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科创板沿用A股的T+1交易机制,即当天买入,次一交易日起才可以卖出。我国资本市场仍不成熟,投资者结构中中小散户的占比较大,单边市的特征未发生根本改变,市场监控监测手段仍不够充足,在现阶段引入T+0制度可能引发多种风险。
拓展资料:
科创板存托凭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份为单位,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计价单位为每份存托凭证价格。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投资者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不能影响股票正常交易的价格。
创业板权限开通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以及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实行注册制以后交易规则也发生了变化,比如涨跌幅由原来的10%变为20%;新股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等,涨跌幅度的变化让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面临的风险更高。
创业板是T+1交易,即当日买入的股票不能当天卖出,要在第二天才能卖出的。创业板修改限制涨跌幅为20%,日后交易也会改为T+0,这都属于创业板交易的国际规则。以这种方式将会增加股市活跃度,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
创业板是T+1交易,目前A股都实行T+1交易,创业板交易规则:实行注册制,新股上市前5个工作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单笔交易数量为100股及其整数倍,有盘后定价交易。 目前创业板交易风险大于主板市场,需要开通创业板权限才能交易,创业板开通条件:1、两年及以上的交易经验;2、C4及以上的风险承受能力;3、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10万及以上。
个人建议:创业板是指为了协助一些高成长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有时也叫做二板市场。由于创业板风险较高,并不是每个投资者都适合,在买卖创业板股票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创业
『贰』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此外,科创板还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对科创板的市价订单申报要求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下面一起来具体看看科创板交易规则都有哪些吧!
一、交易账户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二、交易方式
与沪市主板不同,科创板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这三种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三、连续竞价交易规定
根据《细则》规定,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买入申报的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这里提到的“买入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投资者小赵想买入科创板股票 A,如果此时既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也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而股票 A 的最新成交价为10.00元/股,那么,小王的买入申报就不得高于10.00元×102%=10.20元/股。
『叁』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
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前20个交易日在我司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
2、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内,资产大于或等于50万的天数不低于5个交易日(如不满5个交易日,无法通过线上自助开通,您可通过线下提供资产证明方式进行开通);
3、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4、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0周岁以下的个人投资者满足条件后可登录涨乐财富通-我的-“开通科创板”在线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电脑版软件暂不支持办理),办理时间为交易日09:00-16:00;港澳台证件、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开户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个人投资者需临柜办理。
『肆』 科创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1、上市后5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为20%;
2、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3、申报价格:按照股价所处高低档位,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以降低低价股的买卖价差;
4、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5、相关规则并未提及T+0。
保留“持有1万元以上沪市流通市值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有关规定,并将现行1000股/手的申购单位降低为500股/手,每一个申购单位对应市值要求相应降低为5000元。
『伍』 科创板有哪些规则啊
一.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规则如下:
1、竞价交易的科创板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20%;
2、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3、市价申报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二.科创板的交易时间
科创板股票交易时间如下:
1、开盘集合竞价:交易日 9:15-9:25;
2、连续竞价:交易日 9:30-11:30、13:00-14:57;
3、收盘集合竞价:交易日 14:57-15:00。
其中,盘后固定价格委托交易时间如下:
1、申报时间:交易日 9:30-11:30、13:00-15:30;(期间,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
2、交易时间:交易日 15:05-15:30。
三.科创板的临时停牌规则
科创板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说明:
1、竞价交易阶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
2、停牌时间: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3、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4、单个交易日内,同一股票单向最多停牌2次共20分钟,双向最多停牌4次共40分钟。
更多交易规则,您可以通过我司投教园地,科创板专栏查看,链接
http://e.gf.com.cn/knowledge?type=knowledge_advanced&category=knowledge_advanced_techinnoboard
『陆』 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9〕33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现就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应当严格按照《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本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二、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三、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的认定:
1.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应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个人投资者在会员开立的账户。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2.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本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3.在会员开立的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4.资金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本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5.计算个人投资者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投资者应当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
(二)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
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个人投资者本人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账户在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会员向中国结算查询。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认定标准作出调整。
四、会员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个人投资者。
会员应当对上述评估结果和告知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五、会员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会员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要求投资者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六、会员应当制定本公司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统筹组织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并根据投资者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对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会员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转发或推送本所提供的有关科创板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
七、会员应当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实体及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交易系统客户端及客服中心电话或短信等交易服务渠道,向投资者全面客观介绍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主要交易风险,提示其关注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科创板股票在退市制度安排和涨跌幅限制等交易制度上与本所主板市场存在的差异事项,审慎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八、会员应当在总部配备科创板业务培训讲师。培训讲师在参加本所组织的培训后,承担培训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的职责,面向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九、会员应当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投资者公示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妥善处理纠纷,引导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会员应当完整记录投资者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并形成纸面或者电子档案。会员应当建立重大投诉或交易纠纷的报告和后续处理的持续跟踪机制。
十、本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对会员落实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员应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十一、对违反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的会员,本所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则,对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