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解决办法
积极研究完善相关风险的前端防控制度
此次事件中,市场对于交易所为何没有对券商自营席位交易数量、金额进行前端控制也颇有疑问。对此,上交所表示,从境外经验看,几乎所有交易所都不对证券交易进行前端控制。而中国证券市场的情况有所不同,由于实行一级证券账户体系,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掌握投资者的证券数据,故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在卖出证券上增加了前端控制机制。同时,根据现行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的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因此证券买入的前端控制,由掌握投资者资金信息的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负责。此外,登记结算公司建立了最低结算备付金制度,要求证券公司缴存结算备付金,并在交易结束后的次日缴足结算资金,以完成交易的交收。因而,不能简单地认为证券公司的自营交易是“超额买入”或“信用交易”。
虽然交易所市场监察系统具有相关交易预警指标,能及时发现异常交易,但毕竟是在交易达成后,只能进入事后处置环节,无法进行有效预防。为此,上交所将在监管机构统筹组织下,积极研究完善相关风险的前端防控制度和措施。
进一步研究论证熔断机制和“T+0”机制
此次事件发生后,证券交易的熔断机制和“T+0”制度再次成为市场呼吁的热点问题,对此,上交所发言人指出,证券交易的熔断机制,是指当股市大盘或个股波动超过预先设定的标准时,触发交易中断或暂停的机制。事件发生时,部分欧美市场采用了这一机制。中国证券交易没有建立熔断机制,但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制度。
在谈及此次事件中的跨市场监管真空和人为设置的不平等套利机制问题如何解决时,上交所表示,跨市场监管并不处于“真空”状态,此次事件中,上交所在11时10分便与中金所联系,启动了跨市场监管。通过此次事件,交易所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对交易所的运营与监管也做了一些思考
对于市场比较关心的光大证券是否借ETF卖股票的问题,上交所发言人表示,通过对光大相关证券账户进行的重点监控,截至2013年8月23日收盘,相关账户未有减持行为。发言人进一步表示,通过该事件,上交所结合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对交易所的运营与监管也做了一些思考,加深了相关认识:第一,交易所的市场运营以法律、规则为导向。第二,交易所的市场秩序以市场各方归位尽责为基础。第三,交易所的市场监管以强化事后追责为保障。第四,交易所的市场发展以效率与安全的平衡为目标。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线监管,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市场安全有效规范运行。
❷ 二股东减持难阻“妖王”,中通客车14交易日暴涨2.7倍
6月1日,中通客车盘中再度涨停,自5月13日以来录得第14个涨停板,尽管收盘未能封板,其阶段涨幅仍高达2.68倍,堪称近期最强“妖股”。前一日晚间,公司公告,第二大股东山东国投拟减持1.99%的公司股份,但这一消息仍未能阻止中通客车继续大涨。
38台核酸检测车撬动14个涨停
△中通客车近期走势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单纯的核酸检测车概念并不足以给中通客车带来如此疯狂的行情,此前的核酸采样亭概念股大部分在数个交易日后即偃旗息鼓。而中通客车得以大涨,可能还沾上了国企改革和汽车行业“逆境反转”的题材。
近日汽车行业接连迎来利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宣布对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工信部等四部门宣布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汽车整车板块近期连续大涨,安凯客车、海马汽车、东风汽车等也已连续大涨。
国企改革题材则来自于山东重工集团潜在的内部业务整合预期。2018 年 8 月,中通客车实际控制人山东交通工业集团全部股权被划转给山东重工集团,后者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此后,去年6月,中通客车控股股东中通集团49%的股权,由聊城市政府划转给山东交通工业集团。当时有传闻称,山东重工集团有意将中通客车从山东交通工业集团剥离,而与山东重工旗下亚星、豪沃等客车企业进行整合。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随着目标时间渐近,A股国企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案例增多,国企资产整合再提速。近期同样沾上国企改革概念的中成股份,11个交易日内收出10个涨停板。
5月31日晚间,中通客车披露,持股18.96%的第二大股东山东国投,拟减持公司1.99%的股份。以最新收盘价计,山东国投约可套现1.89亿元。不过,股东减持依然难阻其股价继续上涨。
龙虎榜显示,5月25日之前,主要是各路游资参与中通客车的炒作。而5月26日之后,多家机构出现在买入榜上。5月27日,一家机构席位以5957.52万元的买入金额高居三日买入榜榜首,同样出现在买入榜上的还有知名“涨停俱乐部”光大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营业部。5月31日,又有两家机构席位出现在买入榜上,分别买入3084万元和2379万元。
6月1日,两家机构分别卖出669万元和2314万元,被称为“妖股制造机”的东方财富拉萨东环路第一、第二营业部,东方财富拉萨团结路第一、第二营业部则包揽了买入榜中的四个席位。当天盘中,中通客车剧烈震荡,收盘仍上涨6.52%。
❸ 你对光大证券乌龙指有何看法
“光大证券8·16事件”发生后,证券交易所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机制遭到质疑。上交所昨日通过官方微博平台首次就事件做出正式回应。上交所表示,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属于极个别的特殊案例,未及时发布提示公告是因为短时间内无法判断光大证券真实意图;光大证券虽然在极短时间内报送了大量订单,但每一笔订单都符合交易规则的规定,依法达成的交易原则上不能取消。8月16日,上交所收盘后发布公告指出:“已达成的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消息一出,
