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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4-17 01:25:49

A. 在我国代为存管股票的机构是哪个有答案说是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试卷上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简介:在《证券法》中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这清楚地表明,这是一个在证券交易中为买卖双方履行交易责任提供服务的机构,它自己不参加交易,不是交易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既不是证券的买入者,也不是卖出者,而是同时为买卖双方的交易提供服务,并且这种服务是连续的,贯穿于交易的整个过程,通过这种服务来保证证券交易顺利地、有秩序地完成。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答案就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B. 股票托管是什么意思

过去,股票以实物券方式存在,投资者买进股票后,大多自行领回保管。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股票实行无纸化交易,形成深交所和上交所两个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所有股票进入交易所集中市场买卖。
通过结算系统办理买卖交割的证券,必须经过登记托管后才能进入交易所买卖。这时,投资者股份由券商或交易所统一保管,而不再是自行保管,这就是股票的托管和集中托管。

目前深沪两个交易所对股份都采用集中管理方式,但二者有区别。
深市投资者的股份(实物股票和认购的新股)托管在全国各地深交所会员券商的证营业部,券商仍继续保留和管理其名下投资者的股份明细资料。

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管理股份;托管数据由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后发送给托管券商。

投资者可凭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帐户卡,直接在托管商处查询其股份和资金余额、委托成交、分红派息、配股确认等情况;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通过托管商到当地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

托管股份的冻结、解冻业务统一由券商办理,投资者可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等直接到其托管券商处办理股份挂失、冻结及解冻手续。

沪市股份统一托管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处,并由上交所统一管理,在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后,证券商对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存有明细资料,投资者可以在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查到其个人沪股股份资料。

C. 关于证券托管的问题:什么叫证券托管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是和指定交易相联系的。持有和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投资者,办理的指定交易一经确认,其与指定交易证券经营机构的托管关系即建立。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证券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托管,其红利、股息、债息、债券兑付款应在办理指定交易后领取。投资者必须在某一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后,方可进行证券买卖或查询。投资者转换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时,必须在原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然后再到转人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与某一证券营业部签订协议后,指定该机构为自己买卖证券的惟一交易点。从l998年4月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业务交易单元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投资者应当与指定交易的会员签订指定交易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指定交易协议一经签订,交易参与人即可根据投资者的申请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申报办理指定交易手续。该制度实施后,投资者如不办理指定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自动拒绝其证券账户的交易申报指令,直至该投资者完成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的登记手续和确认程序为: (1)投资者向已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参与人的证券公司提出申请,经证券公司同意后,双方签署《指定交易协议书》; (2)证券公司按协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 (3)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申报,当日收市后发出指定交易确认回报,并附确认编号。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自下一个营业日即可生效。 已选择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除非投资者有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等违约情况。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拟持有和买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投资者,在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买人证券成功后,与该证券经营机构的托管关系即建立。如认购以其他方式发行的股份,则该股份托管在投资者指定的证券经营机构。 这一制度可概括为: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深圳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持有的证券需在自己选定的证券营业部托管,由证券营业部管理其名下明细证券资料,投资者的证券托管是自动实现的;投资者在任一证券营业部买人证券,这些证券就自动托管在该证券营业部;投资者可以利用同一证券账户在国内任一证券营业部买人证券;投资者要卖出证券必须到证券托管营业部方能进行(在哪里买人就在哪里卖出);投资者也可以将其托管证券从一个证券营业部转移到另一个证券营业部托管,称为“证券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证券或多只证券,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 投资者办理证券转托管的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在确定转入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和地址后,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 (2)转出证券营业部受理投资者申请时,核对投资者的身份证、证券账户、转入证券营业部席位代码等内容。核对无误后,在投资者填写的转托管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并将客户联交投资者。 (3)转出证券营业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交易时间内申报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撤单。在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人证券可以转托管;在不同证券公司的席位之间,当日买人证券不可以转托管。 (4)每个交易日下午收市后,证券营业部接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传回的已确认和未确认转托管数据,据此调整相应证券明细数据。 (5)转出证券营业部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转托管不成功原因。 (6)转托管数据确认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相应的证券托管再转入证券营业部。 此外,证券转托管也指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的申请将托管在某一席位下的证券转移至其他的席位托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A股、基金、可转换债券、国债、权证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只接受证券公司提出的转托管申请。投资者办理证券转托管应向其证券托管的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未完成交收的证券不得转托管。 证券公司批量证券转托管是指证券公司因业务需要,把席位分拆或合并而进行的证券批量转托管,即将一个席位下的证券批量转托管到另一个或几个席位下,或者是将几个席位下的证券批量转托管到另一个席位下。 批量证券转托管分整体转托管、批量报盘转托管两种方式,证券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整体转托管适用于将托管在某一席位的全部证券转托管至另一席位。转入席位应具备开通深圳证券市场交易的条件,并已办妥有关开通手续。在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人证券可以转托管;在不同证券公司的席位之间,当日买人证券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转托管。但如因席位关、停、并、转等原因,需要将当日买人证券转托管,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当El买人证券转托管申请书,经审核确认无交收违约风险后,方可转托管。 批量报盘转托管适用于将托管在某一席位的部分证券转托管至另一席位。转入席位应具备开通深圳证券市场交易的条件,并已办妥有关开通手续。在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问,当日买人证券可以转托管;在不同证券公司的席位之间,当日买人证券不可以转托管。

