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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肉 2025-02-04 17:43:15

最高法院关于股票交易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9-02 18:19:52

A. 股票内幕交易罪得判几年刑罚

构成内幕交易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对内幕交易的行为的处罚

1、行政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罚款。对于证券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期货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应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警告。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

除行政处罚外,内幕交易行为人还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监管措施,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2、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内幕交易罪: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4)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75万元以上的。

(1)最高法院关于股票交易的意见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八条

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的,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第九条

同一案件中,成交额、占用保证金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为人的成交总额、占用保证金总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但判处各被告人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B. 股票配资合法吗

实际上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只要不超过国家法定的息,就是合法的。

C.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揭东升(男)与华小芳(女)系夫妻,婚前揭东升买了10万元股票。婚后,揭东升利用业余时间炒股,有时也将家中积蓄购买了股票,但在盈利后及时将家中积蓄推出股市。现股票已经增值至20万元,华小芳要求分割股票的增值部分。【分歧】

对于增值出的10万元股票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股票增值部分是依附于股票本金而产生的,无股票本金也就无增值可言,既然本金属于揭东升的婚前财产,华小芳也无权分享增值部分。

第二种意见认为,股票增值收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华小芳可以分享股票增值部分。【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进一步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收益,除孳息与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股票增值是投资收益,该收入凝结了夫妻一方的劳动,包含各种智力因素和其他成本,而自然增值是财产使用人因使用人之外的变化因素导致财产价值的增加状态,其价值的增值与所有人的主观因素无关。同理,股票增值部分也不属于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所得收益,以利息和租金最为常见。

其次,如果婚前买进股票,婚后未加以管理,股票增值部分的法律性质则不同,应认定为自然增值,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如果对股票进行投资管理,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D. 股票司法拍卖过户一般要多久

最慢是10个工作日。
每个地方的时间不一样的,股权变更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国税、地税等都要变更。如果还有其他特批的,也需要去变更或者备案。
正常情况下,在工商局提交变更资料后7个工作日出执照(珠海深圳最快1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3个工作日(加急1个工作日)。国税,地税提交变更资料的当场就可以出证。
【拓展资料】
一、股权变更怎样才会生效?
就股权转让而言,我国现行立法并未规定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工商登记后才能生效,现有规定主要对国有股权的转让进行一定的限制,即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经过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换言之,如果国有股权的转让未经过批准,股权转让合同不会发生预期的效力。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由于它的人合性特点,其股权的转让还有其特殊性。为了保障股东彼此之间的相互信赖,保证股东人员的稳定性,立法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了限制。按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并且一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该条规定虽然从程序上对股东向外转让股权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但反对的股东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所以并不能从实体上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2)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这也表明司法解释的本意是承认股权转让合同业已生效,只是其他股东享有撤销权而已。总而言之,合同应当在成立时即告生效,厂商变更登记和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成为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那么,买进股票后至少多久可交易?卖出后多长时间钱到自己帐户?
目前我国实行是T+1制度,也就是说今天买的股票明天就可以卖出。
股票成功卖出后,到第二个交易日才可以从帐户转出资金。
银证转帐,必须在股票卖出的后一个交易日,才能进行。当天卖出的股票,当天不能进行银证转帐。
所谓银证转账是指将股民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存款账户(或借记卡)与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建立对应关系,通过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网点自助设备和证券公司的电话、网上交易系统及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自助设备将资金在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划转,为股民存取款提供便利。银证转账业务是券商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银证转账业务的开展大大促进了券商电子商务的发展。
优点:
1.快捷:一笔资金转帐业务只需几秒钟时间就可完成,使证券买卖操作更快、更轻松;
2.安全:不必随身携带大量进出证券交易场所,免除假钞烦恼;大大减少保证金被证券公司挪用的风险。
3.方便:客户可在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存取资金。

E. 关于股票交易有些什么法律法规啊

我国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行业规章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机构制定的规则、准则等,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和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