立即引发市场质疑。为何不取消交易?上交所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证券法》第120条规定“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因此依法达成的交易原则上不能取消。现行业务规则对特定情况下取消交易做了规定,但具体取消交易的标准和情形并不适用于这次光大证券的异常交易。其次,从市场影响来看,取消交易的波及面广,对跟风买入的投资者固然有利,但高位卖出的投资者则相应受损。可以想见,反对取消交易的意见也一定不少。第三,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缺乏先例,取消交易的时段、取消交易的范围等都比较难把握,并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操作,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还表示,从主要市场“乌龙指”事件的处置情况来看,采用“买者自负”原则处置的居多,2005年我国台湾市场富邦证券事件、2005年日本市场瑞穗证券事件、2012年印度市场Emkay事件,均以“交易有效、买者自负”的原则进行处置。也有采用取消交易方式处置的,主要是在美国市场。但取消交易一般都在事前具备明确的法律、规则规定,有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如2010年美股“闪电崩盘”事件和近期的高盛事件,由相关交易所根据事前确定的相关规则和标准,做出了取消明显错误交易的处置。
上交所的这一回应让很多当日跟风买入的投资者深感失望。“打算寻求赔偿的希望现在看来破灭了!很受伤啊。”一位当天跟风买入次日又没能及时卖出的股民告诉记者。
上交所还透露,光大证券于8月19日开市前承诺,在制定并公布处置方案前,不会减持因“8·16事件”而购入的股票。此后,交易所对光大证券相关证券账户进行了重点监控。截至8月23日收盘,相关账户未有减持行为,包括卖出股票,或将股票申购成ETF份额并卖出等变相减持行为。
有记者问,机构资金在两个市场之间套利,散户吃亏怎么办?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的角度,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❹ “牛市旗手”突然熄火!6天5板的光大证券跌超7%,释放了什么信号
释放了叠加市场回暖的信号,同时券商业绩也有望提高,对应了行情的阶段性高点,但是避免盲目追涨。
❺ 证监会对光大证券进行处罚的理由是什么
2013年8月16日上午11:06和11:07两分钟之内,沪指突然直线拉升100点,暴涨5%,2分钟内成交额约78亿元。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只银行股一度涨停。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也一度涨停。大盘的疯狂也带动了股指期货各主力合约暴涨。随即大盘立即回落。 截止午间收盘,大盘涨逾3%。市场有传闻称是有人通过光大证券的自营通道导演了当天的闹剧,并称目前光大所有高管不准离开准备接受上交所调查,午间光大证券临时停牌,此后光大证券第二大股东中国光大控股午后急跌近6%。 光大证券发布提示性公告称,2013年8月16日上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 公司其他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操作者一度为媒体定为光大证券葛新元量化投资团队。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健指,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进一步交易核查,至于是否是葛新元量化投资团队,梅健并未直接确认,只是称会进一步核查。而投资者对于大盘早间波动而造成的投资者损失赔偿非常关注,梅健称,会进一步讨论,如有具体方案会通过公告公布。 大盘早间的疯狂也带动了投资者对于股指期货空头主力合约的关注。有分析指,期指空头今天一共爆仓 66.28亿,是有股指期货以来最大一次的爆仓。 中金所当天回应称,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一切正常,系统运行平稳,12%的保证金比例足以抵御当前市场波动,没有出现客户爆仓等风险案例。同时,当天即将交割的IF1308合约交易一切正常,多空双方有序平仓离场,未出现异常现象。 光大证券18日发布公告,详细披露“8·16”事件过程及原因,称当日盯市损失约为1.94亿元,并可能因此事件面临监管部门的警示或处罚,公司将全面检讨交易系统管理。 此前一月初,也曾经有不少网友反映光大期货交易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客户使用的金仕达交易系统在客户没有操作的情况下,自动发出报单并成交。 2013年8月19日,光大证券的固定收益部交易又出乌龙,导致其超低价卖出10年期国债。光大证券当日上午在银行间市场以4.20%的收益率卖出了1000万元的12附息国债15。 12附息国债15(120015)为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期限为10年,于2012年8月23日发行,发行额为300亿元,发行价为100元,票面利率3.39%。 传成交对手方为农业银行,光大证券8月19日表示,当日上午,公司金融市场总部在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进行现券买卖点击成交报价时,误将“12附息国债15”债券卖价收益率报为4.20%(高于前一日中债估值约25个基点),债券面额为1000万元,后被交易对手点击成交。光大证券正与对手方沟通并协商处理。 光大证券2013年8月20日晚间向媒体记者确认,公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已被暂时停职,配合相关调查工作的进行。当日在公司内部下发通知,宣布了这一消息。同时,根据光大证券此前公告,上海证监局在8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暂停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活动。因此,杨剑波所在策略投资部的其他工作人员目前也暂时停止工作,配合相关调查。 杨剑波领导的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于8月16日使用独立套利系统时发生事故,导致光大证券在短时间内向上交所申报买单234亿,实际成交72.7亿元,并造成上证指数短时间内大幅波动。