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刘振东个人简介
刘振东(1897.5.15—1987.6.12),出生于山东黄县(今龙口市)中村镇,以“铎山”为字,是一位杰出的经济学家及法学家。
1916年,刘振东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预科,191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1920年秋,他以山东省官费留学的身份,进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主修历史与经济,1922年升入政治经济学院继续深造政治、经济、财政历史等科,最终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1926年起,刘振东游历欧洲一年,先后在英国伦敦大学及法国巴黎大学进行研究。1927年回国,受聘为广州国立中山大学教授。1928年,他赴北京任中央大学经济系教授兼系主任。1929年,出任中央政治学校教务副主任兼财政系主任。1935年,担任该校教务主任兼新闻系主任,同年成为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
1941年,刘振东担任财政部国家专卖事业设计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1942年,他出任烟类专卖局长。1945年后,他担任财政部全国财务人员训练所教育长。1946年,当选为国民大会代表,起草“国民经济及社会安全”条文。1947年,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兼中央银行处处长,获少将军衔。1949年,迁居台湾。
在求学时代,刘振东不仅专注于学术研究,还特别喜欢游历各地,深入考察社会实际问题,足迹遍及美国的十五州二十三市及欧洲的十国六十一市。
归国后,刘振东积极加入中国经济学社、中国地政学会、学艺学社、中国社会科学社、政治评论社等学术团体,以实际行动支持学术发展和研究。
(1)刘振东扩展阅读
刘振东,山东人。擅长中国画。1968年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美术系,1986年结业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