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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先行赔付基金

发布时间: 2022-05-21 09:45:52

⑴ 欣泰电气退市持有股民怎么办

符合规定的股民可以获得先行赔偿。

1、深交所表示,退市后将不再接受其重新上市申请。可以预计,欣泰电气在暂停上市后无法恢复上市,在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市。不过,依照先行赔付制度,符合规定的股民可以获得先行赔偿。

2、深交所2016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欣泰电气投资者关心问题的说明。深交所提醒:欣泰电气股东在公司暂停上市阶段和终止上市阶段还有两段交易机会:

(1)公司收到处罚决定后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自7月12日复牌起算;

(2)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个交易日起,进入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

(1)股票先行赔付基金扩展阅读:

此前,在万福生科欺诈发行一案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设立3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实际赔付金额约1.79亿元;而在海联讯欺诈发行案中,上市公司的4位主要股东出资2亿元设立补偿基金,实际赔付金额约0.89亿元。

先行赔付不仅能约束发行人的行为,强化保荐机构责任,而且化繁为简,有利于提高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效率和积极性,是一项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建设制度。其精髓就是将繁琐的法律程序义务由一般投资者身上转移到保荐机构身上———先赔了再说,剩下的事情由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等去交涉。

作为投资者,有一点需要了解的是,“先行赔付”并不代表保荐机构就是第一责任人。先行赔付的目的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免受欺诈发行造成损失而进行的先予赔偿安排,并非是法律上最终的责任认定。

⑵ 欣泰电气退市,什么样的股东可以获得赔偿

2016年7月8日晚间,证监会开出A股史上最严厉的处罚决定书,对欺诈上市和虚假信息披露的创业板公司欣泰电气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直接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而且明确表示欣泰电气退市后将不得重新上市,发行人股份将被采取冻结或限制减持措施。

随之,公司也发布公告,由保荐人兴业证券成立欺诈案专案赔付基金,来赔付股东。
根据网站上一些网友的提问,根据各次公告的情况,爱股说就一些重要的问题答复如下:
1、证监会为什么选择暂停欣泰电气上市,而不仅是经济处罚的方式?
从最近一些案子的审批情况来看,我们认为证监会现在把控的标准越来越严,总体上趋严趋紧。从前一段时间唐德影视的收购范冰冰的爱美神被否、坊间据传证监会目前在劝退一些IPO业绩不够的的申报企业、乃至一汽股份延迟一汽夏利和一汽轿车的重组事项,我们认为都透露出这种方向。
另外一个方面,证监会这样做的另一个用意已经表明得很清楚,可以借此打击市场上浓厚的投机气氛,让市场逐步回归理性。这起案子中的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披露**信息和退市风险后,仍逆市举牌10%,达到1715.58万股。这已经不是在投资,而是在赌中国证监会的裁决了。因此,拿这种私募开个杀戒,可能也正是证监会的用意。
2、如果暂停上市,是不是所有的股东都可以获得赔偿?
不是的。
这次因虚假陈述上市的欣泰电气,可能也是开创了一个赔偿先例。但是,我们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股东都可以获得赔偿,具体包括:1)公司发起人股东、关联人、董事高管等欺诈发行的责任方持有的股份,不会获得赔偿;2)在公司披露风险公告及更正财务数据公告日后,买入欣泰电器股份且此后一直持有的股东,将不会获得赔偿。3)在公司披露风险公告及更正财务数据公告日之前买入股票,但在此后卖出且没有亏损的,不会获得赔偿。
换个方式说,能获得赔偿的股东,应该是在公司退市风险披露日或财务数据更正公告日之前(两个日子不一致,应该取后者)买入了公司股份,且在此后卖出录得亏损,或者一直至今的。
3、怎么赔偿?
赔偿按照公告,分为两种:1)在公司披露风险公告及更正财务数据公告日前买入,并在基准日前卖出且出现亏损的,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赔偿:
应赔偿金额=(买入的平均成本-卖出的平均价格)X股数X(1-市场风险)
2)公司披露风险公告及更正财务数据公告日前买入,并在基准日后卖出且出现亏损的:
应赔偿金额=(买入的平均成本-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X股数X(1-市场风险)
4、赔偿的基准日怎么认定?
基准日是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欣泰电气股票累计成交量(不含大宗交易成交量)达到欣泰电气股票全部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为基准日。已经除权的股票,成交数量复权计算。
根据公司几个披露日期的情况(见问题2),大约可以确定在2015年12月17日或18日。
5、赔偿计算中的市场风险怎么认定
这个市场风险没有看到直接的计算方案披露,据爱股说专家估计,应该采用上证指数同期的下跌或者创业板指数同期的下跌幅度来确定。
6、欣泰电气股票后续还交易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欣泰电气将在7月11日停牌一天,7月12日复牌,并持续交易30个交易日后自8月23日开市起停牌,停牌15天后由深交所作出股票是否上市的决定。
7、赔偿是由欣泰电气支付吗?
7月8日,公司另一份公告表明,公司目前无力回购现有流通的股份,因此,赔付事项系由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发起设立了5.5亿的欺诈发行上市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偿。
8、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15年股灾期间,因救市而买入欣泰电气137.13万股,于2015年9月三季报起列于公司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列。
根据本次公司公告的兴业证券专项先行赔付基金的赔付对象,中央汇金公司应在赔付之列。
9、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根据公司披露的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两次举牌的披露时间来看,分别在2016年3月21日和2016年4月21日,根据公司公告的赔付对象,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有可能不在赔付之列。除非其有部分股份是在2015年11月27日前买入的。
10、从赔付方案来看,获赔偿的对象中,是否一直持有到今天的投资者获赔最少?
不是的,对于基准日后卖出或未卖出的股东,赔偿方案是相同的。但赔偿只负责买入均价与基准日前赔偿均价的差额,而基准日后与实际的卖出价格的差额,则不在赔偿之列。
如果在公司披露风险公告及更正财务数据公告日前买入,并在基准日后一直持有未卖出的,将获得的赔偿按上述问题3中的第2)点对待。但是,其所持有的股票,有可能在7月12日复牌后,由于持续的跌停而不能卖出,因未能卖出而产生的损失,或由于卖出而产生的卖出均价与基准日前每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之间的损失,将由投资者个人承担。

