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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的交易方式与股票类似

发布时间: 2023-08-03 22:09:19

① “权证”是什么意思,权证交易和股票交易有什么不同

权证的意思是指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权证交易和股票交易的具体区别如下:

1、含义上的区别

权证交易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买卖。股票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外交易。

2、实质上的区别

权证交易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权证作为证券衍生产品,其价值主要取决于对应正股的价值。

股票交易是有价债券交易的一个组成部分,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3、申报价格最小单位上的区别

权证交易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0.001元。比如对价外权证而言,权证的价格只有几分钱甚至接近0,这时如果其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则价格跳动的幅度显得过大,所以交易所规定权证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0.001。权证涨跌幅是以允许涨跌价格的绝对金额而不是百分比来计算的

股票交易申报价格变动最小单位0.01元,股票的正常涨跌幅采取10%的比例限制。

② 权证究竟是怎么回事可以像股票那样买卖吗

可以,交易实施t+0回转交易。
最好先掌握写基础知识,在去交易。

③ 怎样进行权证交易

权证知识系列之三:权证交易中的几点常识答
权证操作的地点:投资者可以在经交易所认可的具有会员资格的证券公 司的营业部买卖权证。如果营业部不能代理买卖权证,可能是该营业部交易权证的资格受到限制,请与该券商联系确认。
如何才能开通权证交易:投资者买卖权证前应在其券商处了解相关业务规则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并签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统一制定的风险揭示书。只有在签署风险揭示书后,投资者才能进行权证交易。(有些营业部可以电话申请后再补办手续)
怎样进行权证交易:权证的买卖与股票相似,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提供的诸如电脑终端、网上交易平台、电话委托等申报渠道输入帐户、权证代码、价格、数量和买卖方向等信息就可以买卖权证。所需帐户就是股票帐户,已有股票帐户的投资者不用开设新的帐户。
权证买卖报单的规定: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份,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也就是说投资者每次申报买入的最少数量应为100份,或100的整数倍。如可以买入100份、1200份等,但不得申报买入99份、160份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权证交易与股票的区别:与股票交易当日买进当日不得卖出不同,权证实行T+0交易,即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权证的停牌:权证作为证券衍生产品,其价值主要取决于对应正股的价值,由此证价格和对应正股的价格存在密切的联动关系。根据交易所规定:对应正股停牌的,权证相应停牌;对应正股复牌的,权证复牌。此外,交易所还规定根据市场需要有权单独暂停权证的交易。
权证的交易佣金、费用等:参照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标准执行。具体为权证交易的佣金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行权时向登记公司按股票过户面值缴纳0.05%的股票过户费,不收取行权佣金。
权证交易的涨跌幅计算:权证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但与股票涨跌幅采取的百分之十的比例限制不同,权证涨跌幅是以涨跌幅的价格而不是百分比来限制的,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目前品种都是1)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举例:某日权证的收盘价是1元,对应正股的收盘价是10元。 第二天,对应正股涨停至11元,如果权证也涨停,按上面的公式计算,权证的涨停价格为:1+(11-10)×125%=2.25元,此时权证的涨幅百分比为(2.25-1)/1×100%=125%

④ 什么是权证,他是怎么买卖交易的

1)权证交易需要先书面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
由于权证具有财务杠杆和到期日,风险相对较大,因此,从2007年8月1日开始,沪深交易所要求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之前,都必须到营业部当面书面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
(2)申报价格最小单位
与股票
价格变动最小单位0.01元不同,权证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0.001元。这是因为有些权证的价格可能很低,比如对价外权证而言,权证的价格可能只有几分钱甚至接近0,这时如果其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则价格跳动的幅度就显得过大,所以交易所规定权证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0.001。
(3)权证价格的涨跌幅限制
目前股票
的正常涨跌幅采取10%的比例限制,而权证涨跌幅是以允许涨跌价格的绝对金额而不是百分比来计算的,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值得注意的是,公式中“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或者“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的计算,深沪两市采用的方法不同。沪市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0.01元;深市则不采取四舍五入而采用精确计算的方法,精确到0.001元。
(4)“T+0”交易制度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中,A股是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当日不能卖出,只能在下一个营业日之后才可以卖出;而权证则采取T+0方式,投资者买入权证后,可于成交当日进行卖出。
(5)申报数量限制
权证单笔买入或卖出的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份。其中买入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份的整数倍,但卖出申报数量则没有这种要求。

