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下列减持行为:
(一)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但其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二)特定股东减持,即大股东以外的股东,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
(三)董监高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的减持,适用本细则。
特定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持,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细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第四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第五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第六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并应当依照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分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特定股份后,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
第七条 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股东开立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对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与普通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确定。
第八条 计算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减持比例时,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第十二条 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四条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大股东、董监高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
第十五条 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按本所有关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违反本细则规定,或者通过交易、转让或者其他安排规避本细则规定,或者违反本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本所可以采取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违规减持行为导致股价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本所从重予以处分。
减持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本所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第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股份总数,是指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境外上市股票(含H股等)的股份数量之和。
第十九条 本细则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16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6〕5号)同时废止。
本细则施行之前本所发布的其他规则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2. 上市公司董监高增持股票董监高增持多久之内公布重大事项算违规
一般是一个月内;也有获得豁免的,都是大盘股,比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工商银行等,随便什么时候增持都不算违规的。
3. 董监高是什么董监高减持规定详细内容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于董监高的股票增持放松限制,详情请阅读《证监会放宽条件 鼓励大股东和董监高增持》。其中的董监高是什么?董监高减持规定详细内容是什么?
董监高是什么
董监高是什么?董监高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是指董事会成员,监事是指监事会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董监高减持规定
通知内容已自开始施行。证监会支持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举措包括:
允许减持过股票的产业资本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管等方式立即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所购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
股价出现大幅下跌,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且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的,可以不受定期公告前30日、业绩预告或快报公告前10日等窗口期限制。
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达到或超过30%的,可以不等待12个月立即增持2%股份。
鼓励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股票等方式稳定股价。
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4. 通用股份讨
1、通用股份不值得长期买入。
2、通用股份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569,176,507 股;董事兼总经理程金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00,000股;副总经理顾亚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20,000股;监事顾友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80,000 股;杨丽娟女士(原监事)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60,000 股。
拓展资料:
一、公司董事长顾萃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程金元先生、副总经理顾亚红女士、监事顾友章先生、杨丽娟女士(原监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通用股份 2,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549%,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 50%。
二、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顾萃先生、杨丽娟女士(原监事)、监事顾友章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程金元先生、副总经理顾亚红女士。
(二)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用股份”)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拟计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5%,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 8.00 元/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5%,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8.00 元/股。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自有资金。
5. 沪股通增持股票意味着什么
沪股通是指香港投资者或外资,通过互联互通渠道,购买在上交所和港交所上市的“沪股通”标的股,而港资或外资进入中国股市又叫做北上资金,北上资金嗅觉非常敏锐,如果北上资金增持某一只股票,说明北上资金中长期看好该股票的走势,有利于股价上涨。但是短期来说,沪股通增持某一只个股,并不等于股价一定会上涨。
其原因是:首先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有很多,单纯地一个利好不足以撼动股价上涨;其次是增持属于利好消息,当市场上都知道利好时,北上资金就可以借利好出货。
根据上交所规定,沪股通标的股必须符合:上证180指数的成份股、上证380指数成份股、并且在A+H股上市的股票,如果不满足,则不会被纳入。
拓展资料:
什么是沪股通和深股通?
沪股通意思就是指香港投资者可以不受限制、直接参与在上交所上市的股票,但并不是所有上交所的股票都能买卖,而是只能购买沪股通标的股。深股通就是香港投资者可以不受限制地购买在深交所上市的深股通标的股,深股通和沪股通标的股被纳入的权限不同。
根据上交所规定,沪股通标的股必须符合:1、上证180指数的成份股;2、上证380指数成份股、并且在A+H股上市的股票,如果不满足,则不会被纳入
根据深交所规定,深股通标的股必须符合:1、上市企业在深交所的A+H股公司股票;2、标的股的市值需要满足6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深证成分指数;3、市值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小创新成份股,如果不满足则不会被纳入。
被纳入深股通和沪股通的好处在于会得到港资或外资的青睐,股票的流动性更好。
什么股票条件选入沪港通?
