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A类药,B类药,C类药
对妊娠期孕妇用药的药品安全性分类有好几种办法,其中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 制订的标准,涵义明确、科学客观,所以广为各国医生所接受。FDA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B、C、D、X五类,有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度等级,一个是常用剂量的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
1、A级
在设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在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药物对胎儿产生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如各种维生素B、C等,但是在正常范围量的维生素A 是 A 类药物,而大剂量的维生素A,每日剂量2万I U,即可致畸,而成为 X类药物。
2、B级
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设对照的、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
分类 B 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类药物,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等都是B类药。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类药。
众所周知甲硝唑是一种治疗滴虫病的药物,但它又是一种优良的治疗厌氧菌感染疾病的药物。虽然在动物实验中,它对啮齿类动物可以致畸,不过对人类,长时间积累的大量临床资料中证实虽然在早期妊娠时应用,但甲硝唑并未增加胎儿的致畸率。所以在F DA妊娠期药物分类中甲硝唑置于 B 类中。
在抗结核药物中,乙胺丁醇是 B 类药。在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吲哚苏辛、双氯芬酸、布洛芬均属 B 类药。但要注意的是,妊娠32周后,服用吲哚苏辛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以致胎儿死亡。故32周后不应再服吲哚苏辛。
在心血管系统药物中洋地黄、狄高辛及毛花卤甙均属B类药。对胎儿有损害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强地松也属 B 类药。
3、C级
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无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尚未对妊娠妇女及动物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分类 C 等级的药物是较多的。这一类药物或者问世时间不够长或者较少在孕妇中应用,主要在早期妊娠对胎儿是否会造成损害尚无报道,故难以有比较确切的结论。以抗生素类的喹诺酮类药物为例,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发现氧氟沙星对骨软骨有损害。
在人类中曾有报道 600 余例早期妊娠服用该药者,分娩后儿童生长期中有 6 例有腿部等疼痛,但不久后症状消失,无一留下后遗症,所以该资料的论点,本药仍然是安全的。但临床仍要等待有更多的报道以证实其无害。
对 C 类药物的使用要谨慎,如果有可以替代的药物则选用替代的药,否则在权衡利弊后,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说明选用该药的理由。
以结核病为例:由于常用抗结核病药物中仅乙胺丁醇一种 B 类药,而抗结核治疗往往数药联合治疗,故需考虑应用属于对氨基水杨酸钠、异烟肼等 C 类药,若患者处于早期妊娠又合并肺结核,就应该向患者说明情况。
抗病毒药,大多属于C类,如阿昔洛韦,即无环鸟苷及治疗AIDs 病的齐多夫定。部分抗癫痫药和镇静剂如乙琥胺、非氨脂、巴比妥、戊巴比妥等。在自主神经系统药物中,拟胆碱药、抗胆碱药均属 C 类;至于拟肾上腺素药中部分属 C类,如肾上腺素、麻黄素、多巴胺等。
降压药中甲基多巴、哌唑嗪及所有常用的血管扩张药,如酚安拉明、安拉唑林、戊四硝脂均属C类药,利尿剂中呋噻米、甘露醇均为 C类药。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倍他米松及地塞米松均属 C 类药。