⑤ 权证交易方法和股票一样吗一天可以买卖多少次

权证交易的方法是和股票一样买卖
但是权证交易是T+0交易,也就当天买入当天可以卖出,1天之内可以做无数次
这个是和股票不一样的,股票只能当天买入第二天卖出
目前市场上已经没有权证了
权证(share warrant),是指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⑥ 权证和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权证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买入认购权证的投资者,是相关标的股票未来上涨才能获利,而买入认沽权证的投资者,则只有标的股票未来股价下跌时才能赚钱。
就行使状况而言,权证亦分为欧式和美式权证。美式权证允许持有人在股证上市日至到期日期间任何时间均可行使其权利,而欧式权证的持有人只可以在到期日当日行使其权利,欧式股权证为香港最常见的权证类别。
无论是认购权证或者认沽权证,它们都包含有有以下主要特性:一是杠杆效应。二是具有时效性。权证具有时间价值,并且时间价值会随着权证到期日的趋近而降低。三是权证的持有者与股票的持有者享有不同权利。权证的持有者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所以权证持有者不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例如投票权,参与分红等权利。四是投资收益的特殊性。对权证而言,如果投资者对标的股价的判断正确,将获得较大收益.
简单的说认沽权证的操作和股票刚好是相反的,看多股票时要卖出认沽权证,看空股票时反而要买入认沽权证。不过由于权证现在是个新生事物,刚开始走势可能会有些不太正常的地方。
由于权证的特殊性分险要比股票大的多
权证是T+0交易方式,当天可以进行多次的买卖。

权证是一种在某一段时间内以一定价格(行权价)买入或卖出股票的凭证,它不是股票,而是一种权力,这种权利要在特定时间内执行,否则将作废撤消.

股票可以看做是持有人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并且享有分红的权力,如果没有什么变动,那么将一直存在并交易下去.

⑦ 权证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在股市上怎么购买

权证----是一种有价证券,投资者付出权利金购买后,有权利(而非义务)在某一特定期间(或特定时点)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证券。