沪港通的股票是有限定的,目前具体是:
1、沪股通: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2、港股通: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和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A、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B、实施范围:
试点初期,沪股通的股票范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和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标的范围进行调整。
C、路径趋明
此前联合公告对沪港两市每日沪港通交易分别设定了130亿元及105亿元的上限。该“上限”并非指每日流入总额上限,而是每日买卖之差不能超过的上限,这意味着每个交易日能够进入沪港市场的资金额度远远高于市场预期。
日交易额度应指的是类似“轧差”后的额度,即每日买卖之差不能超过联合公告指出的上限,以保证人民币的流入、流出量基本平衡。
联合公告称,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截至目前,对何谓当地证券公司尚无明确说法。“我们就这个问题已多次跟沪港两地沟通。”一家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中型证券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掌握的情况是,由于技术门槛并不高,不会对券商范围做太大限制。”
6. 上市公司大股东公布要增持股票后是否一定必须增持,若不增持是否违法
1.上市公司大股东公布要增持股票后是否一定必须增持不增持,不违法的。
2.大股东增持,仅指持股30%以上股东继续增持免于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情形:
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但未达到50%的相关股东,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相关股东,继续增持股份。大股东增持的市场关注度不及大股东减持,相关规则也不及减持规则那么详细和明确。对于大股东增持,除了《证券法》外,证监会层面的规则主要集中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交易所层面仅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过《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以下简称“《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这一专项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公司股价下跌想要增持公司股票时,常常因为对相关规则不熟悉而担心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等。
拓展资料:
为遏制内幕交易,《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规定四个时间段内,大股东不得进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若拟实施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高管,通过增持计划的实施进行内幕交易或进行市场操纵的,交易所将按照规定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监管措施。
7. 大股东怎么增持股票
法律分析:相关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年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的,可以先增持股份,再申请免除要约收购义务。12个月内,大股东增持比例超过2%的,仍需申请豁免后方可增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还规定,实施增持计划时,大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再买入。违规者的收入属于上市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8. 回购增持齐上阵,产业资本释放积极信号,会带来哪些利好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料显示,4月份至今,产业资本频出增持、回购上市公司个股行为。增持就是指上市公司公司股东从二级市场选购上市公司,由于自然人股东较为认识自己企业的经营状况,增持自己家上市公司,可向外部传送积极主动数据信号,有益于维护保养股票价格平稳。以沪市电脑主板为例子。4月份沪市电脑主板披露增持有关公示总共33家次,涉及到中国中铁集团、中国石油化工、中远海控、国投电力等大中小型企业。一共有14家企业在4月份公布新增加增持方案,在其中10家拟增持额度总共不低于7.5亿人民币,4家拟增持股权总数不低于1975万。
不断助推金融市场平稳,除开标准减持,还要进一步完善在我国金融市场回购规章制度。现阶段A股市场回购经营规模仍显著偏小,上市公司回购作用的激发及其应用推广与完善销售市场对比,还具有比较大发展趋势室内空间。2018年11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公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适用各种上市公司回购股权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并扩宽回购自有资金、适度简单化执行程序流程、正确引导健全整治分配。
专业人士提议,进一步调节回购体制。产业资本进入市场关键以增持为主导,回购相对性较少,关键和“标准严禁,除外容许”现行政策有关。中证金融业研究所提议,进一步放开个股回购标准与占比,加强对信息内容披露和买卖手段的管控,正确引导、标准上市公司回购个人行为,与此同时搞好预期管理,加强上市公司回购正脸宣传引导。
9. 2015年7月大股东增持12亿是哪个公司
中航飞机获第三大股东增持50万股
中航飞机(000768)周一公告称,公司第三大股东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集团公司”)于当日通过证券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交易金额为1853.78万元。
该该次增持后,西飞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2%。
西飞集团公司此前承诺,在一个月内拟以不低于9062.77万元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截止目前,西飞集团公司增持公司股票金额共计3590.25万元。
新华百货控股股东增持697.4万股股份
新华百货(600785)周一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2015年7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了697.37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9%。
本次增持后,物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768.95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0%。
此外,物美控股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宝钛股份控股股东增持15.57万股
宝钛股份(600456)周一晚间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今日通过华融证券华证护航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15.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
本次增持后,宝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8%。
南京熊猫股东斥2226万元增持149万股
南京熊猫(600775)周一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及7月20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149.46万股南京熊猫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增持金额为2226.15万元。
本次增持后,中电熊猫持有公司4071.03万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熊猫集团持有公司3.08亿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7%,持股数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2%。
