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扩展阅读:失业保险金注意事项: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较长可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