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苏轼的三起三落指的是什么
一、“一起一落”
嘉祐元年(1056年),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苏洵带着二十一岁的苏轼、十九岁的苏辙,自偏僻的西蜀地区,沿江东下,于嘉祐二年(1057年)进京应试。
公元1057年,苏东坡22岁参加科举考试,在录取338名进士中,名列第二(榜首空缺)。1061年11月,苏轼任陕西凤翔府判官,品级不高,从八品,整整干了三年。
嘉祐六年(1061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四年后还朝,任判登闻鼓院。1071年起,苏东坡任杭州通判,两年九个月。
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王安石颇感愤怒,于是让御史谢景在神宗面前陈说苏轼的过失。苏轼于是请求出京任职,被授为杭州通判。
二、“二起二落”
公元1085年4月,宋神宗驾崩,年仅10岁的哲宗继位。英宗皇后也就是皇太后摄政,尽废王安石新法,史称“元佑更化”。任用司马光为宰相,也使苏东坡青云直上。
他先任登州太守,到任5天后即被召回京都。仅仅8个月,苏东坡从戴罪之身的从八品擢升为正三品,官至翰林学士知制诰,为皇帝草拟诏书。这个职位永远是名气最高的学者担任,往往是担任宰相的前一步。
元丰二年(1079年),四十三岁的苏轼被调为湖州知州。七月二十八日,上任才三个月的苏轼被御史台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师,受牵连者达数十人。这就是北宋著名的“乌台诗案”(乌台,即御史台,因其上植柏树,终年栖息乌鸦,故称乌台)。元丰七年(1084年),苏轼离开黄州,奉诏赴汝州就任。
三、“三起三落”
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为名,临朝听政,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被打压。苏轼复为朝奉郎知登州(蓬莱)。元祐四年(1089年),苏轼任龙图阁学士、知杭州。
苏轼在杭州过得很惬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祐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为政见不合,元祐六年八月调往颍州任知州、元祐七年(1092年)二月任扬州知州、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任定州知州。
宋徽宗即位后,苏轼相继被调为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四月(1100年),朝廷颁行大赦,苏轼复任朝奉郎。
(1)苏轼的三起三落扩展阅读:
苏轼的主要成就:
苏轼在词的创作上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就一种文体自身的发展而言,苏词的历史性贡献又超过了苏文和苏诗。苏轼继柳永之后,对词体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最终突破了词为“艳科”的传统格局,提高了词的文学地位,使词从音乐的附属品转变为一种独立的抒情诗体,从根本上改变了词史的发展方向。
苏轼对词的变革,基于他诗词一体的词学观念和“自成一家”的创作主张。自晚唐、五代以来,词一直被视为“小道”。柳永虽然一生专力写词,推进了词体的发展,但却未能提高词的文学地位。而苏轼首先在理论上破除了诗尊词卑的观念。
他认为诗词同源,本属一体,词“为诗之苗裔”,诗与词虽有外在形式上的差别,但它们的艺术本质和表现功能应是一致的。因此他常常将诗与词相提并论,由于他从文体观念上将词提高到与诗同等的地位,这就为词向诗风靠拢、实现词与诗的相互沟通渗透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