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是多少
深交所对风险警示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主板、中小企业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② 风险股,ST和*ST有什么区别
风险股: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二种。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
ST股票: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沪深交易所规定,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ST股股票:*st则是指该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证券交易所对其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是在原来的特别处理ST股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特别处理,在其股票简称前加”*ST“字样以示区别。
ST股票和*ST股票的区别:st是special treatment的英文缩写。ST表示公司经营连续两年亏损,特别处理,*ST表示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③ 风险警示股票什么意思
风险警示股票是指市场上带有st,*st标志的股票,它们风险性较大,存在退市的可能性。对于这类股票,其涨跌幅限制为5%(创业板的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为20%)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
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
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股票买进和卖出都要收佣金(手续费),买进和卖出的佣金由各证券商自定(最高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没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为: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卖出股票时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以前为3‰,2008年印花税下调,单边收取千分之一)。
④ 股票被风险警示会怎么样
风险警示股票是指市场上带有st,*st标志的股票,它们风险性较大,存在退市的可能性。对于这类股票,其涨跌幅限制为5%(创业板的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为20%);投资者交易它们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来说,投资者可以进行卖出操作,但是,对于没有开通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的投资者不能买入。
投资者开通风险警示权限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
1、在交易时间段内,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去证券公司的柜台开通。
2、投资者也可以在股票交易软件中的业务办理中,找到风险警示选项,按步骤开通。
风险警示板块的个股,与a股市场上其它的个股相比较,其风险性较大,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强、想买入风险警示个股的投资者来说,可以考虑开通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反之,可以考虑不开通,同时,在开通之后,买入个股时,投资者应控制好其仓位,且设置好止损位置。
小提示,通过以上关于股票被风险警示会怎么样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股票被风险警示会怎么样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⑤ 关于进一步明确风险警示板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20〕4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有效执行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价格涨跌幅限制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七条的适用情形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A股风险警示板股票(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A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01元人民币。
二、B股风险警示板股票(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B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001美元。
三、A股风险警示板股票的申报价格最低为0.01元人民币,B股风险警示板股票的申报价格最低为0.001美元。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二_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