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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司法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发布时间: 2022-08-31 19:53:49

1. 股票非交易过户

可以啊,但是接受赠与的人必须履行原股东的义务。

2. {200}分持股人死亡,其家人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点[急]

如果您知道持股人的交易密码、资金密码、银行卡密码,你也有他的银行卡(或存折)的情况下,把股票全卖了,钱取出来,就行了。

如果没有(或找不到)转帐用的银行卡或存折,那只有到证券公司办遗产过户了。这种情况你要带上公安机关开的死亡证明、公证机关的遗产继承公证书、你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没有就先去办好),然后要求营业部办理遗产过户,把持股人的钱和股票转到你的帐户上。

没有证券公司那边扣取20%的手续费,然后去银行取钱时银行再扣20%的说法。

3. 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不通过场内或场外交易的形式,而使股票的所有权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过户。
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
1、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3、 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非交易过户原则:
1、非交易过户受让一方应当符合相应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持有人条件;
2、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应当按照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要求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手续;
3、非交易过户所涉的基金份额应当是未予质押或设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额;
4、因离婚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或出于债务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过户申请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受理该等申请。但应告知申请人按照先赎回再申购的程序完成过户;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的效力高于其他非交易过户;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按照时间在先原则认定效力;
7、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非公证遗嘱效力,时间在后遗嘱的效力高于时间在先遗嘱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赠与协议本身不单独构成非交易过户的依据;
9、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产生非交易过户,应当持司法机关裁定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医疗单位证明提出申请;
10、投资者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转入方必须已开设基金账户,办理非交易过户需到转入方或转出方办理托管交易的销售网点办理申请。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4. 证券账户过户需要本人去吗

证券过户包括证券交易过户和证券非交易过户。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册。

是认定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具有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时也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

(4)股票司法非交易过户申请表扩展阅读

投资者可以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处,本人亲自办理有关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手续,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5. 股票继承手续程序 最好详细一点 谢谢大家!

票继承一般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一、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
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或继承人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
二、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
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
若只有一名继承人继承股票账户财产的,则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如果为多人继承,可由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一起到营业部办理,或书面委托一人到营业部办理。
三、股票的过户与现金的提取
1、股东账户中股票的继承与过户。
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股票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由此会产生一些费用和税费;否则转出的股票则无法转入,股票继承也就无法实现。
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2、资金账户中现金的继承或提取。
继承人必须在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现。即凭公证文书和上述继承人证件等资料,到证券营业部提取资金。
对于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和高管人员的持股,根据《公司法》第147条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如果在此期间发生继承,不要对该条文产生误解而认为股票不能过户,因为股权继承系股权非转让过户,所以可以结合上述程序继承股票,但需要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6. 如何办理继承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手续

继承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请投资者到转出方基金份额托管的销售网点办理。
销售网点受理相关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资料和申请表传真至注册登记人复审。审核无误后申请资料原件须寄送到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人核实相关资料后给予办理。
非交易过户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1.继承人填写的《开放式基金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有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司法机关提供的能证明被继承人原身份证件号码的文件
5.继承公证书原件注意事项:
1.基金分红期间(自分红权益登记日至红利发放日止)暂停受理非交易过户。
2.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在办理非交易过户之前,如未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应先开立基金账户。

7. 机构户办理司法判决的基金非交易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您若是机构投资者,办理因司法判决导致的基金非交易过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生效的司法判决书或司法调解书;
(2)当事人双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当事人双方基金账户卡及复印件;
(4)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6)填妥的申请表。

8. 家里老人去世了,但是买的股票如何把钱取出来,不知道账号密码怎么办

目前大家在很多理财平台都有开户,比如银行,股票,基金等等。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有时候这些账户的持有人突然离世,家属却不知道他在哪些机构开了户,在哪些地方还有遗产,对于这种情况该大家该怎么办呢?

无论是股票账户、理财账户、还是存款账户、定期存款、国债等等金融产品经常遇到客户焦急的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到银行来因为家人遭遇意外情况突然去世,来不及交待后事,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不得而知希望银行能够给与查询。



无论从道义上还是情感上对于遭遇这种情况的客户家属都是很同情的,但是从操作规定上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

一、家属先进行自查

可以翻阅去世者的手机短信通知(只要开通了短信通知,账户尾号、余额一般都是可以看到的)、看下载的银行APP软件(既然下载了手机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的软件一定是有相关业务发生),查看遗物,看有没有银行卡、存折、办理业务的回单等实物材料。找到以后就可以省去一个环节,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如果第一条没有发现有效账户的话,就需要去公证处开查询函

在开具查询函之前公证处会明确遗产继承人,在继承人的授权下由指定的继承人作为代理人全权处理查询的事宜。



一般查询函可以开若干份,说明由于什么原因,由某人作为授权人可以持查询函到任何金融机构查询死者的相关账户信息及余额情况。

无论是银行还是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都必须如实反映客户账户信息情况,并且出具查询信息的详细情况,加盖单位公章交给查询人。

三、在明确了账户信息后,下一步就需要进行账户资金的取现问题了

简单来说我知道去世的家人在你银行有账户且里面有钱,我想取出来,怎么办?



1、有卡、有存单等实物账户,先试密码。

其实只要你能证明你和死者的关系,说清楚之后银行是希望你能试出密码的,省去了公证、挂失补卡再挂失密码取款等许多繁琐的业务环节,试不出来就办理公证做密码挂失吧。

2、无账户实物,不知道密码

还是和第二条差不多,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授权一个人全权办理账户挂失、密码挂失和取款业务。正常情况下手续齐全,人员都到齐的情况下一天就可以办理所有业务。

现在很多客户都很注意保护自己的账户、资产的隐私。其实从安全层面来说是有必要的,一辈子攒点积蓄不容易。但是,对于一些年级较大的老年人,也会背着儿女自己攒点养老钱。不用说子女,就是老人自己经常出现存单不知道塞哪里去了,密码记不住等问题。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尤其是遇到子女不孝或者子女众多的情况,很难做到账户资金在家庭内部的公开,遇到此类情况也是见怪不怪了。

9. 股票非交易过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股票属于一般财产,可依据《继承法》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平均继承,也就是说,配偶不可能拿到全部股票。继承时需带相关证明(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去股票开户行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密码由开户行提供,具体操作可咨询股票开户行。
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或债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收取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非交易过户的办理
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
(1) 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
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3) 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非交易过户的原则
(1)非交易过户受让一方应当符合相应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持有人条件;
(2)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应当按照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要求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手续;
(3)非交易过户所涉的基金份额应当是未予质押或设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额;
(4)因离婚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或出于债务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过户申请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受理该等申请。但应告知申请人按照先赎回再申购的程序完成过户;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的效力高于其他非交易过户;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按照时间在先原则认定效力;
(7)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非公证遗嘱效力,时间在后遗嘱的效力高于时间在先遗嘱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赠与协议本身不单独构成非交易过户的依据;
(9)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产生非交易过户,应当持司法机关裁定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医疗单位证明提出申请;
(10)投资者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转入方必须已开设基金账户,办理非交易过户需到转入方或转出方办理托管交易的销售网点办理申请。
(11)非交易过户后,原基金账户份额的的存续时间,在转到新的基金账户后仍旧连续计算;
(12)进行非交易过户时,可以是一个基金账户里拥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只或多只开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
(13)同一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可直接办理;不同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则须先做转托管后做非交易过户。
(14)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符合条件的二个月内办理确认手 续。基金注册登记人可收取一定的过户费用[1]。
(15)非交易过户的转入方在办理非交易过户之前,没有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要先办理开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