⑶ 欣泰电气造假案股民损失得到赔偿了吗

如何赔偿? 作为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信息,兴业证券今日还确定了赔付范围和赔付金额的计算原则。 1、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以适格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2、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一适格投资者的赔付金额: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扣减市场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3、基准日及以前卖出欣泰电气股票,其投资差额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而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欣泰电气股票,其投资差额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⑷ 长生生物股票股民能索赔吗

您好,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也很抱歉您中了地雷,希望您能挺过去,冬天过去了春天就不会远。
是完全能索赔的,已有人找律师。
企业造假的损失不该由股民买单。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索赔之诉。
根据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的调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生生物”)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从性质上来说,造假重于虚假陈述,但是我国证券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股民可以就企业的造假行为提起索赔,只规定了股民可以就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提起索赔。
根据《证券法》第69条,虚假陈述是指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长生生物于 2018年7月23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201807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与虚假陈述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虚假陈述既是最常见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也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性质最为严重的情形。
尽管调查还须一段时间才能有结果,但根据此前国家药监局以及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吉林药监局)的调查和处罚结果,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其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证监会调查的长生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应涉及上述事件。对于上述事件,如果长生生物在有关部门调查前已经自知但有意不披露或披露不实信息,则涉嫌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在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长生生物发布相关公告内容如存有不实或避重就轻之处,则涉嫌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另外,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兆信”)与长生生物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2016)吉01民初609号】,山东兆信在庭审中表示,双方签订的《商业合作协议书》是为了配合长生生物做上市公司业绩,价格和供货产品品种均没有按照协议实际履行。如该信息经证监会查证属实,则长生生物涉嫌财务造假及欺诈上市。
根据现有信息,可以判断长生生物至少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吉林药监局在 2017 年 10 月 27 日已就“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对长春生物予以立案调查,但长生生物11月6日才对此作出公告,长生生物对此给出的解释是未曾收到相关立案调查通知。
哪些投资人可以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18条,可以提起民事索赔诉讼的投资人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第19条又从反面规定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情形,包括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或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
虚假陈述实施日不等于造假之日,理论上应略晚于造假之日,证监会调查结果出炉后,如认定长生生物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则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据以确认虚假陈述实施日。假设证监会所认定的虚假陈述与吉林药监局查处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有关,则虚假陈述揭露之日应为2017年11月6日(长生生物就接受调查进行公告并被媒体报道之日),如与国家药监局调查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记录造假有关,则其揭露日应为2018年7月16日(长生生物就接受调查进行公告并被媒体报道之日)。
假设长生生物存在虚假陈述,并假设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10月3日,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8年7月16日。那么只有在2017年10月3日至2018年7月16日之间买入,并在2018年7月16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才有权提起索赔之诉;2018年7 月16日之前卖出或者2018年7月16日之后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将不能提起索赔之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买入,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但又有买入行为的投资者,是否有权提起索赔之诉,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再审案中的裁定,此种情况下的投资者无权提起索赔之诉。具体投资者是否可以提起索赔之诉参见下表:
此外,根据《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19条,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损失,或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也无权提起索赔之诉。
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69条、第173条以及《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7条的规定,证券虚假陈述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发行人、上市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即使证明自己对虚假陈述没有过错或过失,也应当赔偿受害投资者的损失。
第二类是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称董监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第二类人员承担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即先推定他们对虚假陈述负有责任,但如果他们可以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据查,长生生物的董监高包括高俊芳、张洺濠、张友奎等在内共有16人。其中高俊芳身兼长生生物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多职。
第三类是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承担的也是推定过错责任,先推定其有过错,只有在他们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免责。查询上市公告可知,长生生物(其时名为连云港黄海机械(00268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与长春生物重组项目及此后的持续督导的券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由于长生生物是长春生物借壳黄海机械而来,与虚假陈述关系更大的应是长春生物重组及重组之后证券服务机构。