4、D级
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绝对有益(例如用该药物来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用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
由于已有实验和临床上的证据,对分类属于 D 的药物在妊娠期特别是在早期妊娠阶段尽可能不用。在抗生素中四环素族是个典型,妊娠期中用了四环素或土霉素,破坏了胎儿齿釉质,至成人时牙齿发黄,这是用了四环素族药物的后果。氨基糖甙类药物在妊娠期尽可能不用,例如链霉素等,它们可能损伤第八对颅神经而发生听力丧失。
至于抗肿瘤药几乎都是D类药,以甲氨蝶呤为例,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人们就认识到在白血病合并妊娠应用MTX可以发生绒毛坏死而导致流产,所以在50年代初Hertz 等萌发了用MTX治疗绒毛膜癌的想法而获得成功,时至今日MTX已广泛用于治疗与滋养细胞有关的疾病,如异位妊娠、胎盘植入等;其他抗肿瘤药物如顺铂、5 氟脲嘧啶等亦纷纷加入这个行列。所以抗肿瘤药在妊娠期禁用。
在中枢神经系统药物中的镇痛药,小剂量使用B类药,大剂量使用则为D类药,特别是长期应用对胎儿有害,主要表现是胎儿生长发育不良以及分娩后对药物的成瘾性,烦躁不安、啼哭等。
抗癫痫药中不少是 D 类药,例如扑痫酮、三甲双酮等都有致畸作用,要注意的是癫痫病患者妊娠后本身的胎儿的畸形率就比一般人群为高,用抗癫痫药可以增加畸变率,特别是当几种抗癫痫药物同时应用于难已控制的癫痫发作则更增加胎儿的畸变率,这是诊治癫痫合并妊娠时,必要向患者和家属交代清楚的。
在镇静和催眠药中地西泮、氯氮卓、甲丙氨酯及去甲羟基安定都是 D 类药,如孕妇在早期妊娠时有早期妊娠反应以及失眠等症状,不能给予该类药物。
在利尿剂中氢氯噻嗪、依他尼酸、苄塞嗪均属 D 类药,不宜在妊娠期使用。至于解热镇痛药中阿司匹林、双水杨酸、水杨酸钠在小剂量使用时为 C 类药,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时,有时甚至成瘾,则对胎儿不利而成为 D 类药。
实际上,目前可供人们应用的药物已成千上万中,在各种药物中均有 B、C、D 类药,所以人们可以尽可选择 B 类药或 C 类药而不用 D 类药。
5、X级
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用药的经验表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而且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无益,因此禁用于妊娠或可能怀孕的患者。
在常用药物中此类药物并不多,但因致畸率高,或对胎儿危害很大,孕前期及孕期禁用。此中最为出名的是酞胺哌啶酮(thalidomide , 反应停),20 世纪 50年代末和 60 年代初在欧洲盟军驻地附近的妇女在孕早期服用此药以减轻妊娠反应,以后发现不少胎儿出生时有上肢短小,下肢合并而呈海豹状故称之为海豹样畸形,这是人们在较早时期所认识的 X 类药物。
过去人们常用的性激素已烯雌酚,上个世纪的50 年代初曾被用以治疗先兆流产,结果发现子代的女性在6 ~ 26 岁间可以发生阴道腺病或阴道透明细胞癌,其后果是严重的,故属 X 类药。这是药物致畸中两个著名的案例。
维生素 A 大剂量口服也可致畸也是 X 类药物,维生素A 的衍化物维甲酸是一种治疗皮肤疾病的药物,也是 X 类药物。但常为人们忽视的是大量饮酒,如在早期妊娠时大量饮酒,摄入大量乙醇,日150mL 或以上可以使胎儿发育不良或发育畸形。
因此,乙醇在 FDA 分类中饮酒量少属D 类,量多即归入X类。此外,镇静药中氟西泮、氟硝西泮均属 X 类药物,抗肿瘤药氨基喋呤也属 X 类药物。
(1)顺铂说明书扩展阅读
注意原则
1、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2、应选择对胚胎、胎儿危害小的药物;
3、应按照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
4、非病情必需,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药;
5、如可以局部用药有效的,应避免全身用药;
6、用药前应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忌”的药;
7、如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时,应选用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药物,母子同治;