2013年8月19日,光大证券下发了一份人事任命文件,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李海松担任策略投资部总经理。 2013年8月20日,光大证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规范自查的通知》,称光大证券近日出现的交易异常事件反映出公司在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交易商协会关于主承销类会员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律管理相关要求,决定暂停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司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光大证券采取以下措施: 一、待相关问题查明后,协会将依据协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类主承销商管理要求对你公司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 二、你公司应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相关业务流程、电子系统、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人员管理等体系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 三、你公司对于此前主承销的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继续履职尽责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结束。你公司应协调联席主承销商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四、在调查和整改期间,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规范开展银行间市场各项业务,履行各项义务和职责,并对协会相关调查和自律管理予以配合。 光大证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在光大证券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光大证券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 立案调查 2013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8月16日光大证券交易异常的应急处置和初步核查情况。上海证监局已决定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相关业务,责成公司整改,进行内部责任追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交易有效 2013年8月16日11时5分左右,上证综指突然上涨5.96%,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权重股均触及涨停。中国证监会对此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单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核查。 经核查,上交所各交易和技术系统均运行正常。核查发现主要买入方为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后,上交所立即向光大证券电话问询,并与上海证监局共同派人赶赴光大证券进行核查。 根据光大证券申请,午后暂停其股票的交易。核查发现事故原因为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的问题后,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立即督促其采取对外公告说明情况、答复投资者询问、在故障排除前停用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等措施。依据有关法规,8月16日全天股市交易成交有效,能够顺利交收,整个结算体系运行正常。 问题所在 经初步核查,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并被连锁触发,导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交所,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同日,光大证券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发言人表示,在核查中尚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但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 加强监管 此次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的首例,是一起极端个别事件,但暴露出的问题足以引起整个证券期货行业的高度警觉。发言人表示,必须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期货交易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线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确保市场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3年8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知悉异动真正原因,投资者并不知情,公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后再卖空合理避险,但其具体作为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因此认定,公司在信披前转化卖出ETF、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法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指光大董秘回应误导公众。