购买权证——就象购买股票一样,不过没有印花税。

投资者买卖权证须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为便于市场参与者更好理解和使用《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工作小组针对其中的一些重要规定和关键条款进行了解读。
一、 权证的定义和种类
《暂行办法》有关权证的定义揭示了权证二个主要特点:1、权证表征了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关系,权证持有人据此享有的权利与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在权利内容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即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权证持有人对标的证券发行人和权证发行人的内部管理和经营决策没有参与权;2、权证赋予权证持有人的是一种选择的权利而不是义务。与权证发行人有义务在持有人行权时依据约定交付标的证券或现金不同,权证持有人完全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行权还是不行权,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暂行办法》涵盖了不同种类的权证产品:
A、以发行人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司权证和备兑权证。公司权证是由标的证券发行人发行的权证,如标的股票发行人(上市公司)发行的权证。备兑权证是由标的证券如股票发行人以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东或者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权证。考虑到市场发展的实际,除为解决股权分置而发行的权证外,《暂行办法》对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备兑权证发行人的资格条件没有规定。
B、以持有人的权利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证券)和认沽权证(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
C、以行权方式为标准,约定持有人有权在规定期间行权的为美式权证,约定持有人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权的属于欧式权证。
D、以结算方式为标准,可以分为实券给付结算型权证和现金结算型权证。实券给付结算以标的证券所有权发生转移为特征,发行人必须向持有人实际交付或购入标的证券,而现金结算方式则是在不转移标的证券所有权的情况下仅就结算差价进行现金支付。
从上述说明可以看出,《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权证方案,也为交易所下一步发展权证市场预留了空间。宝钢集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属于欧式实券给付型备兑认购权证。
二、 发行上市审核
根据《暂行办法》第6至8条的规定,权证的发行审核将由交易所完成,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权证的上市审核完全由交易所负责。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权证发行与股票或债券发行密切关联,涉及融资行为,因此,公司权证的发行在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前,首先应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核准。
三、 标的证券的条件
《暂行办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股票和其他证券品种可以作为标的证券。鉴于权证市场刚刚起步,《暂行办法》只针对选择单只股票作为标的证券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以基金、一篮子股票等为标的证券的具体条件,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及时予以明确和完善。
权证产品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标的股票如果不具备相当的流通规模,标的股票与权证价格联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和操纵风险将十分巨大。选择规模大、流动性强的股票作为标的股票是权证交易活跃而又稳定的重要基础。鉴此,《暂行办法》对标的股票的资格提出了严格要求。需要明确的是:第一,流通股指流通A股。第二,换手率的计算是以市价总值为计算依据,单日换手率=(当日标的股票的二级市场成交金额/市价总值)*100%。
四、 权证的上市条件
《暂行办法》第十条对权证的上市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
1、权证的必备条款:权证类别("认购"或"认沽")、行权价格、行权方式("欧式"或"美式")、存续期间、行权日期、结算方式(实券给付还是现金结算)、行权比例。
2、权证存续时间的计算起点是上市日,具体计算可以日、月、年为单位。
3、权证发行人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履约担保。
4、权证发行人的履约担保。
《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本所发行上市的权证,发行人应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有两种,发行人可自行选择。
第一,发行人通过在结算公司开设的专用账户提供足够数量的标的证券或现金,作为履约担保。交易所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发行人需要提供的履约担保数量,并要求发行人在权证发行前完成履约担保。同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调整担保系数要求发行人追加履约担保品,担保系数是一个介于0和1之间的数字。目前宝钢权证的担保系数为100%。
以标的证券或者现金提供担保的,发行人应有义务保证标的证券或者现金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二,提供经本所认可的机构如商业银行等作为履约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五、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包含两个方面:1、权证发行人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发布的各种公告。除《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的权证发行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和终止上市公告外,交易所还将以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等形式根据市场需要,结合股权分置改革的要求,督促发行人及时发布诸如行权价格调整、对市场传闻澄清等信息,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2、交易所在每日开盘前公布的每只权证可流通数量、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超过可流通数量5%的持有人名单。
六、 权证的交易
权证交易与股票非常相似,在交易时间、交易机制(竞价方式)等方面都与股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
1、申报价格最小单位:与股票价格变动最小单位0.01元不同,权证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0.001元人民币。这是因为权证的价格可能很低,比如在价外证时,权证的价格可能只有几分钱,这时如果其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就显得过大,因为即使以最小的价格单位变动,从变动幅度上看,都可能形成价格的大幅波动。
2、权证价格的涨跌幅限制:目前股票涨跌幅采取的10%的比例限制,而权证涨跌幅是以涨跌幅的价格而不是百分比来限制的。这是因为权证的价格主要是由其标的股票的价格决定的,而权证的价格往往只占标的股票价格的一个较小的比例,标的股票价格的变化可能会造成权证价格的大比例的变化,从而使事先规定的任何涨跌幅的比例限制不太适合。例如,T日权证的收盘价是1元,标的股票的收盘价是10元。 T+1日,标的股票涨停至11元。其它因素不便,权证价格应该上涨1元,涨幅100%。按《办法》中的公式计算,权证的涨停价格为 1+(11-10)×125%=2.25元,即标的股票涨停时,权证尚未涨停。
七、 禁止权证发行人和标的
证券发行人买卖权证
《暂行办法》中规定权证发行人不得买卖自己发行的权证,标的证券发行人不得买卖标的证券对应的权证。由于权证是高杠杆性的产品,标的股票的微小变动都会导致权证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如果允许权证发行人和标的股票发行人买卖权证,那么,权证发行人和标的股票发行人通过某种方式影响标的股票价格,就有可能导致权证价格的大幅波动,从而获得非法收益,给一般投资者造成损失。
八、 权证的终止交易
《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这里的前5个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为T日,权证从T-4日开始终止交易。
九、 权证的行权
《暂行办法》在行权方面做的一个主要规定是"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维持权证价格和标的股票之间的互动关系,使得权证价格主要由标的股票决定的特点得到更有效的体现。当然,更理想的情况是允许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可以卖出。但在综合考虑了风险控制等因素后,本所作出了现在的规定。
十、 权证行权的结算
在行权结算方式方面,《暂行办法》对现金结算方式和证券给付方式都作出了规定。在现金结算方式中,标的证券结算价格对于权证发行人和持有人都非常重要,为此《暂行办法》规定"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十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这样较大程度地避免了结算价格被操纵的可能性。此外,从保护投资者角度出发,《暂行办法》允许现金结算的自动支付方式和证券给付的代理行权方式,并作出了相应规定。
十一、 权证交易、行权的费用
权证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又一创新产品。为鼓励这一产品的发展,本所在费用方面考虑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其交易、行权费用的制定基本参考了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标准,例如权证交易佣金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行权时向登记公司按过户股票的面值缴纳0.05%的股票过户费。
十二、 权证的创设机制
权证价格主要取决于标的股票市场价格及其波动性,其价格不应该完全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在市场需求上升时,应该存在某种机制,允许权证供应量适时得以增加,以平抑价格暴涨。境外成熟的权证市场无一例外地使用了这种"持续发售"机制。为此,《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合格机构可以创设权证,以增加二级市场权证供给量,防止权证价格暴涨以致脱离合理价格区域。

