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规则我实在弄不明白,赐教!
沪深交易所2014年6月13日分别发布《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对新股上市首日和上市初期的交易监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2、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3、在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4、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交易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上交所规定,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5、深交所规定,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上交所同时明确,不再对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情况实施临时停牌。深交所则规定,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㈡ 新股首日上市交易规则
介绍:新股中签号什么时候公布?如何查询
新股首日上市交易规则
1、申报价格有要求
a、上交所在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上交所在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元。
b、深交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深交所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深交所股票上市首日至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2、涨跌停限制
a、上交所新股首日上市交易当中,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上交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b、深交所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规定: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的,于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以上是新股首日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则,希望能够对打新的各位有所帮助。
㈢ 深圳证券交易所那年开始第一只股票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深交所的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业务规则;审核证券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深交所以建设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使命,全力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推进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实施。2004年5月,中小企业板正式推出;2006年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开始试点;2009年10月,创业板正式启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架构基本确立。
深交所坚持以提高市场透明度为根本理念,贯彻“监管、创新、培育、服务”八字方针,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68971.htm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㈣ 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第一只股票各是
沪深两市最早发行的股票:沪市老八股、深市老五股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诞生之日,上市的仅有8支股票,即上海本地的延中实业(600601)、真空电子(600602),飞乐音响(小飞乐600651)、爱使电子(600652)、申华电工(600653)、飞乐股份(大飞乐600654)、豫园商城(600655),以及浙江的凤凰化工(600656),其中豫园商城初上市时名豫园商场(人称小豫园),到1992年改制扩大后才变为豫园商城。与此同时,深市则有深发展、深万科、深宝安、深安达、深原野等五支股票组成。
㈤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家上市交易的股票是哪一只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家上市交易的股票是飞乐音响 第一家退市的是PT水仙
㈥ 新股上市首日有哪些交易规则
你好,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后,本所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卫星传输系统,对外公告具体的停牌及复牌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㈦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新股上市首日出现异常波动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新股上市首日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1、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
2、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
3、盘中换手率(成交量除以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达到80%以上(含);
因第1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2、第3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7)深交所上交所股票首次交易是扩展阅读
股市的市场特点有以下:
1、有一定的市场流动性,但主要取决于当日交易量(交易量取决于投资人心理预期)。
2、股票市场只在纽约时间早上的9:30到下午4:00(中国市场为下午三点)开放,收市后的场外交易有限。
3、成本和佣金并不是太高适合一般投资人。
4、卖空股票受到政策(需要开办融资融券业务)和资本(约50万)的限制,很多交易者都为此感到沮丧。
5、完成交易的步骤较多,增加了执行误差和错误。
㈧ 新股第一天上市交易规则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如下:
1.主板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的80%,且不能高于发行价的120%。即在集合竞价阶段最高上涨20%。
2.主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的申报价格不能低于发行价格的64%且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
3.上市首日深交所设置了临停制度,即:深交所新股当日股价较开盘价上涨至10%时,停盘30分钟;复盘最高涨幅为44%;而上交所的股票可以开盘就上涨到44%。
4.创业板和科创板的股票上市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也设有临停制度。即:当日盘中股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和下跌达到30%时,停牌10分钟;上涨至60%时再次停牌10分钟,两次停牌后就不设置涨跌幅限制。
拓展资料:
认购新股
一、开户 包括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在申购前必须先开户,沪市新股申购的证券账户卡必须办理好指定交易,并在开户的证券部营业部存入足额的资金用以申购。
二、申购数量的规定 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账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首先,申报下限上海是1000股,深圳是500股,上海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者其整数倍;深圳认购必须是500股或者其整数倍;其次申购有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委托。
三、重复申购的规定 新股申购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会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投资者资金当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账户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四、新股申购配号的确认 投资者在办理完新股申购手续后得到的合同号不是配号,第二天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也不是配号,只有在新股发行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办理交割手续时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才是新股配号。投资者要查询新股配号,可以在T+2日到券商处打印交割单,券商也会在该日将所有投资者的新股配号打印出来张贴在营业部的大厅内,投资者可以进行查对。一部分券商还开通了电话查询配号的服务,投资者也可通过电话委托在查询新股配号一栏中进行查询。新股配号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每个股票账户在交割时只打印一个申购配号,同时打印有效申购股数,例如,交割配号为10003502,有效申购股数为5000股,则该账户全部申购配号为5个,依次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10003505、10003506。
五、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时间 根据新股申购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的申购款于T+3日返还其资金账户,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于申购新股后的第四个交易日使用该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