D. 请通俗解释证券托管和证券存管的意思

证券托管:一般意义上,证券托管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证券存管:证券存管是财产保管制度的一种形式,是指作为法定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代理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向其提供记名证券的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等股权登记变更、分红派息以及股票账户查询挂失等各项服务,使股东权益和股权变更得以最终确定的一项制度。

E. 股票交易的第三方托管是什么

所谓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是指由证券公司负责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股份管理以及根据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交易结算数据清算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而由存管银行负责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并为证券公司完成与登记结算公司和场外交收主体之间的法人资金结算交收服务的一种客户资金存管制度。在这种模式下,证券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只负责客户证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

F. 中国证券的监管机构有哪些,他们各自的功能是什么谢谢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职能划分,证监会所监管的机构有证券期货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其他机构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所监管的机构各自的主要功能是:
证券期货交易所的功能是:提供交易平台和交易信息,是证券交易中介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性机构。
上市公司功能:证券方面,发行证券与分红的主体部门。其他方面是主要是经营相关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功能是: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买卖证券,或者代理买卖证券期货,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其他的证券机构功能大致是:信息传播和证券咨询。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显然,中国证监会的是经政府授权的法定监管部门,履行的是法定监管职责。
在中国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期货监管部下设综合处、交易所监管处、期货公司监管处、境外期货监管处和市场分析五个处。
职能职责

职能
建立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加强对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强化对证券期货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其他机构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定证券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事项;对期货市场试点工作进行指导、规划和协调。

统一监管证券业。

职责
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
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督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监督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托管和清算;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监管境内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有信息披露义务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
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督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
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G. 股票第三方托管是什么意思

股权托管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东名册委托股权托管机构管理的民事行为,也是为降低公司管理股东名册的运营成本而提供的一种社会化服务。

其本质在于弥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管理缺位,由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的股东名册记载,为股东提供所持股权的有效权属证明。

(7)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是什么扩展阅读:

过去,股票以实物券方式存在,投资者买进股票后,大多自行领回保管。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股票实行无纸化交易,形成深交所和上交所两个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所有股票进入交易所集中市场买卖。

通过结算系统办理买卖交割的证券,必须经过登记托管后才能进入交易所买卖。这时,投资者股份由券商或交易所统一保管,而不再是自行保管,这就是股票的托管和集中托管。

H. 什么是证券托管


证券托管是指作为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向其提供记名证券的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等证券登记变更、股票分红派息以及证券账户查询挂失等各项服务,使证券所有人权益和证券变更得以最终确定的一项制度。证券存管是财产保管制度的一种形式。



证券托管的原则是对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实行中央存管的办法,并按每一投资者开设的证券账户以电脑记账的形式记载存管证券数量及变更情况。对存管后的证券,实行非流动性制度。对股权、债权变更引起的证券转移,不签发实物证券,而通过账面予以划转。



我国目前的证券托管制度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



资者办理指定交易的登记手续和确认程序为:



(1)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申请,经证券公司同意后,双方签署指定交易协议书;