权证投资面面观

主持人:昨日,沪深交易所推出《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宣告权证交易在中断近10年之后,重新在内地股市登场。你认为权证重新推出有什么意义?
胡红梅:权证在10年前出现过,当时的湘中意权证、悦达权证、海发权证等配股认股权证就是最好的实例,只不过由于权证种类的单一以及当时价值发现功能的缺乏,权证沦为炒作工具,大起大落,最终淡出了A股市场,但这并不是说明权证不是一个好的投资工具,而只能说当时的A股市场不适合推出权证。因为在全球资本市场上,权证是一个极其风靡的交易工具,在德意志交易所最为典型,截止今年4月底,上市公司只有797家,但同期挂牌的衍生权证数量则高达32276只,由此可见权证的魅力。
主持人:你给中小投资者解释一下权证的概念,好吗?
胡红梅:权证是一种股票期权,在港交所叫“涡轮”(warrant)。权证是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行权价)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股票,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权证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持有认购权证者,可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股票,与目前流行的可转债有权转换成股票相类似;而持有认沽权证者的权利是能以约定价格卖出标的股票。
主持人:我国将会推出几种权证方案?
胡红梅:据了解,有关方面提出的三个权证方案包括:一、分批送配认股权证方案;二、一次送配认股权证方案;三、认沽权证方案。
主持人:你认为权证是一个什么样的投资品种?投资权证需要注意哪方面的风险?
胡红梅:权证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风险和收益均远远大于股票。因为权证有存续期,一般为3个月至18个月,一旦存续期满将因行权或其他原因而消失,而股票只要不退市可以一直存续,即使退市到三板,也可能有每股几角或几分钱,而权证到期不行权或不结算就分文不值了。当然权证的收益也很高,在极强的杠杆效应作用下,权证盈利时有可能达到成百上千倍。
例如:某上市公司,目前的市价为10元,发行的权证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为0.5元,发行契约规定投资者可以在6个月后以9元的价格买入该公司股票,那么,该股票在6个月后的价格必须达到9.5元以上,投资者才可以获利,但如果半年后,该股票因为市场低迷而出现下跌,价格只有8.5元。那么,投资者购买权证的0.5元就全部亏损了,损失的程度是100%。但如果6个月后,因公司业绩大幅提升等因素,该股票的价格达到了13元,那么,股民投资权证的帐面收益就是13元减去9.5元,等于是3.5元,也就等于是投资者在半年前以0.5元买入的权证,6个月后的收益是3.5元,收益率达到700%。而同期买进股票的投资者是不可能亏损100%或盈利700%的。投资者还可以选择直接卖出权证,而不必买卖股票。例如一个投资者有10万元资金,按照10元市价只能买进一万股。可是其用同样的资金却可以买进20万份权证,当股票价格上涨以后,权证的价格也会跟着上涨,而且权证的交易中不需要交印花税,交易费用远低于股票。
一般投资者切不可用全部的资金投入到未来权证的炒作中,防止血本无归。其实,权证可以作为一种保值工具。例如,你持有1万股某股票,你再用少量的钱买这只股票的看空期权,这样当这只股票上涨,你可以在股票上获利,付出一点点儿购买权证的费用,当这只股票下跌,你就可以在权证上找回在股票投资上出现的损失。这和期货投资中的道理一样。它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许多好处,使用不当,它也会让投资者倾家荡产。
主持人:权证目前采取什么样的交易方式?
胡红梅:在权证的交易方面,规定权证采用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权证上市后存续期满前流通数量低于1000万份的�只参加每日集合竞价;权证买卖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权证交易将采取T+0方式,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涨跌幅限制也较标的股票相应放大。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次一交易日可以卖出。

