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何永慧主要经历
何永慧的早期职业生涯始于1990年10月至1994年12月,他在沙湾县委经济部担任科员,开始了他的仕途之路。
1994年12月至1998年3月,他的职务提升为沙湾县体改委副主任,负责实际工作。随后,他在1998年3月至2001年4月期间,担任沙湾县供销社的党委副书记和主任,进一步积累了管理经验。
从2001年4月到2002年10月,何永慧晋升为沙湾县委常委,这一职位让他在地方政坛崭露头角。紧接着,他在2002年10月至2003年9月间,担任常委和副县长,职责范围进一步扩大。
2003年9月至2004年6月,何永慧的职务又有了新的变化,他成为沙湾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同时兼任政法委书记,显示出他在领导和执法领域的双重能力。
从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何永慧在裕民县担任县委书记,并同时担任党校校长,显示出他在地方治理和教育领域的双重职责。接着,他在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期间,转战额敏县,同样担任县委书记和党校校长。
在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何永慧的职位升至昌吉市委书记,这一角色标志着他在自治区级领导岗位上的崭新阶段。他最后的任职记录显示,自2011年9月至今,何永慧一直是昌吉州党委常委和昌吉市委书记,继续致力于推动地区发展和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