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交部回应特拉斯辞职:不予置评 英国出现内乱吗
外交部回应特拉斯辞职时不予置评,并不意味着英国出现内乱。
首先,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回应特拉斯辞职事件时表示“不予置评,这是英国内政”。这一回应体现了中国外交政策的一贯立场,即尊重各国主权和内政,不干涉他国内部事务。因此,不予置评并不代表中国对英国政治局势的评价或判断,更不意味着认为英国出现了内乱。
其次,特拉斯辞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其政策主张受到质疑、党内支持率下降等。虽然她的任期相对较短,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英国政治体系的失败或内乱。英国政治体系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韧性,能够应对各种政治挑战和变动。
再者,英国保守党已经明确表示将在10月31日之前选出新首相,这显示了英国政治体系的正常运转和应对能力。新首相的选举将有助于稳定政治局势,并继续推动英国国内外政策的实施。
最后,虽然特拉斯的辞职在国际上引发了一定关注,但这并不足以证明英国出现了内乱。内乱通常指的是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严重动荡和冲突,而英国目前并未出现这样的情况。
综上所述,外交部对特拉斯辞职事件的不予置评并不意味着英国出现内乱。英国政治体系具有稳定性和应对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种政治挑战和变动。
2. 外交部回应:孟晚舟是中国公民!
最近,孟晚舟的国籍问题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讨论。在日前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明确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孟晚舟是中国公民。但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孟晚舟可能持有双重国籍。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但这是否意味着不允许公民拥有双重国籍呢?下面,我们将详细解析这一问题。
《国籍法》在1980年9月10日通过并实施,共十八条。其中,在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同时持有两个或以上国家的国籍,根据中国的法律,他被视为只拥有中国国籍。
那么,“不承认双重国籍”是否等于“不允许双重国籍”呢?这需要我们首先理解“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概念。双重国籍可能导致国籍冲突,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或无国籍的法律状态。这种冲突可能会带来管辖上的麻烦,例如服兵役、纳税以及外交保护等问题。各国可以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等方式解决国籍冲突问题。
对于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士,各国通常按照当事人当时所在国的法律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的人在任一国籍国内,只被视为本国公民,只承认其本国公民的身份。因此,如果一个人在某个国家内只被承认该国公民的身份,那么在其他国家,他将被视为无国籍人。
举个例子,如果A先生同时拥有甲乙两国国籍,那么在甲国境内,他只被甲国政府视为甲国公民,并不承认其乙国公民身份。如果甲国法律规定适龄男性公民必须服兵役,那么A先生在甲国境内不能因其拥有乙国国籍而免除兵役义务。同样,如果他在甲国境内犯法,也不能享受乙国领事馆为其提供的领事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不承认双重国籍”并不意味着强制要求持有多重国籍的人放弃某个国籍。因此,“不承认双重国籍”与“不允许双重国籍”是有区别的。
国籍法虽然规定了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漏洞。根据国籍法第四条和第五条,只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且孩子出生在中国,孩子就具有中国国籍。这样的国籍获取方式不受父母一方为外国公民的影响。此外,第五条还规定了两种特殊情况,但只要满足定居国外或没有取得外国国籍的条件之一,孩子同样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然而,国籍法对“定居”的定义没有明确标准,一般认为“定居”意味着持有永久居留权,即获得“绿卡”。这就为双重国籍的产生留下了一定的可能性。例如,不具有美国绿卡的中国父母在美国生下了一个孩子,该孩子可能同时获得美国国籍和中国国籍。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附件中提到,两国政府同意给予自称同时具有美利坚合众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两国间旅行的便利,但并不意味着两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这意味着,虽然该人在两国旅行时会得到便利,但两国政府并不正式承认其双重国籍。
中国公民只允许拥有中国一个国籍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国籍法中关于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上。根据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此外,根据第十条,中国公民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这包括成为外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外国或有其他正当理由。
尽管国籍法设定了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真正意义上的丧失中国国籍通常需要通过注销中国国籍的正式程序。这一过程可能持续很长时间,因此在现实中存在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事实。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国籍法的某些漏洞和解释上的差异,双重国籍现象依然存在。对于孟晚舟的国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她作为中国公民的身份是基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以及她本人出生在中国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