买卖权证切记风险第一

退隐“江湖”九年即将再次“出山”
昨天,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推出了《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表明权证产品在退隐“江湖”9年后,即将重返中国证券市场。
权证曾经有过疯狂
1992年6月,沪深股市首次出现权证交易,即大飞乐的配股权证,同年10月30日,深宝安发行了我国第一张中长期(一年)认股权证--宝安93认股权证。随后,沪市还推出了金杯、申华、悦达、东百等权证,但都反应平平。这些权证到期后,因为市场比较低迷,转配股无法实施,经管理层批准,权证延期交易半年。这一延期给庄家操纵市场提供了题材,引发市场对权证的疯狂炒作,正股价为7元左右的悦达股份,权证价格竟高达15元。不过,随着权证存续期最后期限的临近,暴跌也就不可避免,因为发行权证的个股有的已经跌破配股价,权证也就一文不值,成为一张废纸。由于权证价格的暴涨暴跌,投机极为严重,以致监管层在1996年6月底终止了权证交易。
为何重返证券市场
在退隐9年后,权证今年为何又再次“出山”?对此,沪深交易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权证主要具有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功能,权证是一种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有效工具,再度推出权证的主要目的是顺应市场对产品创新的需要,发展国际上通行的、具有广泛用途的权证市场。权证作为一种独立的金融产品,具有广泛的用途。
目前推出权证产品,对股权分置来说只是提供了一种工具。同时,交易所已经对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考虑,包括加强投资风险的警示;对上市交易的权证对应的标的股票的规模、流动性作严格限制,以减少权证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操纵的可能性;对权证发行人的履约能力提出比较高的要求。
能否推进股改发展
那么,重推权证对目前的股权分置改革有何意义?市场人士认为,权证产品为股权分置提供一条可供选择的路径,因为权证本身是一种期权,流通股股东以当初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无偿分配赠送给流通股股东的认购权证,去认购非流通股份,而使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流通股股东经过行权获得收益。这样可激励非流通大股东在此期间要经营好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持有权证兑现非流通股份的积极性才能提高,也就是有促使行权成功的可能。否则公司业绩滑坡导致股价下跌,到期标的股票价格将会低于行权价格,此时投资者不会行使认股权利,而非流通股也就不能实现流通。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认为,从金融产品角度看,权证增加了金融品种当然好,但是用于股权分置改革,很难说其好不好。
切记树立风险意识
权证是一种带有杠杆效应的证券产品,是风险和收益都相对较高的金融品种,因此,投资者在买卖权证时应充分树立风险意识,切记风险第一。
概括来说,权证的风险在于价格剧烈波动、时效性和履约风险。尤其是价格剧烈波动风险尤为重要。由于权证的高杠杆性,其价格只占标的证券价格的较小比例,可能出现权证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比如T-1日权证的收盘价是2元,标的股票的收盘价是10元。T日,标的股票跌至9元,如果权证也跌停,按《暂行办法》规定,T日权证的跌停价格为2-(10-9)×125%=0.75元。一天之内权证下跌62.5%,跌幅超过股票。当然,标的证券上涨,权证也有相同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