8、应使用多年广泛应用于孕妇的药物,尽量避免使用尚难确定对胚胎、胎儿、新生儿有无不良影响的药物,仅有理论上评价的药物慎用;
9、近临产期或分娩期用药时,要考虑药物通过胎盘而对生产时的胎儿及出生后的新生儿的影响;
10、可以通过DNA检测技术来区别、掌握在此期间能够安全使用何种药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FDA妊娠药物分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孕妇安全用药
㈡ 希罗达的用法用量
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为口服1250mg/m[sup]2[/sup],每日2 次口服(早晚各1 次;等于每日总剂量2500mg/m[sup]2[/sup]),治疗2 周后停药1 周,3 周为一个疗程。卡培他滨片剂应在餐后30 分钟内用水吞服。在与多西紫杉醇联合使用时,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为1250 mg/m[sup]2[/sup],每日2 次,治疗2 周后停药1 周,与之联用的多西紫杉醇推荐剂量为75 mg/m[sup]2[/sup],每3 周1 次,静脉滴注1 小时。根据多西紫杉醇的说明书,在对接受卡培他滨和多西紫杉醇联合化疗的患者使用多西紫杉醇前,应常规应用一些化疗辅助药物。表1 列出了按体表面积计算的卡培他滨每日总剂量和每个剂量需要服用的药片数量。当用于Dukes' C 期结肠癌患者进行的辅助治疗时,推荐治疗时间为6 个月,即卡培他滨1250 mg/m2,每日2 次口服,治疗2 周后停药1 周,以3 周为一个疗程,共计8个疗程(24 周)。 表1. 根据体表面积计算的卡培他滨剂量1250mg/m2每日2次口服 需要服用的药片数量(早晨和晚上)体表面积(m2) 每日总剂量*(mg) 150mg 500mg≤1.25 3000 0 31.26-1.37 3300 1 31.38-1.51 3600 2 31.52-1.65 4000 0 41.66-1.77 4300 1 41.78-1.91 4600 2 41.92-2.05 5000 0 52.06-2.17 5300 1 5≥2.18 5600 2 5*每日总剂量分为2 次口服,早晚剂量相等剂量调整指南:在使用中卡培他滨用药剂量可能需要调整,以达到适应患者个体化的需求。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调整剂量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参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卡培他滨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停药和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药物一经减量,以后便不应再增加剂量。当苯妥英和香豆素衍生物类抗凝剂类药物与卡培他滨合用时,可能需要减量(见【药物相互作用】:抗凝剂)。发生不良反应时,卡培他滨的剂量调整方案可参照下表进行处理(见表2和表3) 表2. 卡培他滨联合多西他赛化疗时剂量调整方案NCIC毒性分级* : 2 度 3 度 4 度*除手足综合征外,使用加拿大国家癌症研究所(NCIC)制定的常见毒性反应分级标准(CTC)(见【注意事项】)。首次出现:2度 在卡培他滨治疗的14天内发生时:暂停卡培他滨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0-1级,在该疗程内按卡培他滨原剂量继续治疗,疗程中漏服的卡培他滨剂量不再补充。有条件时可采用辅助措施预防不良反应。若 2 级不良反应持续到应进行下一次卡培他滨/多西他赛疗程时:延迟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然后以原剂量的卡培他滨和多西他赛继续治疗。有条件时可采用辅助措施预防不良反应。3度 在卡培他滨治疗的14 天内发生时:暂停卡培他滨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在该疗程内按卡培他滨原剂量的75%继续治疗,疗程中漏服的卡培他滨剂量不再补充。有条件时可采用辅助措施预防不良反应。若 3 级不良反应持续至应进行下一次卡培他滨/多西紫杉疗程时:延迟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对在疗程中任何时候出现3级不良反应的患者,当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时,以原卡培他滨剂量的75%和多西他赛55mg/m2 继续以后的疗程。有条件时可采用辅助措施预防不良反应。