公司称,基于对南京熊猫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中电熊猫拟继续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南京熊猫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50亿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增持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重庆水务控股股东购96万股完成增持
重庆水务(601158)周一盘后披露,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7月9日-17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6.07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2%。至此,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简述:该
此前,水务资产公司计划在7月7日-1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
本次增持后,水务资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06亿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12%。
航天科技控股股东拟增持2%股权
航天科技(000901)7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承诺根据资金情况,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全通教育鼓励员工增持董事长托底保证
全通教育(300359)7月20日午间发布公告,鼓励员工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市场。公告称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全通教育及其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增持全通教育股票。并承诺:如上述员工在2015年7月20日(上午开市起)至7月24日(下午收市止)期间从二级市场增持全通教育股票,并连续持有6个月以上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陈炽昌将以其个人资金对上述在职员工因在前述时间期间增持全通教育股票并在特定期间内减持造成的损失作出托底保证。
金新农董监高拟增持不低于5000万元
金新农(002548)7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及其他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计划自本公告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3.8元。上述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天宸股份获刘益谦举牌大股东尾随增持“扫货”
被上海股神刘益谦旗下国华人寿举牌的天宸股份(600620),原来也被公司第一大股东仲盛虹桥相中,与刘益谦同时大手笔“扫货”增持。
天宸股份7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0日期间,由其关联公司上海成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373万股。
翻查公告发现,7月15日晚间,天宸股份发布公告表示被刘益谦旗下的国华人寿7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票228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买入价格为12.07元。此次权益变动后,国华人寿持有天宸股份22889297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有刘益谦本人签名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显示,本次增持的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的看好,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简述:该
而当日增持天宸股份的除了刘益谦,还有第一大股东仲盛虹桥。仲盛虹桥在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0日由其关联公司成元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373059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8149%。本次增持后,仲盛虹桥及成元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312737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6.89%。
事实上,天宸股份近年来在资本市场上的成功投资一直为投资者津津乐道,早年天宸股份投资上海绿地,为天宸股份带来了极为丰厚的回报。在二级市场上投资冠豪高新,一笔收益就超过了无数上市公司全年经营的业绩。
天宸股份7月20日收于16.28元每股,继续以涨停收盘。
银河投资签署重大医疗研究项目大股东拟增持2180万股
银河投资(000806)7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签订《丙型肝炎病毒全人抗体药物委托开发合同》和《丙型肝炎疫苗委托开发合同》,双方就“丙型肝炎病毒全人抗体药物”以及“丙型肝炎疫苗”两个项目合作进行临床前开发、申报临床试验及相关技术工作。
据统计,中国有4500万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占全球总数的四分之一,治疗丙肝药品和预防丙肝疫苗具有巨大市场需求。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所是传染性疾病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机构,其在丙肝治疗抗体药物和疫苗研发上具有独特优势和强大能力。双方合作将实现加快丙型肝炎病毒全人抗体药物和丙型肝炎疫苗的研发、临床申报以及产业化进度,实现公司在抗体药物研发应用的突破,奠定公司在该领域的行业地位,并有利于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同日,公司公告银河医药与生物技术公司美国BRAINXELL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其中,BrianXell公司是由国际著名干细胞专家张素春教授创办的美国生物技术公司。双方将共同开人类干细胞治疗技术和应用产品,用于治疗脊髓损伤和其它神经系统病变,如中风和帕金森氏症等,并通过银河医药在中国进行生产、临床试验、市场开发。
另外,银河医药将在美国特拉华州全资设立GalaxyBioscienceCo.,Ltd.,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以加强与干细胞专家张素春的深度合作,通过投资、认购、收购等多种合作方式,继续完善公司细胞治疗产业的业务结构,并将借助境外平台开展全球产业布局,直接吸引美欧高端技术研发人才和产业投资专家加入公司。
此外,银河投资控股股东公告,7月20日收到通知,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将在公司股票复牌日后一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增持公司股份2180万股。增持完成后,银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将增至已发行总股本47.79%。
10. 高管减持或增持本公司股票是不是规定必须公布
按照法律规定是这样的。
1、不管是一级、二级市场或场外交易方式持有总股本达5%,再增持达2%都要在三个工作日作出公告。
2、持有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减持达2%要在三个工作日作出公告,减持到5%以下要在三个工作日作出公告,此后再减持不用公告。
3、个人或法人持有股票超过30%,要向证监会申请免于要约收购,并作出公告。
4、公告内容:持有人、持有人的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时间、变化的数量、变化前后的数量、公告人、公告日期。如仍有疑问,欢迎到牛人直播这个平台向专业的老师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