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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减持质权人股票

发布时间: 2023-06-09 13:54:18

证券法中对减持行为做出了怎样的限制性规定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对股票的减持行为进行详细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如果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⑵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和控股股东减持股份 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质押贷款,说明就是没钱搞质押也不卖股票,看涨;坚持说明哪怕不差钱,但股价高了(可能经营并不好)跑了还是合算的,看跌。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⑶ 股东减持3000万股用于股票质押融资本息偿还 后市股票会大跌吗

只是从减持来判断是否对股票有影响,太单一了。
如果股票处于低估区间,减持会被市场抢购,甚至反而会上涨。比如1000元的茅台减持,会下跌吗?1000元卖茅台的,看到1700元的茅台会后悔吗?
在高估区间,减持肯定会打击市场信心,导致下跌。至于是否大跌,还得看当时市场的氛围。

⑷ 阳光城集团董事减持亅股票反映什么问题

1月17日,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 2021年12月7日-1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140.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截至公告日,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阳光城40.97%的股份。公告称,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这并不是阳光城控股股东的首次被动减持。2021年12月1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因股价波动,导致控股股东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股份被动减持,该被动减持构成短线交易。
具体而言,去年11月1日,阳光集团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导致部分账户被动减持2784.43万股,被动减持均价为2.99元/股。
除了被动减持,阳光城控股股东称,因未及时筹措到资金,终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显示,1月10日,阳光城召开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计划,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阳光城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公告称,在上述增持计划披露后,受地产行业发展情况、金融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的影响,阳光集团同样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利润持续承压等挑战。由于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融资渠道受限,债务集中到期兑付(部分债务甚至被要求提前偿还)等原因资金净流出规模较大,导致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无法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2021年,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共4次增持阳光城,合计增持2396.21万股,占本文件出具之日总股本的0.58%,增持金额为1.39亿

⑸ 股东解除质押股票是好是坏

大股东解除质押有一定的利好消息,但不要过分解读。大股东当初质押通常是因为主要资金周转,而若质押未到期提前解除质押,说明公司目前流动性充足,因此才会提前解质。

除此之外,投资者要注意区分大股东质押股票是用流通股质押还是限售股质押。如果限售股质押,那么解质之后股票依然不能流通,所以不会对股价造成影响。

如果解质的股票是流通股,并且解质后公司股东公布减持消息,那么可能有一定的利空影响,但这个影响来自股东减持而不是因为质押解质。

上市公司股东通过股权质押方式融资是当前资本市场常见的做法,股权质押由来已久,2013年6月沪深交易所推出场内股票质押业务以来,股权质押变得愈发普遍。因此,投资者不用过分解读这一消息。

拓展资料

股权出质流程
一、股权出质流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二、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⑹ 券商拿着质押的股票怎么处理股票质押影响股价吗

有些对股票质押业务不太了解的人或许会认为,办理了股票质押之后,对方就有权处理这些股票。比如你在证券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后,券商可以转让给别人,卖出后套现,或是拿这些去做融券等业务。实际上,除非你在质押违约前委托证券公司处理,或是你在违约后没有能力赎回这些股票,否则证券公司是无权私自处置你的股票的。

首先,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不属于限制转让的股票进行股票质押的时候,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由于只需办理质押登记,而不需要办理股票过户,股票实际上还在你自己的账户里,证券公司自然没有权力随意处置。否则,你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所以你不必担心质押出去的股票有什么风险。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证券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通常会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处置质押股票的条件以及违约后的处置方式。约定处置的情形包括:股票出质人的财务或信用状况急剧恶化,有违约的可能;质押的股票所属的公司出现了重大利空,可能导致股票无法转让;股价已经跌到双方约定的处置线,股票出质人既没有追加担保又没有赎回股票。
再次,如果你已经违约,证券公司通常有三种方式来处置你质押的股票:一是直接在二级市场卖出或者通过大宗交易卖出;二是通过中登公司对违约的质押股票办理过户;三是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置,比如请求法院来拍卖、变卖这些质押的股票。但由于复杂程序,处置速度太慢,一般不选择这种方式。
最后,如果你质押的股票爆仓,合同中没有约定证券公司可以自行处置。而你既不愿意追加担保,又不想花钱赎回这些股票,那么也可以委托证券公司来协助处置。当证券公司卖出你质押的股票后,除扣除借给你的本金和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多余的部分会返还给你。
如果证券公司通过卖出股票的的方式来处置你质押违约的股票,这种大量的抛售通常对于股价的冲击性是比较强的,股价有可能大幅下跌。为了减少损失,券商通常会以相对温和的方式持续卖出,因此股价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比较低迷。
另外,尽管证券公司无权直接处置你的股票,但你质押股票后,相对于增加了证券公司持有这只股票的头寸。证券公司有可能会增加这只股票增加融券业务的比例,或是归还借入的这只股票的数量,从而间接对股票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所以,认为券商不会主动处置你质押的股票,除非你是主动违约或是无力追加担保导致质押的股票爆仓,这种被迫处置大量股票的行为显然对股价是一个利空因素。