4度 中止治疗,除非主管医师认为用卡培他滨原剂量的50%继续治疗对患者最有利。同一不良反应再次出现:2度 在卡培他滨治疗的14天内发生时:暂停卡培他滨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0-1级,在该疗程内按卡培他滨原剂量的75%继续治疗,疗程中漏服的卡培他滨剂量不再补充。有条件时可采用辅助措施预防不良反应。若 2 级不良反应持续到应进行下一次卡培他滨/多西他赛疗程时:延迟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对在疗程中任何时候再次出现2 级不良反应的患者,当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时,以原卡培他滨剂量的75%和多西他赛55mg/m2 继续以后的疗程。有条件时可采用辅助措施预防不良反应。3度 在卡培他滨治疗的14 天内发生时:暂停卡培他滨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在该疗程内按卡培他滨原剂量的50%继续治疗,疗程中漏服的卡培他滨剂量不再补充。有条件时可采用辅助措施预防不良反应。若 3 级不良反应持续到应进行下一次卡培他滨/多西他赛疗程时:延迟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对在疗程中任何时候再次出现3 级不良反应的患者,当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时,以原卡培他滨剂量的50%继续以后的疗程,停止使用多西他赛。有条件时采用辅助措施预防不良反应。4度 中止治疗。同一不良反应第三次出现:2度 在卡培他滨治疗的14天内发生时:暂停卡培他滨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0-1级;在该疗程内按卡培他滨原剂量的50%继续治疗,疗程中漏服的卡培他滨剂量不再补充。有条件时可采用辅助措施预防不良反应。若 2 级不良反应持续至应进行下一次卡培他滨/多西他赛疗程时:延迟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对在疗程中任何时候第3次出现2 级不良反应的患者,当不良反应缓解至0-1 级时,以原卡培他滨剂量的50%继续以后的疗程,停止使用多西他赛。有条件时可采用辅助措施预防不良反应。3度 中止治疗。同一不良反应第四次出现:2度 中止治疗。卡培他滨用作单药化疗时的剂量调整见表3。 表3. 卡培他滨单药化疗时剂量调整方案NCIC不良反应分级* 治疗过程中 下一疗程剂量调整 (%起始剂量)·1 级 维持原剂量 维持原剂量·2 级-第一次出现 暂停用药,直至恢复到0-1 级 100%-第二次出现 暂停用药,直至恢复到0-1 级 75%-第三次出现 暂停用药,直至恢复到0-1 级 50%-第四次出现 永久中止治疗·3 级-第一次出现 暂停用药,直至恢复到0-1 级 75%-第二次出现 暂停用药,直至恢复到0-1 级 50%-第三次出现 永久中止治疗·4 级-第一次出现 永久中止治疗或若医师认为继 续治疗对患者最有利,则暂停 用药,直至缓解到0-1级后继续治疗。 50%*除手足综合征外,使用加拿大国家癌症研究所制定的常见毒性反应分级标准(见【注意事项】)。发生1 级不良反应时,不建议进行剂量调整。若出现2 级或3 级不良反应时,应暂停卡培他滨治疗。一旦不良反应消失或严重程度降为1 级,可以用原剂量卡培他滨或按照上表调整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若出现4 级不良反应,应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失或严重程度降为1 级后,再以原剂量的50%重新开始治疗。由于毒性反应而遗漏的卡培他滨剂量不再补充或恢复;患者改为继续计划疗程。特殊人群起始剂量的调整:肝功能损害:对由肝转移引起的轻到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不必调整起始剂量,但应对患者密切监测。目前尚未对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进行研究。肾功能损害:对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1-80ml/分[Cockroft 和Gault,计算公式详见下文])不建议调整卡培他滨的起始剂量。对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基线肌酐清除率=30-50ml/分),当用于单药华疗或与多西紫杉醇联合化疗时,建议卡培他滨起始剂量减为标准剂量的75%(从1250mg/m[sup]2[/sup],每日2 次减为950mg/m[sup]2[/sup]一天2 次)(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患者出现2 级到4 级不良事件(见【注意事项】)后相应的剂量调整建议根据表2 和表3 的要求进行。