30
600527 江南高纤 1 210.44 1237.40 -11.84
600066 宇通客车 1 32.28 457.04 -11.89
600220 江苏阳光 2 501.36 2190.96 -12.07
00 天润发展 1 250.02 2317.69 -12.22
600240 华业地产 1 2500.00 13425.00 -12.40
『陆』 什么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是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证券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目前我国上交所、深交所均采用这一交易方式。一般来讲,是指二个以上的买方和二个以上的卖方通过公开竞价形式来确定证券买卖价格的情形。在这种形式下,既有买者之间的竞争,也有卖者之间的竞争,买卖各方都有比较多的人员。集中竞价时,当买者一方中的人员提出的最高价和卖者一方的人员提出的最低价相一致时,证券的交易价格就已确定,其买卖就可成交。
集中竞价交易可分为口头唱报竞价交易、书面申报竞价交易、电脑申报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形式,它区别于集合竞价。
其中,上交所规定,9:15~9:25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得到开盘价,9:30~11:30,13:00~15:00采用连续竞价方式 深交所规定,9:15~9:25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得到开盘价,9:30~14:57为连续竞价方式,14:57~15:00采用集合竞价方式确定收盘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始正式营业。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柒』 股票价格处于低位,一个月内频繁出现大宗交易,每次折价率在10%左右,说明什么
股票价格处于低位,一个月内频繁出现大宗交易,每次折价率在10%左右,说明可能存在低开高走。
大宗交易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由于大宗交易具有不直接冲击股价及交易目的相对隐蔽的特点,这种影响力更多体现为间接影响或滞后影响。
(7)10月份股票大宗交易扩展阅读:
出现大宗交易的原因:
1、套现、套利、调仓、出货但又担心二级市场直接砸引起恐慌引起关注,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假装润物细无声。
2、通过大宗交易绕道减持。例如大股东把股票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其他小伙伴,其他小伙伴用交易到的股票去砸盘。
3、利益输送。因为大宗交易可以折价交易,110元的股票,以90元卖给你,爽不爽?目前A股大宗交易大多数都是折价成交,平均折价率6%左右。
『捌』 2021年10月哪些公司通过了上市申请
2021年10月百济神州和迪哲医药等公司通过了上市申请。此外,10月21日电、洁特生物公告称,由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海汇富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争方式减少681万股以下,占公司总股本的6.81%。李明智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争的方式将股票数量减少到35.1万股以下,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一、百济神州
可以说,百济神州的研发流水线、国际化符号、创业者资源在业界无出其右。在新一轮医疗保险谈判中,百济神州自主研发的抗PD-1抗体替代利乐单抗注射液和BTK抑制剂西布替尼胶囊4个批准适应症和安进战略合作批准的地舒单抗注射液之一的批准适应症被列入了国家医疗保险目录。2020年11月16日,百济神州公告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上市,预计2021年上半年完成。传言称,11月底,百济神州与中金公司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上市指导协议,正式开始科技开发板的上市指导工作。
二、迪哲医药
迪哲医药由国投创新和跨国制药企业阿斯特拉泽内卡于2017年10月合资成立,共同支持阿斯特拉泽内卡前亚洲和新兴市场创新研发中心负责人张小林博士和团队独立创业。2020年8月,该公司完成了1亿美元的a轮融资,在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了中国区总部。2020年9月,迪哲医药开始接受中信证券上市指导。
从公司的组织形式来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先进行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就无法上市。公司股东出资按时进行,不存在虚假出资的,发起人或者股东实物出资的,应当完成将出资财产从出资人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的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公司所有权清晰,不存在权利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