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买卖都会有哪些税收
有关规定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所得税问题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印花税问题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四、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㈡ 如何理解财税[2008]1号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1、你说的是流转税,这里说的是所得税,请注意区别。
2、正是你说的这个原因,所以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所获得差价收入才免交企业所得税。
㈢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
正确答案:A
解析: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㈣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及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在印花税征收上有何具体规定
一、对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规定:“二、关于印花税问题
1.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4permil;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2.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企业,下同)买卖基金单位,在1999年底前暂不征收印花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问题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
㈤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