对肾功能中度受损患者起始剂量的调整建议既可应用于卡培他滨单药治疗,也可应用于卡培他滨和多西紫杉醇联合治疗。Cockroft 和Gault 方程:男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龄[岁])(体重[kg])/(72)(血清肌酐[mg/dl])女性肌酐清除率= 0.85×男性肌酐清除率老年患者:医生应该密切监测卡培他滨对老年患者的作用。目前尚无足够的数据以支持剂量调整的建议。与顺铂联合应用,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是1000mg/m[sup]2[/sup],1 天2 次,治疗2 周后停药1 周。顺铂剂量80mg/m[sup]2[/sup],于每3 周疗程的第1 天,静脉滴注,2 小时滴完。首剂卡培他滨于第一天晚间服用,最后一剂于第15 天早晨服用。接受卡培他滨和顺铂联合治疗的患者,在给予顺铂前,需按照顺铂的产品说明书给予充分的水化和止吐治疗。与顺铂联合, 出现了主治医生考虑的并不严重或无生命危险的毒副作用,如:脱发、食欲改变、指甲变色等,可以继续按始剂量治疗,而不需减量或中断。如需要进一步关于顺铂的资料请查询顺铂说明书信息。对于血液毒性剂量调整如果疗程开始时,患者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大于1000 x 106/l ,血小板计数大于100,000 x 106/l,可以开始新的3 周疗程。否则,治疗需要推迟直到血液指标恢复后。血液毒性剂量调整的详细指导见表4。 表4. 卡培他滨 (X)联合顺铂(P)在计划治疗期间根据血液毒性进行的剂量调整方案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血小板计数 (x 106/l) 卡培他滨和顺铂在治疗重新开始时的剂量调整ANC计数 (x 106/l) ≥ 1500 和 ≥ 100,000 X: 100% 始剂量,无需延迟 P: 100% 始剂量,无需延迟 ≥ 1000 且 [ 1500 和 ≥ 100,000 X: 75% 始剂量,无需延迟 P: 75% 始剂量,无需延迟 [ 1000 和/或 [ 100,000 X: 延迟直至ANC ≥ 1000 和血小板 ≥ 100,000, 然后当ANC ≥ 1000 至 [ 1500 时治疗量为始剂量的75%,当 ANC ≥ 1500 时治疗量为始剂量的100% P: 延迟直至ANC ≥ 1000 和血小板 ≥ 100,000, 然后当ANC ≥ 1000 至 [ 1500 时治疗量为原剂量的75%, 当ANC ≥ 1500 时治疗量为始剂量的100%如果治疗期间进行的非计划评估发现剂量限制性毒性,必须中断这一疗程中卡培他滨的给药,在此后的疗程中卡培他滨和顺铂应减量,见表5。 表5. 卡培他滨(X)联合顺铂(P)治疗期间出现血液毒性时进行的剂量调整方案 剂量限制性毒性 卡培他滨与顺铂剂量调整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超过5 天 X: 75%始剂量 P: 75%始剂量4 级血小板减少症 X: 50%始剂量 P: 50%始剂量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 中性粒细胞 X: 中断治疗,除非医师认为血液毒性恢复至0-1 级后,减少性败血症, 中性粒细胞减少性感染 继续以50%始剂量治疗,对患者最有利 P: 中断治疗,除非医师认为血液毒性恢复至0-1 级后, 继续以50%始剂量治疗,对患者最有利非血液毒性时的剂量调整:卡培他滨卡培他滨剂量调整的建议适用于与卡培他滨有关的毒副作用而不是与顺铂或联合治疗有关的毒副作用。如:神经毒性或耳毒性并不需要减少卡培他滨剂量。如果发生2、3 或4级非血液毒性反应,必须马上中断或停止卡培他滨治疗,见表2(也可见第一节,注意事项)。卡培他滨治疗中断应被算作治疗时间的缺失,缺失的剂量不予补服。应该继续维持原定的治疗方案。如果治疗中计算的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应停止卡培他滨治疗。表6 总结了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的卡培他滨和顺铂剂量调整。非血液毒性的剂量调整:顺铂顺铂剂量调整的建议适用于与顺铂治疗有关的毒副作用而不是与卡培他滨或联合给药有关的毒副作用。顺铂剂量调整见顺铂说明书信息。肾毒性:治疗前肌酐清除率应大于60ml/min,同时应在每一疗程前根据Cockroft-Gault 公式计算出肌酐清除率。第1 个疗程后,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min,水化24 小时后必须重新计算。