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保荐人和承销商承担赔偿责任的先例并不少见,在欣泰电气(300372,股吧)证券欺诈退市案中,欣泰电气证券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兴业证券(60137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即设立了5.5亿元的赔付基金,用于先行赔付投资人的损失。但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承担责任的先例不多,目前只有蓝田股份、*ST智慧证券虚假陈述两个案件判决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尚没有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的先例。
第四类主体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包括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中的直接责任人。过错责任与推定过错责任的区别在于举证主体不同,在过错责任中,要由受害投资者证明责任人有过错,在证明不能的情况下,责任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长生生物的工商信息,长生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高俊芳、张洺濠、张友奎三人(持有长生生物股份比例:18.18、17.88、0.68%)。
鉴于四类主体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同,对投资者来说,举证责任最轻的是起诉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在发行人、上市公司有财力赔偿损失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仅仅把发行人、上市公司作为被告。实践中,将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一并提起诉讼的也比较多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可以向其他责任主体提起追偿之诉。
去哪里起诉以及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8条,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中级法院管辖。如果投资人起诉多个被告的,则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管辖。长生生物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地址为连云港(601008,股吧)市海州开发区秦东门大街1号。
根据《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6条,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应提交虚假陈述行为人被有关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书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也就是说,虚假陈述证券民事案件的受理以行政或刑事处罚为前置条件。该要求一方面限制了投资者起诉的条件,另一方面在起诉后又降低了投资人的举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5月1日以后,我国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度,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起诉状,法院无需审查,就应当立案登记。行政处罚前置的要求与立案登记制度显然相悖,尽管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民申1402号裁定中指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若干规定》已施行十几年时间,较之制定该司法解释时而言,目前证券市场等相关情况已发生一定变化,但该司法解释目前仍然有效,在其未被废止或修订之前,其要求行政处罚前置的规定依然有效。
因长生生物已经公告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据此,投资者可以将该公告提交起诉法院,法院应当受理。但为了获取更有利的证据,建议投资者等待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或公安机关对高俊芳等人的刑事处罚结果出来后再提起诉讼。
根据2018年7月2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长生生物投资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应适用《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的三年,自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中较早的日期起算。
关于投资人损失的计算,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若干规定》有关规定,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一)投资差额损失;(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三)上述损失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此外,如虚假陈述行为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的,则投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和赔偿所缴股款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
希望能帮助到您!

⑸ 新证券法宣传系列之十:先行赔付制度入法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第93条新增了先行赔付制度的相关规定。先行赔付可以及时有效赔偿投资者损失,优化证券民事救济路径,先行赔付制度入法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结合新《证券法》的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先行赔付制度的主要内容。

如何理解先行赔付

一般意义上,先行赔付主要指当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赔不便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平台方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平台方对经营者进行追偿。比如,在网络交易中,《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第二十三条就规定:“鼓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先行赔付制度,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商无果的,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先行赔偿,确保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该制度的初衷在于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具体到资本市场,先行赔付指投资者若因为发行人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失的,则“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先行向投资者进行赔付,赔付后其可依法对发行人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该制度旨在丰富证券民事救济手段,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国资本市场先行赔付的实践

我国资本市场关于先行赔付的案例共计三起,分别为:2013年的万福生科案、2014年的海联讯案及2017年的欣泰电气案。2013年的万福生科案开创了我国资本市场先行赔付的先河,平安证券作为万福生科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并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设立网上和网下两种方案与适格投资者实现和解,最终受偿投资者占比达到95%以上,补偿金额占比达到99%以上。后续的海联讯案和欣泰电气案分别由控股股东、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均实现了较好的效果,高效率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得益于实践的良好效果,在制度规则层面,证监会于2015年12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十八条要求招股说明书扉页应载有如下声明及承诺:“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先行赔付入法的制度意义

新《证券法》对先行赔付制度进行明确规定,具有如下三方面的意义:

其一,有利于系统构建更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体系。先行赔付是先行赔付人与投资者就如何赔付达成的一种共识机制,在全面推进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制度背景及理念下,这一举措将会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也是系统构建投资者保护体系必不可少的一环。先行赔付入法能够更好地实现《证券法》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的制度价值。

