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吗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
一、《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二、国家规定不能买卖股票的人群:
1、证券从业人员
2、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3、现役军人
以上人员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贰』 证券公司营业部可以买卖股票吗
关键是你需要证券公司给你开沪深股市的账户,有了账户之后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买卖股票,可以在网上,当然也可以在营业部,营业部有专门给客户用的电脑,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的电话来买卖。关键是要有账户。
『叁』 不能在证券交易所直接买卖股票吗,必须通过证券公司吗
不可以,中国制度是经纪人制,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才行。因为在证交所交易股标必需要取得交易席位。个人是不能取得交易席位的。
证券交易所是买卖股票、公司债、公债等有价证券的市场。最早的证券交易所是1602年设立的荷兰阿姆斯特丹交易所。在中国,最早的证券交易所是1905年外商组织的上海众业公所,以及1918年设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现代交易所中规模较大的,如纽约和伦敦的证券交易所,都经营各个国家的证券交易。
1)提供证券交易场所。由于这一市场的存在,证券买卖双方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可以随时把所持有的证券转移变现,保证证券流通的持续不断进行。
2)形成与公告价格。在交易所内完成的证券交易形成了各种证券的价格,由于证券的买卖是集中、公开进行的。采用双边竞价的方式达成交易,其价格在理论水平上是近似公平与合理的,这种价格及时向社会公告,并被作为各种相关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3)集中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投资。随着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日趋增多,成交数量日益增大,可以将极为广泛的资金吸引到股票投资上来,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资金。
4)引导投资的合理流向。交易所为资金的自由流动提供了方便,并通过每天公布的行情和上市公司信息,反映证券发行公司的获利能力与发展情况。使社会资金向最需要和最有利的方向流动。
5)制定交易规则。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公平的交易规则才能达成公平的交易结果。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上市退市规则、报价竞价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以及交割结算规则等。不同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关键在于交易规则的差异,同一交易所也可能采用多种交易规则,从而形成细分市场,如纳斯达克按照不同的上市条件细分为全球精选市场、全球市场和资本市场。
6)维护交易秩序。任何交易规则都不可能十分完善,并且交易规则也不一定能得到有效执行,因此,交易所的一大核心功能便是监管各种违反公平原则及交易规则的行为,使交易公平有序地进行。
7)提供交易信息。证券交易依靠的是信息,包括上市公司的信息和证券交易信息。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的提供负有督促和适当审查的责任,对交易行情负即时公布的义务。
8)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股票的流动性。如果不存在任何正式的经济组织或者有组织的证券集中交易市场,投资者之间就必须相互接触以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以完成证券交易。这样的交易方式由于需要寻找交易对象,并且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违约等因素会增加交易的成本,降低交易的速度。因此,集中交易市场的存在可以增加交易机会、提高交易速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增强交易信用,从而可以有效的降低交易成本。
『肆』 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那么,如果是自己在外面自己也成立了一家公司(当然同时还
没所谓,因为你的公司又没有上市交易。
证券法规定的是从业人员不能开设证券账户交易买卖上市股票而已。
你自己开立股份公司持股,又没上市 不会影响到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伍』 证券公司可以给顾客买卖股票吗
不可以的,证卷公司如果给你买卖股票,那就是严重违规违纪,要赔偿你的所有损失。
『陆』 个人买卖股票只能通过证券公司 不能直接去交易所买卖吗
个人买卖股票只能通过证券公司 不能直接去交易所买卖.因为有规定,交易所只接受交易会员的报盘买卖,而交易会员必须是证券公司。所以个人是不能直接进交易所买卖股票的,必须用交易席位号去买卖,只有会员才有席位号。
『柒』 交易股票时可否不通过证券公司
1、上市公司的股票买卖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而自然人和非交易所会员的法人买卖就必须通过交易所的会员-证券公司来交易,因为个人和非会员是不能直接到交易所买卖股票的。
2、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可以在任意场合进行,两个交易者协商一致即可,但过户时必须到该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比如某些发行社会公众股但又未上市的公司,其股票交易是不必也不可能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的。
『捌』 证券公司的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买股票吗
证券从业人员是不可以用个人名义购买股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8)证券公司可不可以交易股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九条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
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玖』 为什么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可以炒股
由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职业的特殊性,其买卖证券时可能与自己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也可能提前接触到一些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的交易机会,我国法律明文禁止部分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等规定的证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前款所称证券市场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
(9)证券公司可不可以交易股票扩展阅读:
基金从业人员是可以进行证券投资的。
2013年新修订的《基金法》首次放开了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的限制。《基金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前款规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013年12月,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进一步对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明确要求,指导行业做好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自律工作,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