肾功能受损的患者,顺铂剂量的调整必须与顺铂说明书信息中的指导一致。在应用卡培他滨和顺铂的临床研究中,顺铂剂量调整见表6。 表6. 顺铂和卡培他滨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的剂量调整方案肌酐清除率 顺铂剂量 卡培他滨剂量≥60 ml/min 全量 全量41-59 ml/min 顺铂剂量mg/m2 的数值与肌酐清除率 全量 ml/min 数值相同,如肌酐清除率为45 ml/min ,顺铂剂量为45 mg/m2≤40 ml/min 永久停用顺铂全量 全量* ≤ 30 ml/min 永久停用卡培他滨*如果肌酐清除低于40ml/min,可以继续单用卡培他滨治疗,只要肌酐清除率] 30 ml/min。恶心或呕吐: 对于3、4 级恶心或呕吐,尽管已充分预防,后续疗程中顺铂应减量至60mg/m2。耳毒性:有听力减退、新出现耳鸣或新的听力图高频听力显著丧失,应终止顺铂,但继续应用卡培他滨。神经毒性:出现2 级 NCI-CTC 神经毒性的患者应停用顺铂,但卡培他滨应继续应用。
㈢ 力比泰的说明书
药品名称:力比泰
药品规格:0.5g/瓶
生产厂家:美国礼来
药品说明:
★美国礼来公司在肿瘤治疗领域的新突破
★罕见疾病药物快速审批的形式上市
★独特的三靶点作用机制
★阻断癌细胞存活重要的三种不同的酶
★批准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二线治疗
【适应症】本品联合顺铂用于治疗无法手术的恶性胸膜间皮瘤。
【用法用量】本品应该在有抗肿瘤化疗应用经验的合格医师的指导下使用。本品只能用于静脉滴注,其溶液的配制必须按照"静脉滴注准备"的说明进行。
恶性胸膜间皮瘤:
本品联合顺铂用于治疗恶性胸膜间皮瘤的推荐剂量为每21天500mg/m2滴注本品超过10分钟,顺铂的推荐剂量为75mg/m2滴注超过2小时,应在本品给药结束30分钟后再给予顺铂滴注。接受顺铂治疗要有水化方案。具体可参见顺铂说明书。
预服药物:
皮质类固醇-未预服皮质类固醇药物的患者,应用本品皮疹发生率较高。
预服地塞米松(或相似药物)可以降低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及其严重程度。给药方法:地塞米松4mg口服每日2次,
本品给药前1天、给药当天和给药后1天连服3天。
维生素补充一为了减少毒性反应,本品治疗必须同时服用低剂量叶酸或其他含有叶酸的复合维生素制剂。服用
时间:第一次给予本品治疗开始前7天至少服用5次日剂量的叶酸,一直服用整个治疗周期,在最后1次本品给药后21天可停服。患者还需在第一次本品给药前7天内肌肉注射维生素B12一次,以后每3个周期肌注一次,以后的维生素B12给药可与本品用药在同一天进行。叶酸给药剂量:350-1000μg,常用剂量是400μg:维生素B12剂量1000μg。(参见[注意事项]项下的"警告"部分)。
实验室检查监测扣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法:
监测-所有准备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用药前需完成包括血小板计数在内的血细胞检查,给药后需监测血细胞
最低点及恢复情况,临床研究时每周期的开始、第8天和第15天需检查上述项目。患者必须在中性粒细胞≥1500/mm3,血小板≥100,000cells/mm3、肌酐清除率≥45mL/min时,才能开始本品治疗。每周期治疗需进行肝功能和肾功能的生化检查。
推荐剂量调整方法一根据既往周期血细胞最低计数和最严重的非血液学毒性进行剂量调整。患者如果21天周期仍未从不良反应中恢复,治疗应延迟进行。等待患者恢复后,按照表1、表2、表3的要求进行治疗。
表1:血液学毒性所致本品(单药或联合用药)和顺铂剂量调整
中性粒细胞最低值<500/mm3和血小板最低值≥50,000/mm3 原剂量的75%(两药)
血小板最低值≤50,000/mm3无论中性粒细胞最低值如何 原剂量的50%(两药)
如果患者发生≥3度的非血液学毒性(不包括神经毒性)时(不包括3度转氨酶上升),应停止本品治疗,直至恢复到疗前水平或稍低于疗前水平。再次开始治疗,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治疗。
表2:非血液学毒性所致本品(单药或联合用药)和顺铂的剂量调整a,b
本品剂量(mg/m2) 顺铂剂量(mg/m2)
除粘膜炎之外任何3度c或4度非血液学毒性 原剂量的75% 原剂量的75%
需要住院的腹泻(不分级别)或3度、4度腹泻 原剂量的75% 原剂量的75%
3度或4度粘膜炎 原剂量的50% 原剂量的100%
a NCI的CTC标准
b 不包括神经毒性
c 不包括3度转氨酶升高
出现神经毒性,本品和顺铂的剂量调整见表3。如果出现3度或4度神经毒性,应停止治疗。
表3:神经毒性所致本品(单药或联合用药)和顺铂的剂量调整
