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共分十级:
- 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这意味着劳动者因伤病等原因,已经无法从事任何形式的劳动。
-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虽然还能进行一定的劳动,但其劳动能力受到较大限制,无法胜任原工作或大部分工作。
- 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虽然劳动能力有所减弱,但仍能从事某些特定的工作或较轻的劳动。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在发生工伤并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或劳动能力受到影响的情况,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