F.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定

关于股权转让,最新的司法解释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11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0日
法释〔2021〕20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处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中的有关问题,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股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但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及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外。
第二条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得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
第三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被执行股权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的,股权所在地是指股权所在公司的住所地。
第四条人民法院可以冻结下列资料或者信息之一载明的属于被执行人的股权:
(一)股权所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等资料;
(二)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备案信息;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
案外人基于实体权利对被冻结股权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以其价额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冻结。股权价额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冻结的比例或者数量进行冻结。
被执行人认为冻结明显超标的额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并附证明股权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价额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异议成立的,应当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明显超标的额部分的冻结。
第六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股权冻结自在公示系统公示时发生法律效力。多个人民法院冻结同一股权的,以在公示系统先办理公示的为在先冻结。
依照前款规定冻结被执行人股权的,应当及时向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送达裁定书,并将股权冻结情况书面通知股权所在公司。
第七条被执行人就被冻结股权所作的转让、出质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第八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股权的,可以向股权所在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实施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对被冻结股权所占比例、股权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有关情况。人民法院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股权所在公司未向人民法院报告即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股权所在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故意通过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等行为导致被冻结股权价值严重贬损,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基于股权享有的股息、红利等收益,应当向股权所在公司送达裁定书,并要求其在该收益到期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到期的股息、红利等收益,可以书面通知股权所在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履行。
股息、红利等收益被冻结后,股权所在公司擅自向被执行人支付或者变相支付的,不影响人民法院要求股权所在公司支付该收益。
第十条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变价被冻结股权,经申请执行人及其他已知执行债权人同意或者变价款足以清偿执行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是应当在能够控制变价款的情况下监督其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一条拍卖被执行人的股权,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程序确定股权处置参考价,并参照参考价确定起拍价。
确定参考价需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等部门调取,也可以责令被执行人、股权所在公司以及控制相关材料的其他主体提供;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为确定股权处置参考价,经当事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审计机构对股权所在公司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委托评估被执行人的股权,评估机构因缺少评估所需完整材料无法进行评估或者认为影响评估结果,被执行人未能提供且人民法院无法调取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评估机构根据现有材料进行评估,并告知当事人因缺乏材料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评估机构根据现有材料无法出具评估报告的,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适当高于执行费用的金额确定起拍价,但是股权所在公司经营严重异常,股权明显没有价值的除外。
依照前款规定确定的起拍价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预交的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股权,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
依据处置参考价并结合具体情况计算,拍卖被冻结股权所得价款可能明显高于债权额及执行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相应部分的股权进行拍卖。对相应部分的股权拍卖严重减损被冻结股权价值的,经被执行人书面申请,也可以对超出部分的被冻结股权一并拍卖。
第十四条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为由请求不得强制拍卖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执行人未依法履行或者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二)被执行人认缴的出资未届履行期限;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该股权自行转让有限制;
(四)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对该股权自行转让有限制。
人民法院对具有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股权进行拍卖时,应当在拍卖公告中载明被执行人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期限等信息。股权处置后,相关主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十五条股权变更应当由相关部门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中载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或者条件。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就竞买资格或者条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批准手续。买受人取得批准手续的,人民法院作出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取得批准手续的,应当重新对股权进行拍卖。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明知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条件依然参加竞买,且在成交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取得相关部门股权变更批准手续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交付股权,因股权所在公司在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增资或者减资导致被执行人实际持股比例降低或者升高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生效法律文书已经明确交付股权的出资额的,按照该出资额交付股权;
(二)生效法律文书仅明确交付一定比例的股权的,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时该比例所对应出资额占当前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交付股权。
第十七条在审理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提出要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诉讼请求且其主张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未提出前述诉讼请求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其释明。
生效法律文书仅确认股权属于当事人所有,当事人可以持该生效法律文书自行向股权所在公司、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营利法人享有的投资权益强制执行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G. 炒股开户最低手续费多少

听说过有上千万资金佣金拿到万分之1.2的,在低的就没听说过了。一般都在万分之2及以上。苏州证券股票炒股开户佣金手续费最低是万分之二左右。当然,不同的营业部可能最低佣金会不一样,及时同一个营业部针对不同股民的佣金也不一样,炒股开户最低手续费以及其他的手续费用美股研究社对于各个券商炒股所要交的费用都很详细介绍了。所以还是需要你自己去确认

开立证券交易帐户(股票开户)所需费用:上海A股股东帐户开户费:个人40元,机构400元;深圳A股股东帐户开户费:个人50元,机构500元;上海B股帐户开户费:个人19美元,机构85美元;深圳B股帐户开户费:个人120港币,机构580港币。



