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中一般多少钱才算超大单,多少钱才算大单
这要根据不同股票的流通股数来决定: 一般小盘股,流通股本在1亿股以下,100手以上就是大单。 中盘股,流通股本在1-4亿股,300手以上是大单。 大盘股,流通股本在4-10亿股,500手可以看作大单。 超大盘股,流通股本在10亿股以上,10000手应该是大单。 这个问题还要考虑到股性,不同的股票有不同的标准。
『贰』 个人或公司持有多少股票要公告
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叁』 在股票交易中如何介定大额买(卖)单
大额交易一般也成大宗交易,在我国不同的交易所有不同的界定,一般都是通过金额判定的。相关规定如下:
上交所规定:
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港币;
深交规定
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
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港币;
3、多只 A 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 A 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0 万股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肆』 请问一下科创扳股票交易规则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包括:
1、上市后5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为20%;
2、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3、申报价格:按照股价所处高低档位,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以降低低价股的买卖价差;
4、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5、沿用A股的T+1交易机制,即当天买入,次一交易日起才可以卖出。
更多关于科创扳股票交易规则,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50ca721615833102.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伍』 请问科创扳股票交易规则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包括:
1、上市后5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为20%;
2、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3、申报价格:按照股价所处高低档位,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以降低低价股的买卖价差;
4、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5、沿用A股的T+1交易机制,即当天买入,次一交易日起才可以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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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股票交易中单笔最高限额是多少
你好,B股、基金、A股申报上限统一为100万股(份),债券申报上限统一为10000手,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不超过5万手。
『柒』 股票大宗交易的信息如何披露
大宗交易背后是接盘方和大小非股东或者高管减持的一种勾当。。为什么说是勾当呢,因为是不可告人的。。。大小非减持超过股本的百分之5是要被举牌的,就是需要给二级市场发减持公告的,就是平时所见到的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你可以想想如果被市场知道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高管正在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是利空呢还是利多?,当然是利空,会引起二级市场恐慌。。。
大小非减持之所以要采用大宗交易这种形式背后是有必然逻辑的。。高管或者大股东因为减持造成二级市场恐慌抛售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后果不堪设想,再说一旦引起恐慌抛售,这些人的股票也卖不出好价钱。。由于大宗交易是盘中或者收盘后的一次性倒货而且转让价格可以事前约定或采用盘中价收盘价,在成交价格方面并不会影响当天个股价格涨跌,这样内幕交易可以藏匿于无形。。
大小非解禁在二级市场减持一月之内是不能超过1%的,如果减持超过1%是需要公告的。如果一个股东持有股票数量超过20%以上,你让这些大小非按照政策减持,几次公告下来股票就跌的不成样了。。但是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票可以一次性转让不受比例限制。同时成交量会计入当天成交当中,会造成当日放量,在技术上给人一种买方市场旺盛的技术假象,类似对倒诱惑人气。。。
大小非们减持的时候如果对当前股价不满意,感觉这个价位出货没人接盘而且获利不大,,肿么办呢,可以找接盘方,把股票打折倒给接盘方,然后让他们把股价做上去,这样自己既能获利又能找到人气把股票出了套现。因为这些原因接盘方和大小非的股东们开始狼狈为奸,开始干材烈火。。。。。
接盘方一般操盘前会给大小非们做一个分阶段减持计划,约定好转让的目标价位,把大小非手里的股票分成几个阶段进行出货,,但是接盘方也会提前考察二级市场人气,如果人气旺盛利于出货那么股东转让股票时的价格可以打折高点,反之低点,,,,总之一般大宗交易转让价格股东会让利八九个百分点,前提是庄家必须把股票做到之前约定的目标位,然后根据这个目标价位,按照二级市场人气制定打折标准。。。
庄家和股东狼狈为奸至此,我们这些中小散除了无奈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其实不然,庄家和大小非坑壑一气的这个过程有利于中短线的中小散以可乘之机。。。最简单的一个道理,庄家拿了货他也要出掉,换句话说内幕交易实际上可以等同于庄家一次性吸筹,庄家要想获利要想把手里的货出掉也必然要求股价进一步拉升吸引人气,要不然庄家做这些一点意义也没有。。。
所以我们会看到市场一些有趣的现象,凡是第二天大宗交易公告的股票,前天一定会大涨,,,后期继续涨的概率也超过了70%
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恰好从侧面证实了大宗交易背后的勾当逻辑,而这种勾当可以推动股市继续上涨的,这应该引起我们重视关心。。。而且现在操作大宗交易靠此为生的私募举不胜数。。。
『捌』 股票中看不到买卖单的大额交易是怎么回事
进入某只股票日线图 按F1 就能看到每笔交易 上千手大单就叫大额交易
还有一种是场外交易 都是大额的
『玖』 股票大宗交易披露时间有什么规定
从大宗交易成交信息中只能看到买方卖的营业部地址,究竟是谁属私人秘密,没有公开渠道可以查询。
如果买卖方涉及到公司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的,或者持股5%不到但是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公司同时会出公告显示是谁在买卖,不是主要股东则不披露相关信息。
『拾』 大股东买入卖出股票是否要公告
必须的!
大股东买卖股份须知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对于多次买卖的短线交易,有关规则作了最严格的限定,即: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六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六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
短线交易违规案例:A公司大股东在股份获得流通权后,于2007年3-4月间陆续减持公司股份600万股,但4月末又买入本公司股份100万股。尽管公司声称上述行为系经手人员误操作所致,但此行为已经构成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须知
(一)持股申报及股份转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此类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1.个人信息申报
有关规则规定,此类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
(1)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2)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4)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2.可转让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
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转让本公司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X25%。
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有关规则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因其他原因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转让,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
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的股份,有关规则规定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计算举例:B公司某高管2006年末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股,2007年1月新增买入本公司股票10000股,根据规定,其2007年可转让本公司股票为(50000+10000)X25%=15000股;假设该高管在2007年末卖出本公司股票5000股,则2008年可转让股份数量为(60000-5000)X25%=13750股。
超卖股份违规案例:C公司高管于2006年8月上任,未向交易所及结算公司申报个人资料,未申请将其所持本公司20000股股份进行锁定,2007年5月该高管将股份全部出售,此行为属于超卖行为,其转让股份超过了上年末所持股份的25%。
(二)短线交易的规定
《证券法》第47条规定,此类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短线交易违规案例:D公司高管,于2006年10月―2007年3月间分次买入本公司股份20000股,于2007年6月1日卖出5000股,此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因为其最后一次买入时间2007年3月,至卖出时间2007年6月不足六个月,所得收益应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三)对交易禁止期的规定
为避免此类人员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牟取不当利益,有关规则明确设定了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禁止期。包括: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禁止期交易违规案例:E公司2007年3月23日刊登了重大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拟投资2亿元参股某券商,监察信息显示,该公司某董事于3月21日买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此行为属于禁止期交易,涉嫌内幕交易。
(四)其他转让股票受限的情形
除了任期内减持比例、短线交易和交易禁止期的限制外,有关法规还规定了以下情形此类人员不得转让其所持股票: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间内的;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管理层亲属持股的披露问题
有关规则还要求此类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上市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4)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应在买卖行为发生的2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如何避免违规买卖股份行为的发生
首先,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各种规则、指引中关于此类投资者股份持有及转让的规定,避免发生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应避免误操作行为的发生。
其次,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委托公司及时向深交所和结算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申请锁定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超卖行为的发生。
再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避免发生禁止期交易的行为。
最后,董秘应牵头做好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大股东股份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醒本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知法、守法,规范交易;同时还应负责做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