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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八日股票交易

发布时间: 2024-01-08 08:45:57

① 2015年4月28号的上证指数是多少点

2015年4月28号的上证指数是:收盘4476.22 点。
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简称“上证综指”,其样本股是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价格的变动情况,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发布。

计算股票指数,要考虑三个因素:
一是抽样,即在众多股票中抽取少数具有代表性的成份股;
二是加权,按单价或总值加权平均,或不加权平均;
三是计算程序,计算算术平均数、几何平均数,或兼顾价格与总值。
由于上市股票种类繁多,计算全部上市股票的价格平均数或指数的工作是艰巨而复杂的,因此人们常常从上市股票中选择若干种富有代表性的样本股票,并计算这些样本股票的价格平均数或指数。用以表示整个市场的股票价格总趋势及涨跌幅度。计算股价平均数或指数时经常考虑以下四点:
(1)样本股票必须具有典型性、普通性,为此,选择样本对应综合考虑其行业分布、市场影响力、股票等级、适当数量等因素。
(2)计算方法应具有高度的适应性,能对不断变化的股市行情作出相应的调整或修正,使股票指数或平均数有较好的敏感性。
(3) 要有科学的计算依据和手段。计算依据的口径必须统一,一般均以收盘价为计算依据,但随着计算频率的增加,有的以每小时价格甚至更短的时间价格计算。
(4)基期应有较好的均衡性和代表性。

② 股票回购的回购规定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

规定征文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

六、上市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形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一)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四)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公告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

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

(一)开盘集合竞价;

(二)收盘前半小时内。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十一、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同时废止。

(2)四月二十八日股票交易扩展阅读:

当公司回购自己股票时,资产流向股东,从债权人角度看,股票回购类似于现金红利。

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购不一定按比例进行。相应的,股利分配时,所有股东同等对待,而股票回购并不一定。

其二,在股利分配时,股东没有放弃对未来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而在回购情形,股东放弃其在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部分股份。

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财产,而股票回购可能会涉及公司的重大财产。

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断股利分配,往往会被认为是公司的经营出现了问题,而股票回购是一种特殊的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产生未来派现的压力。

③ 为何2015年4月28日下午股市暴跌

一、配资的疯狂进出,是造成股指过山车走势的罪魁祸首
我国股市发展20多年的历史中,每一轮行情,都有资金推动的痕迹,这些资金中,如果理性的长线资金进入股市所占比例高些,股市的行情就会长一些,走势就会温和一些。相反就会暴涨暴跌。那么,此轮非理性资金占比有多大呢?我们看一下数据,今年6月8日股市成交额创出了历史天量,单日成交额突破1.3万亿元,当日股指上涨2%,基本面无任何消息。再看2007年创6124高点的那波行情,股市成交额天量出现在2007年5月30日,成交额为2712亿元。导火索是5月30日凌晨管理层突然宣布提高印花税,引发当天股民恐慌抛售而形成的天量。2007年到2015年也就8年时间,如果每年股市新增资金按10%计算且假设2007年入市的资金都是理性的,那么2015年最大日成交天量应该在6000亿左右,其余的7000亿资金应该就是非理性资金,这部分资金占日成交额的54%。那么,这部分非理性资金来自何方呢,笔者认为这部份资金绝大部分来自配资。配资来源的复杂性和资金高成本的性质意味着此部分资金一定是快进快出,嗜血成性,助涨杀跌。这类资金与鼓励长线资金进入股市也背道而驰,所以笔者认为此部分资金如果不彻底清除,股票市场将永无宁日。
二、融资融券业务为股指暴涨暴跌推波助澜
在股市里,短期是零和游戏,有人赔钱,就有人挣钱。长期看,股民可以通过企业分红或享受企业发展带来股价估值上涨而挣钱。融资融券的成本,注定这部分资金只能参与短线炒作。融资的年化利息约8.6%,融券的年化利息约10.6%。在二级市场上,任何一只股票年分红率不会超过这个比例,不会有人愿意长期融资去等待股票分红。所以融资的获利模式一定是短期内利用股票的价格差异获利。再看融券,股市上涨融券亏损,下跌又无券可融,融券也就失去了最初功能。所以融资融券业务,在上涨时锦上添花,在下跌时则是落井下石。所以笔者建议,逐步减少融资融券标的直至取消,或者只允许机构融资融券。
三、分级基金的母基金会被动赎回,造成了股市资金的外流,也是股指下跌的一个因素
当分级基金持有的股票下跌时,分级基金杠杆就会加大,分级基金的跌幅会远大于股票跌幅。所以股票下跌时,分级基金就成了烫手山芋,持有人纷纷赎回,母基金只能被迫卖股票,为股票下跌提供了动力。另外,盲目参与分级基金的炒作,也会给股民信心带来沉重打击,股民专业知识相对匮乏,对分级基金并不了解,这点从军工B级下折就可以看出来。7月10日是军工B级(150187)下折日,参与下折就会亏损5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7月9日军工B级(150187)却打开跌停板,换手高达48%。为什么会有人飞蛾扑火呢,其原因就是不了解分级基金的规则。参与这些交易的散户,在财富消失的同时,也可能会把股市定义为赌场。所以这些“创新”产品在散户居多的中国市场也应该取消。
当然,股指的下跌,也可能与敌对势力恶意做空股指期货、热钱外流有关,但这类资金的出入,大部分应该通过配资渠道,所以,股市自身制度完善了,就会自动屏蔽其他噪音,做到自身的健康发展。

④ 大禹节水的股票,在4月28号时股价由20元左右变成了10元,这是什么情况怎么解释

非常好理解,因为它当时做了10送10的动作。
就是你的股票数量增加了一倍,价格就自然变成原来的一半了。
假如你当时在20元买了100股,那么市值2000,现在10送10后,你的股票变成了200股,你的市值不变的情况下,股价就应该是2000/200=10

⑤ 从4月28日至今,美团股价已经经历了九连跌,暴跌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资本的冷血让人心寒,而管理者的傲慢让人反感

从4月28日到现在,美团的股价已经实现了九连跳,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市值蒸发了1.2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