⑺ 解除质押股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解除质押股对股票有以下两方面的影响:
(1)所在的股市时机
在股市稳定,正常运作的的条件下,股票质押的情形下,市面上的流通股减少,从供需原理这一角度分析,股价有很大几率会上涨,在这个时候,如果办理质押解除,市场方面的流通股就会一下子增加,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极有可能降低。
可是在股市震动或个股股价下滑的境况下,终止质押,事实上,是控股股东赎回了质押方所持有的质押股票,从而使这部分股票被平仓所产生的风险得到了有效降低,以防股东的控制权落到别人手中,也诠释了控股股东资金稳固,有利于公司能够平稳运行,对投资者来说是好信号。
(2)资金的流入流出
办理质押时,既可以保证大股东的正常控股权,又能帮助筹集资金,涉及到资金的流入;而解除质押时,赎回质押的股票,还得要还本付息,涉及到大股东资金的流出。
假如股价下行了,大股东如果不能够追加保证金的话,其动机可能是解除股票质押,通过减持股票的方式来回收资金,同时也预示着不好的信号。
但是,按照常规情况来说,股票解除质押还是偏利好的。首先,倘若股东取消了质押的话就表明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慢慢的变好,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有着间接的好处。大家应该都知道,只有缴纳相应的利息,才能进行质押,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困扰,形成企业负担,企业还是会倾向于扔掉这一不必要的包袱。再就是,股东解除质押是因为对股票后市行情较为看好,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因而,才会做出解除质押的决定。
(7)证券公司减持质权人股票扩展阅读
解除质押的定义
解除质押指的是对质押的解除,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情形。
《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⑻ 上市公司股票场外质押需要划转股份吗

股票质押是金融借款常用的担保方式,可分为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其中为银行贷款提供股票质押属于场外质押。过去一段时间,银行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较多,但是处置的实务经验却非常欠缺,遇到问题后常常一筹莫展,只能依赖于抵债再处置。

一、上市公司股票保全

(一)中国结算柜台办理股票冻结

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冻结,实务中有多种渠道可以办理。但不同渠道在办理冻结业务时可能会有不同限制(例如已办理质押登记的股份办理司法冻结只能在中国结算柜台申请),因此大家一般都会选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的柜台办理。

(二)证券公司协助办理股票冻结

除中国结算外,法院也可在证券公司办理股票冻结。同一交易日分别在证券公司和中国结算对同一股票办理冻结的,证券公司当日受理并成功申报数据的为在先冻结。执行扣划时,如果为流通股,应由原协助执行冻结的证券公司办理;如为非流通股,则在中国结算办理。

(三)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办理股票冻结

最高院网络查控系统目前仅支持针对自然人、境内机构所持有的不超过总股本5%数量的无瑕疵无限售流通A股的初始冻结等。通过该方式初始冻结的,续冻、解冻均需通过最高院网络查控系统申报。如需扣划,法院可到相应的中国结算分公司办理。

(四)总结

股票冻结遵循“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即谁办理了初始的冻结,谁就负责之后的续冻和解冻等。但是,证券公司和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办理冻结和扣划业务时存在限制,因此在中国结算临柜办理相关业务可作为首选方案。

二、上市公司股票处置

在股票处置方面,大家最为熟悉的无疑是网络司法拍卖,淘宝拍卖平台很容易搜到案例。但相比较于司法拍卖,大家肯定更愿意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为此,这里重点介绍下非司法拍卖途径的股票处置方式。

(一)股票状态调整

已经冻结或质押的股票是无法在二级市场出售的,因此股票出售以前,首先需要冻结出质人的证券账户(限制出质人通过银证转账方式转出资金),并解除对股票的冻结。

接着,需要调整股票的质押登记状态。直接解除质押固然是最为方便的一种方式,但银行可能会顾虑其中的操作风险。为此,中国结算提供了“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业务”,可以将质押股票的状态从“不可卖出质押登记”调整为“可以卖出质押登记”,即在不解除质押登记的前提下解除对股票出售的限制。

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在非司法途径中也可以使用该方式处置股票。

(二)股票出售

股票解除冻结和质押后,就可以在二级市场出售了。法院可以指令出质人自行出售股票,或者委托证券公司出售股票,也可以委托包括质权人在内的第三方(需要将证券划转至第三方的证券账户)出售股票。通常来说,法院可以设定好处置底价和处置期限,指令托管股票的证券公司在二级市场出售。

出售股票最常用的方式是集中竞价,也就是我们散户日常买卖股票的那类操作。注意“集中竞价”与“集合竞价”的区别,“集中竞价”包括“连续竞价”(通常即我们在9:30-11:30、13:00-14:57进行的交易)和“集合竞价”(通常即我们在(9:15-9:25、14:57-15:00进行的交易),不要用混。

如果抛售的股票数量较多、可能导致二级市场价格巨大波动的,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股票。需要注意的是,大宗交易不能像集中竞价那样自由挂单,而需要事先确定买家,交易时需提供股票名称、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对手席位号、约定号等信息,因此实际处置难度较大。

为了方便司法处置,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提供公告发布、竞买申报、竞买匹配、结果公示等功能,结合了淘宝拍卖和大宗交易的优点。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对该处置方式的运用作出了规定。其他证券交易所目前没有类似服务。

除司法拍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外,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还可以采用协议转让、抵债等方式处置股票。其中,抵债和集中竞价中的委托质权人出售股票方式,都需要将股票划转至质权人的证券账户,但法律效果不一样,制作相关协议时需要注意。

(三)信息披露、减持规则与交易税费

控股股东、董监高、特定股东等处置股票的,应当遵守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上海、深圳交易所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处置时应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股票处置中需要扣除交易税费。委托证券公司等第三人处置的,可能需要支付服务费用。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开户的证券公司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