CTC分级 本品剂量(mg/m2) 顺铂剂量(mg/m2)
0-1 原剂量的100% 原剂量的100%
2 原剂量的100% 原剂量的50%
如果患者经历2次剂量调整后,再次出现3/4度血液学或非血液学毒性(不包括3度转氨酶升高),应停止本品治疗,如果出现3度或4度神经毒性,应立即停止治疗。
老年患者--年龄≥65岁的患者除上述的剂量调整方案外无需特殊调整。
儿童--本品不推荐儿童应用,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肾功能不全患者--只要患者肌酐清除率≥45mL/min,按照所有患者的剂量调整方法进行,无特殊剂量调整方法。肌酐清除率低于45mL/min的剂量调整方法尚未确定。因此,当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或Tc99m-DPTA血清清除方法计算肾小球滤过率后算得的肌酐清除率<45mL/min时,不应给予本品治疗。
[ 140-年龄 ]×实际体重(kg)
男性:-------------------------- =mL/min
72×血清肌酐(mg/dL)
女性:男性肌酐清除率×0.85
肌酐清除率<80mL/min的患者,如果本品同时合并非甾体类抗炎药应用应提高警惕密切监测。(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肝功能不全者--本品不经肝脏代谢。肝功能不全的剂量调整参见表2。(参见[注意事项]项下"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部分)。
【配药及给药注意事项】:
本品是一种抗肿瘤药物,与其它有潜在毒性的抗肿瘤药一样,处置与配置本品时需特别小心,建议使用手套。如果本品注射液接触到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如果本品注射液接触到粘膜,用水彻底清洗。处置抗癌药目前没有统一的推荐标准。
本品不是糜烂剂,无特效解毒剂。到目前为止,有几例本品注射液外渗的报告,但研究者均认为并不严重。本品外渗处理可按照对非糜烂剂处理的常规方法进行。
静脉滴注准备:
1、配置过程应无菌操作。
2、计算本品用药剂量及用药支数。每支药含有500mg本品。每支瓶中实际所含本品大于500mg以保证静脉滴注时能达到标示量。
3、每支500mg药品用20mL 0.9%的氯化钠注射液(不含防腐剂)溶解成浓度为25mg/mL的本品溶液,慢慢旋转直至粉未完全溶解。完全溶解后的溶液澄清,颜色为无色至 或黄绿色都是正常的。本品溶液的pH值为6.6-7.8。且溶液需要进一步稀释。
4、静脉滴注前观察药液有无沉淀及颜色变化:如果有异样,不能滴注。
5、本品滴液配好后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不含防腐剂)稀释至100mL,静脉滴注超过10分钟。
6、配好的本品溶液,置于冰箱冷藏或置于室温(15-30℃),无需避光,其物理及化学特性24小时内保持稳定。按照上述方法配制的本品溶液,不含抗菌防腐剂。不用部分丢弃。本品只建议用0.9%的氯化钠注射液(不含防腐剂)溶解稀释。本品不能溶于含有钙的稀释剂,包括美国药典林格氏乳酸盐注射液和美国药典林格氏注射液。其他稀释液和其他药物与本品能否混合尚未确定,因此不推荐使用。
㈣ 米托坦片详细的说明书内容
米托坦.Lysodren.说明书
中文名:米托坦
中文别名:氯苯二氯乙烷、曼托坦、密妥坦、解腺瘤片、解腺瘤、Chloditan、Chlonlithane
英文名:Lysodren、Mitotane
规格:500mg/片
生产厂家:Bristol Meyers Squibb(百时美施贵宝)
一、药理作用
本品结构与杀虫药DDT和DDD相似,可使肾上腺皮质萎缩和坏死。给予本品后可使体内肾上腺皮质激素及其代谢产物水平迅速下降,可用于肾上腺瘤或肾上腺增生引起的枯氏综合征。
口服约40%由胃肠道吸收,其余60%以原型随粪便排出。每日5~10g,血药浓度可达10~90μg/ml,代谢物浓度30~50。停药6~9μg/ml周后,血浆中仍可测到邻氯烷。本品脂溶性高,主要储存于脂肪中。从尿中排出的水溶性代谢物约占给药量的25%。
二、适应症
无法手术的、功能性和非功能性肾上腺皮质癌、肾上腺皮质增生以及肿瘤所致的皮质醇增多症。
三、用法用量
对于18岁以下的儿童,此药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完全确定,医生会视乎患者的体重或身体表面面积来决定每日服用的剂量。
成人每日剂量为1至6克(可分3至4次服),及后可逐步递增至每日8至10克。一般建议每日最高剂量为18克。
四、禁忌症
对此药有过敏反应者不宜服用。
五、用药注意
对于轻微至中等程度的肝脏或肾脏受损的患者,剂量可能需要根据药物的血液浓度相应下调。
对于严重程度的肝脏或肾脏受损的患者则不建议服用此药。
任何疑问,请遵医嘱!
