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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条例

发布时间: 2024-10-04 15:30:39

❶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是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探索具体可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
在探索创新中出现偏差、失误或者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决策和实施程序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和本省确定的发展改革方侍野向,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予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市场主体的意见和诉求,鼓励、支持企业经营者参与涉企政策的制定、修改,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营造尊重和保护企业经营者创新创业创造的社会氛围,支持企业经营者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生产、质量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客观反映营商环境现状,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营商环境监测督导结果,及时制定或者调整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第九条 优化营商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利对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得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营造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社会氛围。
第二章 市场环境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全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地区功能定位、发展规划以及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产业引导政策,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提升要素交易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强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保障市场主体依法享有公平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的权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构建统一开放、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和全过程在线监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❷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辽宁省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企业的权益,并推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制定了一部条例。条例强调各级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在优化营商品质和效率上应遵循法治、透明、公平等原则,并明确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实施相关工作。

政府需树立主动服务理念,制定优化措施,加强宣传,营造一个开放包容、互利合作的市场环境。对在优化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同时,政府会定期审查并更新与法律不符或已过时的规章制度,以支持企业发展和创新。

新闻媒体在宣传政策和监督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公正报道市场行为,曝光不合规行为,形成积极氛围。政府需尊重市场规律,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确保它们在投资、扶持和参与项目中享受平等待遇。

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时,需听取企业意见,确保政策稳定连续。外地企业和商品在本地经营不受歧视,特定行业的服务标准和价格要公开透明。信用体系建设也得到加强,政府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政务活动信息公开,旨在提升透明度和效率。

最后,政府简化审批程序,推进网上办理,取消不必要的限制,以及全面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提升行政服务效率。

❸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一、条例概述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了推动辽宁省内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增强市场活力,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而制定的法规。

二、主要内容

条例从多个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提升政府服务效率:条例要求辽宁省各级政府简化行政流程,提高决策透明度,加强公共服务,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2. 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保护企业权益:明确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财产权等,加强执法力度,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4. 优化法治环境:强化法治建设,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企业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律环境。

5. 促进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供政策支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6. 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促进人才流动和交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人才保障。

三、实施与影响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辽宁省的营商环境,提升辽宁省的吸引力,促进国内外企业在辽宁省的投资和发展。同时,这也对辽宁省各级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各级政府深入理解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真正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辽宁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辽宁省政府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和促进经济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法规,其将有力推动辽宁省的营商环境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