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北京办事处主要工作
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北京办事处致力于多项关键工作,以促进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
首先,办事处着重于市场拓展与产品优化。他们积极与大陆相关部门、业界、媒体和台商组织建立联系,深入了解大陆旅游需求,与当地旅游企业联手开发具有竞争力的旅游项目,以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其次,强化宣传推广是办事处的另一重要任务。通过举办台湾观光说明会和参与国际旅游交易会等活动,他们大力宣传台湾的旅游资源,鼓励两岸民众互相访问,增加旅游客源。同时,通过举办业者培训,提升组团社的专业素养和台湾旅游产品的销售知识,以提升台湾旅游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品质。
为了提供更丰富的旅游体验,办事处提倡分区主题旅游。针对台湾环岛游程可能存在的匆忙感,他们倡导业者合作,设计北、中、南、东各具特色的行程,融入温泉、美食、保健和文化体验等元素,旨在深度挖掘台湾的魅力,让游客在旅途中感受到浓厚的人文风情和丰富的旅游内涵。
(1)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扩展阅读
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北京办事处 于2010年5月4日在建国门外大街的双子座大厦正式揭牌。2008年6月,海协会、海基会在北京签署《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双方同意互设旅游办事处。经过两岸各方共同努力,两岸互设旅游办事处从2010年5月4日开始实现,在两岸交流史上具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两岸旅游交流合作进入常态化、机制化发展新阶段。
⑵ 台湾旅游团队签证如何办理求大神帮助
大陆居民若欲前往台湾旅游,需了解相关办理流程。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经两次公布的开放台湾旅游省市,涵盖了北京、天津、辽宁、上海等23个省市。这些省市的居民可申请赴台旅游,但需注意,这些省市居民只能以旅游为目的前往台湾,不得进行探亲、商务、考察等活动。
申请入台观光证的具体材料如下:首先,需填写新版申请书,并由本人签名盖章;其次,提供两张2寸彩色白色背景照片;再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然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最后,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在职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等。
特别提醒,若夫妻双方一同前往,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若孩子不与父母同行,需提供另一方父母的同意书。此外,目前办理入台观光证需5个工作日,游客需在入台观光证出证后才能入台。
办理地址为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即各市出入境管理处(原先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入台观光证的流程较为繁琐,建议提前做好准备,并密切关注台湾旅游的相关政策。
⑶ 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联系主体:
- 本协议涉及的事宜,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负责联系实施。
- 其他变更等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处理。
旅游安排:
- 赴台旅游以组团方式进行,采取团进团出、团体活动、整团往返的方式。
- 双方将根据安全稳定、渐进原则,协商调整组团人数、日配额、停留期限、往返方式等细节。
诚信旅游:
- 双方共同监督旅行社诚信经营与服务,禁止“零负团费”等不规范行为。
- 倡导品质旅游,并加强旅游者教育。
权益保障:
- 简化出入境手续,提供旅行便利,保护旅游者权益与安全。
- 双方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共同解决旅游纠纷、紧急事故与突发事件。
组团社与接待社:
- 规范双方组团社、接待社及领队、导游资质。
- 签订商业合作合同,负责旅游者医疗、人身、航空等保险。
- 对于损害权益的旅行社,双方分别处理。
申办程序:
- 组团社、接待社分别代办旅游者通行手续,持有效证件整团出入。
逾期停留:
- 双方建立工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核实身份后协助旅游者返回。
- 任何一方不得拒绝送回或接受逾期停留的旅游者。
互设机构:
- 双方同意互设旅游办事机构,处理旅游相关事宜,为旅游者提供快捷、便利、有效的服务。
协议履行及变更:
- 双方应遵守协议,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 协议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争议解决:
- 因适用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
-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
签署生效:
-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七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