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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解禁后送转股票的价格确定

发布时间: 2021-05-13 14:08:15

A. 解禁后卖出这些股票,在增值税上应该怎么处理

答:股票交易行为属于转让金融商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3项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单位持有的限售股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在确定买入价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的规定,区分下列情形确定: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四、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确定买入价;在重大资产重组前已经暂停上市的,以上市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后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B. 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买入价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五、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
十、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C. 原始股的价钱是怎么定的

原始股一般按照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计算。

原始股的每股价格因为股份制公司实行股份制时间的长短不同,价格也会不同。如果其后1股送1股的话,那么它的成本就变成了0.5元/股了。

以富临为例:期间有过一次10股送2股,还有过一次10股送10股,那么它现在的原始股成本就是1元除以1.2再除以2,即现在他们的原始成本就是0.416元/股,倘若按照现在8块的价格卖的话,相当于翻倍了19.2倍。

如果在上市之前,公司多次送转股,那么,原始股的每股价格极可能摊薄至每股0.20元,甚至0.05元。


(3)转让解禁后送转股票的价格确定扩展阅读: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

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D. 国有企业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价格如何确定,可以与当时该股票市场行情一致吗

主要由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跟市场价格一致也可以是别的价格,当然由于有限售条件,通常是要低于市场价格,较市价折让一部分比例,才有买家愿意买,否则买家不会自行到市场上买?

E. 原始股解禁后卖出要交多少税

股东们的解禁所得收入分别需要缴25%的企业所得税或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中有部分可以根据地方政府税收政策的不同可以实现不同比例的优惠。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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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在购买原始股之前,需要先了解承销商是否具备销售这只原始股资格,只有国家授权销售原始股的机构才能对外销售原始股,这类原始股都是经过筛选和调研后才公开销售的,相对来说上市成功的几率会比较大,如果向你推销原始股的人或机构不具备国家授权的承销资格,无论如何都不要去买,否则就会上当。

2、投资原始股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在投资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原始股企业目前以前过往的经营状况,主要是从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以及纳税情况来看,这些数据在原始股发售说明书中都可以看到。

3、通常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的目的是为了融资扩大再生产,这样的企业是值得投资的,但是如果公司发行股票是为了偿还债务或是填补以前的资金漏洞,那这样的原始股也不会带来什么收益,公司上市成功的几率将会很小,会将投资的风险最大化。

F. 限售股:送股,转股,派息个税,增值税税基如何确定

一、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限售股持有期间发生送、转股,在计算增值税时如何确定买入价?
例: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B上市公司限售股100万股,首次IPO发行价10元,限售股持有期间发生10送10,A公司将200万股股票全部售出,平均售价12元/股。
问:A公司转让200万股股票,如何确认买入价与增值税销项税额?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
“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执行上述规定需注意:由于送转股后股数增加,股价会自动调整为除权价,因此计算增值税时,股票售价与买价必须按口径执行。在存在送转股的情况下,如果买入价按照IPO发行价10元/股确定,则股票转让价应按复权价24元/股确定,即A公司100万股发行价10元/股,按24元/股卖出,销项税额=100×(24-10)÷(1+6%)×6%=79.25万元
另一种计算方法是,按照实际售价12元/股作为售价,总售价为200万股×12元/股=2400万元,则200万股的买入价应调整为除权价5元/股(100万股买入价10元/股,总买价1000万元),销项税额=(全部售价-全部买入价)÷(1+6%)×6%=(2400-1000)÷(1+6%)×6%=79.25万元
由此可见,只要售价与买价的执行口径一致(复权价或除权价),两者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本例如果10送10后,实际售价仍为10元/股,若买价仍按10元/股确定,意味着股价从10元上涨到20元却不用缴纳增值税,这样理解显然是不对的。
此外,限售股在禁售期内派息,不征增值税,上述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不变。
二、上市公司员工转让股权激励形成的限制性股票,在禁售期内发生送转股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某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于2013年3月1日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其中员工李某工作5年,成绩优秀,被授予100万股),授予价格每股20元,股票登记日收盘价格为36元。2014年4月,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2013年底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3股,转增2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11月7日解禁(本批解禁30%),当日收盘价为41元。
问:如何计算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被授权人取得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应纳税额=(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被授权人限制性股票解禁后再转让的,根据财税字[1998]61号文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内,发生股本溢价转增股本(转股)的,需要相应调整“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与“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若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送股),还需调整“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
李某2015年11月7日解禁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1)授予100万股,送转后股数为150万股。
送股在税法中理解为“先分配,再投资”,实际投资成本需追加调整为:100×20+30=2030万元
实际每股投资成本=2030/150=13.5元/股
(2)本批次解禁30%,即150万股×30%=45万股
100万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为36元,150万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调整为:36×100/150=24元/股
本批次解禁公允价=(24+41)/2=32.5元/股
(3)应纳税所得额=(32.5-13.5)×45万股=855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8550000/12×45%-13505)×12=3685440元。
根据财税[2016]101号文件,上述税款可在限制性股票解禁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

G. 我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如低于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按照什么价值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的规定,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H. 原始股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股份制公司成立时发行股票,股票面值都是1元,这就是所谓的原始股。但是原始股的每股价格因为股份制公司实行股份制时间的长短不同,价格也会不同。

居民购买股票不宜集中投放。投资股票具有高利润、高风险两重性,因此在利益风险并存的形势下,要采取分散投资的方法减少投资的风险性,增强投资的效益性。要对发售企业作出长远正确的预测。

(8)转让解禁后送转股票的价格确定扩展阅读

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I. 转股送股及限售股解禁是不是就是我们的股票量多了 价格低了 送转股我账户好像票多了 解禁股没有怎么回事

限售股是原始股东的股票可以卖了,普通投资者没有份,股票总数多了,而且他们的成本很低,所以会冲击市场,一般是利空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