买入股票所需最低钱数,取决于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交易以“手”为单位,1手=100股。也就是每次最少要买入100股。当前沪深股市低价股票:2.00至3.00元,所以,买入股票所需最低钱数300.00元人民币就够了。股票交易费用大致为:交易佣金、印花税、过户费。交易佣金手续费不高于成交额的3‰(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也不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最低收费5元。各券商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同,网上交易比较低(目前大部分券商网上交易佣金按万分之2.5至万分之3收取)。印花税:成交额的1‰ ,过户费:沪市:成交股数的0.6‰;(深市无)。沪深交易所调降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新标准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中证券登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降幅约为33%。

H. 股票杠杆合法吗

什么是“股票杠杆”

“股票杠杆”是指以借款方式取得资金来购买股票。在投资中,所谓的杠杆作用,就是指在资本结构中,利用一部分固定利率的资金,如公司债,优先股等,来提高普通股的投资报酬率。购买者本人投资额较少,但由此可能获得高额利润或者较大的亏损,其杠杆作用较大。术语这样多,很多人可能看得云里雾里的。

给大家举个例子:使用10倍的杠杆,投入1万的保证金可以获得10万的炒股资金,这样你赚钱是原来的10倍,但是亏钱的话,同样是放大了10倍,且配资公司都设有平仓线,到达平仓线如果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就会被强制平仓,损失不会少。因此确定使用配资最好选择一个可以自动追加保证金的平台,像我用的就不错。

其次,股票配资是否合法,法律上并没有对股票配资这一行为做明确的法律规范。有过股票配资经历的朋友都应该知道,配资时签署的合同是自然人跟自然人或者法人签署的,在整个的配资合同上不会出现任何的股票配资公司的字眼。而国家规定自然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法人之间都是可以产生借贷关系的,他们之间签署的合同也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股票配资是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的。

如果题主想做股票配资的话并不是要考虑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要考虑你使用的配资平台的安全性问题:是不是实盘交易,能不能给你提供实盘交割单。如果一不小心遇到了虚拟盘,很有可能有跑路的风险。

我总结了几点如何分辨配资平台好坏的方法:

1,检验平台是不是实盘。

先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虚拟盘,虚拟盘就是平台不把投资者的交易报单给交易所,而是截留在平台,投资者输赢跟平台结算。因此是虚拟盘的股票配资公司是无法提供交割单的。正规的股票配资平台一定是实盘的,我们可以通过找客服查询实盘交割单来确定平台是不是虚拟盘。

其次如果你嫌这个麻烦,也可以自己找个比较冷门的股票,挂单试试,看看右边的五档盘口数据有没有发生变化,活跃的股票你是很难看出来的,只有那种冷门的票,才好判断,这点想必大家都懂得怎么去验证。有时候找那种涨跌停的票也可以,你挂在2档或者三挡位置,挂个比较明显的数字,这样也能看出来是否实盘了。

2,查看平台客服的专业程度以及服务态度。一般实盘的客服才会花费大量的精力来进行客服培训。

3,看平台的功能是否完善,一般虚拟盘的功能都特别简单,界面特别粗糙。就拿我现在用的这个平台举例吧,我这个平台功能还是挺全的,可以在集合竞价的时候挂单,可以分笔交易,做T ,提现还没有手续费。功能挺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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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法院判定股票上交国库其价值如何认定

服刑人员被没收的违法所得款参考如下法条由司法机关上级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涉案财产的处理
36.对于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查封、扣押的涉案财产,依法不移送的,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后,由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查封、扣押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后,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有关金融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对于被扣押、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在扣押、冻结期间权利人申请出售,经扣押、冻结机关审查,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扣押、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前依法出售或者变现,所得价款由扣押、冻结机关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六十六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经审查,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判决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当上缴国库;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申请退库予以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返还价款。
对侵犯国有财产的案件,被害单位已经终止且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或者损失已经被核销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上缴国库。
第三百六十七条随案移送的或者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负责处理。
涉案财物未随案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查封、扣押机关,并告知其在一个月内将执行回单送回。
第三百六十八条对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判决没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将判决书、裁定书送达相关金融机构和财政部门,通知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上缴国库并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将上缴国库的凭证、执行回单送回。
第四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执行。
受托法院在执行财产刑后,应当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上缴国库。

J. 面对股价操纵,股票深套,股民如何维权

只要投资的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并邮寄到周兰律师股民维权团队,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向上市公司本地法院起诉。胜诉后上市公司支付赔偿款。

操纵股票市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10)最高法院关于股票交易的意见扩展阅读: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

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