其二,有利于完善我国证券民事救济制度。如要投资者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完善的救济制度必不可少。先行赔付,究其本质是一种便利投资者获得赔偿的制度安排。在现有规则条件约束下,先行赔付能够相当程度上弥补我国现今证券救济制度的不足,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救济制度,以期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其三,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先行赔付实践的发展。实践发展能够推动良好制度规则的建构,良好的制度规则也能反哺于实践的发展。新《证券法》对先行赔付的规定奠定了其在法律层面的制度基础,与先行赔付相关的配套规则将会不断完善,有了健全的制度规范依据,先行赔付的实践案例将会越来越多,其良好的践行效果也会愈发明显。

总而言之,正如古老的法谚所说:“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新《证券法》汲取我国资本市场先行赔付的实践经验,并将其形成具体的法律制度,随着相关配套规则的跟进,先行赔付制度必将在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救济方面“大显身手”。

⑹ 《证券法》原始股赔付方法方式

2019年末,新《证券法》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于第93条明文规定了先行赔付制度,使其在法律层面具有了明确依据,为该项制度充分发挥功能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对法条的准确解读,将有助于我们未来对该制度的有效运用与合理预期。
新《证券法》对先行赔付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在案件类型方面,先行赔付可适用于“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但囿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案件的责任主体往往不具备大规模赔付的能力,且缺乏相关司法解释对赔付标准予以规定,预计未来短时间内,先行赔付仍将主要在虚假陈述类案件中发挥作用。对于先行赔付的主体,除条文中明确列举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外,还应鼓励发行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涉案证券服务机构等责任主体,主动设立专项补偿基金,开展先行赔付。先行赔付的对象是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其中,不宜排除受损的机构投资者,但应考虑排除涉案上市公司的潜在直接责任人,如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
对连带责任人的事后追偿
有助于先行赔付持续发挥作用
在具体开展先行赔付的过程中,先行赔付主体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与受损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协议的性质应属于和解协议,投资者与赔付主体之间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关于投资者保护机构在先行赔付中的角色,实践中上述三起先行赔付案例均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本次新《证券法》明确了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先行赔付的法律依据,有助于其在适格投资者范围确定、赔付金额计算、联系登记管理适格投资者、保管和划付赔付资金等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对投资者的先行赔付与对连带责任人的事后追偿是先行赔付能够长久持续适用的两个方面。如果无法有效实现追偿,则终将影响该制度的功能发挥。有鉴于此,新《证券法》第93条明确规定了先行赔付后,赔付基金的出资人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实践中,先行赔付主体出于各方面综合考虑,存在向投资者进行超额赔付的可能。笔者认为,此行为应属于先行赔付主体对超额赔付部分的自愿承担,在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时,其他连带责任人有权对超额赔付部分依法提出抗辩。
应当看到,新《证券法》对先行赔付制度作出了概括性规定,未来若想使其在具体适用上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还将有赖于日后更为细化的操作指引出台。在诸如先行赔付协议的效力确认、赔付标准的认定以及先行赔付与司法诉讼的有机衔接等方面,也还需法院同证券监管机关之间建立高效顺畅的对接机制。可以预见,未来先行赔付将极有可能与行政和解、证券代表人诉讼、示范诉讼等机制相互配套使用,共同发挥作用。通过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结合,切实实现证券纠纷多元化解的目标。(本专栏由投保基金公司和中国证券报联合推出)

⑺ 听说裙子姐姐直播间成立了“100万元的先行赔付基金”是真的吗

君子姐姐直播间成立了100万元的协信赔付基金。应该是真的,这样的事情也是应该有的呀!

⑻ 先行赔付基金是什么

先行赔付基金就是用户申请赔付,通过后可用基金中的钱立刻赔付。

⑼ 请问哪里可以找到证券违规的案例

案例分析

原野案:柳暗花明又一村
购并第一案:宝延风波
四川长虹:转配股暗渡陈仓,悄然上市
脱胎换骨琼民源
万时红集团是资本运作高手还是证券市场大鳄
北大收购延中实业
中远发展
广西虎威
粤海发展
大东海何时福如东海?---中国首宗债转股案例追踪
卖壳者空手套白狼
从公开信息透视大庆联谊股票案

⑽ 什么是基金买基金跟买股票有啥区别买基金会赔吗

基金就是你把钱交给基金公司操作,基金公司用募集来的资金买入很多只股票,来为你盈利,他们收取管理费和申购费等。

基金可以到银行买,不用开股票账户。而且基金是买很多股票,分散投资。

有赔钱的可能,因为最终还是投资股票的,和股市的涨跌有很大关系。但是由于是分散投资,所以比买股票的风险小。长期持有一般不会赔钱(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