(2)证券公司按协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



(3)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申报,当日收市后发出指定交易确认回报并附确认编号,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自下一个营业日即可生效。已选择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有权根据需要将自己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予以变更。证券营业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除非投资者有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等违约情况。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存管制度



投资者办理证券转托管的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在确定转入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和地址后,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



(2)转出证券营业部受理投资者申请时,核对投资者的身份证、证券账户、转人证券营业部席位代码等内容,核对无误后,在投资者填写的转托管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并将客户联交投资者。



(3)转出证券营业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交易时间内申报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撤单。



(4)每个交易日下午收市后,证券营业部接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传回的已确认和未确认转托管数据,据此调整相应证券明细数据。



(5)转出证券营业部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转托管不成功原因。



(6)转托管数据确认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相应的证券托管再转入证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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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股票账户是否可以托管

可以。
证券托管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定义
证券托管是指作为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向其提供记名证券的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等证券登记变更、股票分红派息以及证券账户查询挂失等各项服务,使证券所有人权益和证券变更得以最终确定的一项制度。证券存管是财产保管制度的一种形式。
证券托管的原则是对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实行中央存管的办法,并按每一投资者开设的证券账户以电脑记账的形式记载存管证券数量及变更情况。对存管后的证券,实行非流动性制度。对股权、债权变更引起的证券转移,不签发实物证券,而通过账面予以划转。

制度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实行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托管和证券公司法人集中托管及投资者指定交易的制度。即,除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存管投资者的证券资产和相关资料、办理有关证券存管业务外,证券公司以法人为单位设立证券托管库,集中托管所辖营业部所属客户的证券资产及相关资料,办理有关查询挂失等业务。投资者必须在某一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后,方可进行证券买卖或查询。投资者转换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时,须在原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然后再到转入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与某一证券营业部签订协议后,指定该机构为自己买卖证券的惟一交易点。从1998年4月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所谓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均应事先明确指定一家证券营业部作为其委托、交易清算的代理机构,并将本人所属的证券账户指定于该机构所属席位号后方能进行交易的制度。该制度实施后,投资者如不办理指定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系统将自动拒绝其证券账户的交易申报指令(从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除外),直至该投资者完成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的登记手续和确认程序为:
(1)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申请,经证券公司同意后,双方签署“指定交易协议书”;
(2)证券公司按协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
(3)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申报,当日收市后发出指定交易确认回报并附确认编号,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自下一个营业日即可生效。已选择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有权根据需要将自己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予以变更。证券营业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除非投资者有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等违约情况。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存管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目前实行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统一托管和证券营业部分别托管的二级托管制度,又称托管券商制度。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统一存管投资者的证券资产和相关资料,办理相关证券存管业务;同时,由证券营业部为托管券商设立证券托管库,负责托管所属客户的证券资产及相关资料,办理有关查询挂失等业务。
目前托管券商制度可概括为: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即,深圳市场的投资者持有的证券需在自己选定的证券营业部托管,由证券营业部管理其名下明细证券资料。投资者的证券托管是自动实现的。投资者在任一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这些证券就自动托管在该证券营业部。投资者可以利用同一证券账户在国内任一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投资者要卖出证券必须到证券托管营业部方能进行(在哪里买入就在哪里卖出)。投资者也可以将其托管证券从一个证券营业部转移到另一个证券营业部托管,称为证券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证券或多只证券,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资者在原托管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转托管,营业部报盘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在当天(T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传送给转出证券营业部和转人证券营业部。投资者于第二个交易日(T+1日)就可以在转人证券营业部(新的托管证券营业部)卖出证券。
投资者办理证券转托管的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在确定转入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和地址后,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
(2)转出证券营业部受理投资者申请时,核对投资者的身份证、证券账户、转人证券营业部席位代码等内容,核对无误后,在投资者填写的转托管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并将客户联交投资者。
(3)转出证券营业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交易时间内申报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撤单。
(4)每个交易日下午收市后,证券营业部接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传回的已确认和未确认转托管数据,据此调整相应证券明细数据。
(5)转出证券营业部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转托管不成功原因。
(6)转托管数据确认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相应的证券托管再转入证券营业部。

J. 股票业务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是中债所吗

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中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