证监会对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为证券史上最大罚单。另外,证监会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中国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很大。鉴于该案属于新型案件,证监会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组织外部专家对问题进行论证咨询,调查审理已终结,进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将作出处罚决定。而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光大证券“8.16”事件发生之后,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主承销业务也被暂停。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也被停职,而总裁徐浩明也于8月22日辞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的调查情况显示,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公开披露错单前,转化卖出ETF、卖空股指期货共获利7414万元,披露后,继续卖空避险、获利1307万元,获利共计8721万元。发言人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董秘梅键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其新业务,责令公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正式处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亿2千3百28万。另外,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证监会发言人介绍,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部门未纳入公司风控系统,该交易系统自7月29日上线运行后到事发运行仅15个交易日,其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从未被实盘测试过,当日该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错单事件。 2013年11月14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证监会对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光大证券原总裁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原助理总裁杨赤忠、原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每人合计60万元。 证监会对原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证监会同日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入者。 “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8月16日下午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自2013年12月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公司证券/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件陆续诉至上海市二中院。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杨剑波诉被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两案一审公开宣判,两案均判决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不服上诉,2015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9月30日,上海市二中院对首批8起同类型案件作出一审宣判,驳回两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6名投资者分获2220元到200980元的民事赔偿。 2015年10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23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作出一审裁判:5件案件因投资者申请撤诉而经法院审查裁定予以准许,对其余18件案件分别作出了判决,支持了投资者共计66万余元的赔偿款。 5.23亿 光大证券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被最终认定为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被处以罚没违法所得及罚金共计5.23亿元。
❻ 光大证券卓越版如何操作
最简单的就是你鼠标上下滚动就可以了,所有软件大同小异
我就是光大证券的,不懂得可以具体问我
❼ 大宗交易自己对倒是什么情况
主力对倒,可以简单理解为同时拥有大资金和大量股票的投资者,通过大幅买进自己的所持有的股票,进行类似“左手换右手”的操作。一般的直接目的是,制造活跃的气氛,吸引人气。通常主力的操作都是很隐蔽的进行,主力操作过程中,会利用各种方式欺骗散户。识别特殊的主力,尤为重要。主力对倒的情况很多,有的时候是好的,有的时候是坏的。主力一旦大幅对倒,就会形成交易异常活跃,如果个股出现明显对倒的行为,一般只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为了制造人气跟风拉抬,一个是为了吸引散户出货。
对倒定义:是证券市场主力或庄家在不同的证券经纪商处开设多个户头,然后利用对应帐户同时买卖某个相同的证券品种,以达到人为地拉抬价格以便抛压或刻意打压后以便低价吸筹。
对倒与对敲的区别:对敲:指的是主力在自己管理的多个帐户之间进行买卖,也就是自己买自己卖,是主力的惯用手法,其目的用在震仓或吸引跟风盘或拉升股价。对倒:指的是主力与主力之间通过协商,一方把筹码倒给另一方,通常发生在某一个价位区域,但实际成交的价格与协议的价格有相当差异.
