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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和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 2021-05-02 20:54:02

Ⅰ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各指什么有什么区别

主 板:上市的企业多为市场占有率高、规模较大、基础较好、高收益、低风险的大型优秀企业。

中小板:主要服务于即将或已进入成熟期、盈利能力强、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企业。

创业板:是以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主要为“两高”、“六新”企业,即高科技、高成长性、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企业。

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Ⅱ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都是什么意思

主板指的是沪深主板,一板市场,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600开头,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0开头。

中小板属于主板市场的一部分,是深交所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发行规模相对主板较小,企业均在深交所上市,也是一板市场;股票代码以002开头。

创业板属于二板市场,是深交所专属的板块,相较主板和中小板更看重企业的成长性,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新三板指全国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市场,为那些还未上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交易的场所,准入门槛低,企业质量层次不齐。

总的来说,主板是沪深交易所都有,中小板和创业板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都是上市公司,股票可公开交易;新三板是全国性中小企业交易市场,属于场外市场,非上市公司,买卖股票有特定条件。

(2)中小板和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扩展阅读:

投资者群体

1、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除了法律规定禁止买卖股票的人群之外,其他成年人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即可买卖股票,对最低资金并无要求。

以下为法律禁止买卖股票的人群: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新三板:机构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自然人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投资者本人名下最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2年以上金融行业工作或投资经历。

Ⅲ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有什么不同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别:
一、定义不同

1.主板市场就是指以传统产业为主的股票交易市场,也就是沪深主板、一板市场。

2.中小板市场是主板市场的一部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也属于一板市场。

3.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补充,也就是二板市场。它是专门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它也是深交所专属的板块。

4.新三板是为那些还未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股权交易的场所。

二、股票代码不同

1.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600开头,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0开头;

2.中小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2开头;

3.创业板企业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4.新三板企业股票代码以43或83开头。

三、要求不同

1.主板:

公司成立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3年累计超过3亿元;

3年都是盈利状态且盈利累计超过3千万;

3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千万;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千万。

2.中小板:

公司近3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过3千万;

近3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千万或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上市前1年净利润达到5千万;

发行前公司股本不低于3千万。

3.创业板:

公司近2年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千万,或近1年为盈利状态且净利润不低于5百万;

近2年营收增长均不低于30%;

近1年营收不低于5千万;

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千万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千万。

4.新三板:

公司具有稳定、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必须突出;

公司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

Ⅳ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条件的区别

一、金额不同

1、主板: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2、中小板:是流通盘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

二、指标不同

1、主板: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2、中小板:增加了资金占用、多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高比例担保三项指标。


三、公司规定不同

1、主板: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2、中小板:如果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除外)超过1亿元并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Ⅳ 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交易规则有什么不同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之比较
中小板市场是中国的特殊产物,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差异在于,中小企业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现有上市标准、成长性好、科技含量较高、行业覆盖面较广的各类公司。创业板市场则主要面向符合新规定的发行条件但尚未达到现有上市标准的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中小板市场是为中小企业融资而设立的,显然不属于主板市场,与创业板有类似之处。一旦监管体制、上市资源改变,中小板市场很有可能转变为创业板市场。目前,一些快速成长企业就在中小板上市,说明两者的区分并不严格。创业板推出后,市场划分就会产生混乱:既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划分成中小板市场与大盘股为主的沪市主板市场,又按照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划分为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

这就带来了下一个难题,即制度与监管创新的问题。创业板需要一套与主板不同的监管系统,它与主板市场上市资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监管更严,还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继续实行目前的监管体制,与主板市场无异,那么效率是不能保证的,创业板也就名存实亡。并且,如果上市资源过少,另立监管系统就属于行政资源的浪费。国外的创业板就曾有失败的例子,1997年创立、2003年关闭的德国新市场倒闭的原因就在于监管与上市资源的劣质化。

既要设立创业板,又要节约目前的行政资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创业板与中小板市场合二为一。将传统中大型企业全部转向主板市场,保留新兴的中小企业与以后的创业公司合为一体,统称创业板。如此划分清晰之后,监管资源就不会在市场的重复中无谓地浪费掉,而中国的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企业与风投公司也找到了一个资本市场的接口。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中小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还不能那么快进行合并。

二板市场为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技术创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方便的融资渠道(Financing Channels),也为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提供了成功退出的市场渠道。二板市场实行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交易系统和上市规则,它是与主板市场平行的另一个市场,是与主板市场相互补充的长期资本市场。不能简单地将二板市场看做技术创新项目的孵化器,更不能将二板市场视为“垃圾上市公司”的收容所。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也不一定要转移到主板市场。例如,美国的思科、微软等信息科技产业巨头,一开始在纳斯达克上市,后来成为美国乃至世界大公司之后也并未脱离二板市场而进入主板市场。

Ⅵ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的上市条件有什么区别

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的上市条件有什么有如下区别:

主 板:上市的企业多为市场占有率高、规模较大、基础较好、高收益、低风险的大型优秀企业。

中小板:主要服务于即将或已进入成熟期、盈利能力强、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企业。
创业板:是以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主要为“两高”、“六新”企业,即高科技、高成长性、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企业。
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二、新三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挂牌条件对比

1、交易制度对比:新三板不设涨跌幅
2、风险警示条件:新三板相对宽松很多
3、投资主体要求:新三板要求很高一般人难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