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是需要具备法定条件的,如果在上市后这些条件不再具备,或者公司发生了不利于继续上市和不宜再在公开的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情况,则需要采取暂停其股票上市、终止其股票上市的措施。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2. 股票在哪些情况下会退出交易
1、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不能盈利者,即直接退市,也即退出交易。
2、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的流通股少于总股本的10%,也应该退市。
3、中国上海和深圳交易所还有一个千人千股的规定,即上市公司的股东总数低于一千人时,应视为非上市公司直接退市。
4、上市公司股东要求退市。
5、上市公司私有化。
6、上市公司被别的上市公司兼并,或者被别的潜在股东收购兼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