正确辨别主力恶意对倒的行为,能够回避由于系统性风险出现的亏损。为了方便记忆,下面总结一下主力恶意对倒的特征:
主力恶意对倒的重要特征:
1、对倒的股票是出现在大盘下跌区域。
2、横盘或短线拉升后,出现为滞涨或者上涨缓慢;
3、出现成交量异常放大,出现分时特殊放量;
4、通常是没有“理由”的放量。
注意:分时图是分辨对倒的关键,一旦出现了类似特殊对倒的走势,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坚决回避。
使用技巧:主力一般都会比散户对市场的情况先知先觉。利用主力对倒的特征,简单判断市场是否见底。如果主力对倒的股票还是频繁的出现,那么大盘短期见底的可能性很低,因为还有不少主力不看好这个市场,还在为了少亏一点而操作。
对倒的意思是自己挂单子自己吃掉,你想一想这样的结果就是亏手续费。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要亏手续费对倒呢?目的只有一个,提高交易量,给散户一种成交活跃的感觉,好像是有主力大笔买进的样子,诱惑入场。
就是为了引起散户们的注意,让该股活跃起来,可能是庄家吸筹完毕准备拉升了,让散户来抢筹码,太轿子,也可能是庄家出逃没人接,自导自演的一出戏
就是自己买卖自己手中的股票
国内所谓的大宗交易只不过是假借大宗交易的物品做为标的物,利用做市商的 游戏 规则对二级市场投资者进行割韭菜。所以他们进行对到的行为就很好理解了。
万变不离其宗,操盘的一种玩法
刚才看了一篇文章股市大宗交易显示买空卖空的都是平安资产管理公司,那么他为什么要进行大宗的交易卖和买都是他们自己,那真实意图是什么?钱多了花不完,白送给证券公司的佣金,然后再在二级市场上套现????????管理层不要给散户一个交待吗?????????
下面就是全文: 罕见异象再现 银行四巨头集体亮相大宗交易
昨日大宗交易总共成交了12笔交易,这其中同时出现了四家银行股的身影,这在大宗交易中极为罕见。而它们"重量级"的交易,会给当下的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四银行股集体亮相昨日上海共10笔大宗交易中,有4笔便来自银行股。其中的龙头为农业银行,买卖方均显示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交量高达5亿股,成交价为2.91元,成交金额也高达14.55亿元之多,而该股在二级市场的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为1.1亿股和3.21亿元。紧随其后的是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这两笔交易的买卖方同样来自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量分别为4.3亿股和3亿股,成交价格分别为5.22元和4.55元,照此计算成交金额分别为22.45亿元和13.65亿元,当然这些数据同样远远超过了这两只股票近日在二级市场上的日均数据。最为温柔的是招商银行,买卖方均显示为瑞银证券总部,成交量为223.9万股,成交价为14.44元,成交金额为3233.12万元。无论从交易价格还是交易量来看,这些银行股的成交显然已经不在平时交易的常规理解之内,那么昨日如此默契地同时出现,到底预示着什么?
相同的交易方,与收盘价格相仿的成交价,这些因素显然与昨日的交易如出一辙。巧合的是,在银行股4月21日左右的大宗交易后,大盘竟走出了一波幅度较大的跳水, 从3000点的 "高点"轰然下挫,指数直接坠落了100多点。
银行股往往是大盘的风向标,昨日银行股"密集"亮相大宗交易平台,不得不让市场将其与大盘的表现联系起来。那么,经历了大跌刚刚缓了口气的大盘,在面对这一"异象"的再次出现,接下来又该如何演绎呢?在4月29日才荣登大宗交易平台的阳普医疗昨日再度亮相,买卖双方与4月29日相同,分别来自东方证券杭州 体育 场路营业部和光大证券丹阳中新路营业部,成交量为13万股,交易价格为23.31元。而巧合的是,在4月25日该股才刚刚解禁了173.72万股限售股,看来上述两笔交易有可能是来自解禁股的杰作。
宁波联合的情况与阳普医疗相仿。该股在4月15日时就遭到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的卖出,接盘方为光大证券总部,成交量为762万股,成交价格为1.1亿元。随后的公告显示,减持来自公司股东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后该公司还持有471.71万股。而昨日该股再遭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的折价甩卖,成交量刚好为471.71万股,成交价为14.41元,接盘方还是光大证券总部,看来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彻底退出了宁波联合。