六、不良反应
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嗜睡、皮肤出疹、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其他副作用;
头痛、高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抑郁、神志不清、肌肉震颤、出血性膀胱炎等药物相互作用:1. Spironolactone (螺内酯)可降低此药的疗效,故不建议同时使用。
2. 酒精、第一代抗组织胺药物(sedative antihistamine)、镇静安眠药、吗啡类止痛药、抗?痫症药等具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作用,合?使用可增加相关的副作用如嗜睡、眩晕等。
3.此药可增加肝脏对某些药物(如部份抗?痫症药物、巴比妥类药物、Warfar in华法林等)的代谢,合?使用可使后者的药效下降,故需特别监察。
4.服药者在使用其他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剂师的意见病患者及家属注意事项:
(1).此药乃化疗药物,在处理及弃置药物时须小心谨慎;
(2).接触药物时最好配戴可弃置的手套,避免由孕妇处理药物;
(3).饱肚服用此药可增加吸收;
(4).此药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致嗜睡、眩晕等,故在服药期间尽量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等需要高度精神集中力的活动。
5.服药期间可能出视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adrenocortical insufficiency),需要时医医生会?个别病人处方适当剂量的皮质激素作补充。
6. 服药者如出现感染、创伤或其他疾病,应立即找医生诊治,以避免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㈤ 请教化疗药物顺铂的使用说明
[用法用量]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次20~30mg,或20mg/m2,溶于生理盐水20~30ml中静脉注射,或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连用5日为1周期,一般3~4周重复,可间断用药3~4个周期。大剂量:80~120mg/m2,每3周1次,同时注意水化,使患者尿量保持在2000~3000ml,也可加用甘露醇利尿。 胸腹腔注射:胸腔7~10日1次,每次30~60mg。腹腔每次100~160mg。 动脉注射:每次20~30ml,中由插管推注,连用5日为1周期,间隔3周可重复。动脉灌注主要用于头颈部肿瘤。 注意事项 使用 (1)在运用较大剂量(80~120mg/m2)时,必须同时进行水化和利尿。所谓水化疗法即水化、利快活与增加尿中氯量,以降低肾脏毒性的一种治疗方法。一般在大剂量DDP给药前先给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解1000ml加氯释后滴注。DDP用生理盐水200ml稀释后滴注。DDP给药前,一次给20%甘露醇125ml,DDP滴完后再用125ml,以达到利尿之目的。一般每日液体总量3000~4000ml ,输液从DDP给药前6~12小时开始,持续至DDP滴完后6小时为止;有的大剂量DDP一次给药,则连续输液3日,输液中根据尿量,每次给速尿40mg静脉冲入。 (2)为减轻毒副作用,用药期间尚应多饮水;用药前宜选用各类止吐药;同时备用肾上腺素、皮质激素、抗组织胺药,以便急救使用;用DDP后可肌肉注射安钠咖以巩固疗效。 (3)在用药前、中、手均应监测血、尿及肝肾功能。其停药指片为:白细胞<3.5x 109/L,血小板<75x 109/L持续性恶心,呕吐;早期肾脏毒性如尿中白细胞10、红细胞10、管型5/高倍视野以上者;血清肌酐>186~351mmol/L者;过敏反应;在用药过程中发现有肾病史、肾功能不良及患有中耳炎的患者。若血清肌酐、尿素氮、白细胞、血小板等恢复到正常水平,一般情况良好,则可重复用药。 (4)本品可减少BLM的肾排泄而增加其肺毒性;与氨基甙类抗生素合用可发生致命的肾衰,并可能加重耳的损害;抗级别织胺药、吩噻嗪类等可能会掩盖DDP的耳毒性。 (5)DDP在生理盐水中溶解较慢,可加温30℃左右振荡助溶,也可选用溶液制剂。
㈥ 请教,顺铂输液需要避光吗
顺铂是最敏感的蓝色区域的紫外线光,白色强光照射,应避免超过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