大宗交易平台提供了一个以非市场价格成交的合法途径,为利益输送创造了条件。这一点突出体现在部分折溢价率显著偏高的大宗交易上面,使按照较高折价率买入的资金方在下个交易日即可实现获利,反之则有利于高溢价的卖出方获得更高收益。这一点在诸多折价率较高的大宗交易中均有所体现,因为通常这些股票在次日的股价表现都不会受到前日大宗交易的影响。当然,在连续涨停或者连续跌停的市道中,那些想买买不到、想卖卖不出的资金,也可能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完成交易。
其次,大宗交易成交的高效率,也方便掩盖部分资金买卖的真实目的,沦为滋生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温床。以重庆啤酒(19.28,1.75,9.98%)为例,该公司在12月19日收盘后发生了金额高达2291.16万元的大宗交易,交易价格为当日收盘价34.88元。这其中第一个看点便是,为何有人会在一只出现了重大利空、连续跌停且前景不明的股票上面进行大宗买入?同时重庆啤酒当日仍处于被大单封于跌停的状态,且封单量高达6、7千万股,足以含纳后面的大宗交易买入金额,那么这笔交易的买入方为何偏偏选择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呢?难道仅仅是为了降低手续费等交易成本吗?恐怕没有任何一个资深市场人士会认为目的如此简单,对此“不排除是卖出方与买入方有事先约定,出于对契约的规定,迫不得已而为之”。
但我认为这种猜测还是非常阳春白雪的,其实这单怪诞的交易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严重的市场操纵行为。从重庆啤酒股价日后表现来看,在发生了大宗交易的12月19日之后,12月20日原本处于连续无量跌停的重庆啤酒出现了首次放量,当日成交额高达2.37亿元,而到了12月21日更是首度打开了跌停板且最高上涨到了34.5元。这里面便存在一种操纵市场的可能,即在1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潜伏”进重庆啤酒中而不易被市场察觉,此后在12月20日以公开买进来改变市场对于重庆啤酒股价走势的预期,为12月21日的开板上涨创造市场的心理基础。总之,这很难让人相信这不是经过了精心预谋的偶发行为。
最后,大宗交易平台容易导致“过桥减持”的行为。对于上市公司的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来说,减持手中股票绝不是件容易事,哪怕只减持了一股,也需要对外进行披露,进而导致其减持行为暴露在二级市场的聚光灯下。那么此时大宗交易平台也可以充当“过桥减持”的角色,即寻找一个壳公司,上市公司的董监事和高管人员通过大宗交易一次性将股票转让给这个壳公司,然后再小批量地在二级市场连续减持。这样一来,体现在信息披露方面则只需要进行一次高管人员减持的信息披露。
对于大宗交易平台运行机制存在的种种弊端,我认为不仅需要针对大宗交易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对于潜藏在大宗交易中的疑似内幕交易和疑似操纵市场的行为进行重点监察,更加重要的还应当对大宗交易本身的信息进行更加充分地披露,例如参与大宗交易双方的具体信息等。
目前针对大宗交易的买卖方仅体现到所处营业部的层面上,这根本无助于市场了解大宗交易买卖双方的目的和动态,也就为参与大宗交易的资金方掩盖其真实目的甚至误导市场创造了心理环境。如果我们将参与大宗交易的买卖方信息细化到实际买卖的机构和个人上面,那么他们的交易行为则能够彻底暴露在二级市场的聚光灯之下。因为有资格参与大宗交易的买卖方均不会是小散户,针对参与大宗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详细信息披露的难度并不大,但这些信息对于二级市场上的其他股东,乃至监管部门针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零容忍”监察却是大有裨益的。
谢邀,对倒就是左手卖给右手,右手又卖给左手,这样可能好理解一点
不知道你说的是那个产品,现货大宗,许多平台对手就是客户,对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