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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发布时间: 2021-05-07 14:01:02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包括哪些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
+(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
+(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
-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帐户内部转帐业务),如果借: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①与收回坏帐无关
②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支出支出)

+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帐款期初数-应付帐款期末数)
+(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
+(预付帐款期末数-预付帐款期初数)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
+库存商品盘亏损失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摊销的大修理费
-库存商品增加额中包含的分配进入的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工资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如果借: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存贷类),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果贷:应付帐款数、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
5、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期初数-期末数)+(应付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附:当存在“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时,注意期初、期末及计提数中是否包含“在建工程”的情况,按下式计算考虑计算关系。
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
=(期初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初数)
+(计提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计提数)
-(期末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末数)
当题目只给出本期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及福利,期初无在建工程的工资及福利时,公式为: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应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在建工程期初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中在建工程期末数)
※6、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消费费+营业税
+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罚款支出+保险费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
=短期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本金
※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及利息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现金-相关费用的净额
(包括灾害造成固定资产及长期资产损失收到的保险赔偿)
(如为负数,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1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上述投资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按实际办理该项事项支付的现金
(不包括固定资产借款利息资本化及融资租赁租赁费,其在筹资活动中反映)
※13、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期(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及手续费、佣金
1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发行股票债券收到的现金
-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
不能减去支付的审计、咨询费用,其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16、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
※17、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
(如现金捐赠)
※1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借款本金+债券本金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2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
=除上述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以外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赁租赁费)

望楼主采纳

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2. 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应该填哪些数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扣除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在填列这个项目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可以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为出发点。

(2)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反映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并不是企业本期实际的现金收入,在销售实现但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并记入“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科目。

(3)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

本期销售退回一般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借方反映,但本期销售退回有的已经支付了现金,有的尚未支付现金,在填列本项目时,应当考虑已支付现金的销售退回的因素。

(4)预收账款。

本期收到的预收账款有实际的现金流入,在填列本项目时,应当考虑本期预收账款的增减因素。

(5)核销的坏账损失。

本期核销的坏账损失是应收账款减少的因素,通常应收账款减少表明收回现金,但核销坏账减少的应收账款没有现金流入,在填列本项目时,还应考虑当期减去核销坏账损失而减少的应收账款的因素。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扩展阅读:

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如果题目给定的是报表数字时,则作减项处理,如果题目给定是账户(科目余额表)数字时,则不作处理。

由于报表中的应收账款金额是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即已经减去了计提的坏账准备了,而账户余额指的是应收账款余额,没有减去坏账准备的金额。

所以如果题目中给定的是报表数字(即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那么此时的应收账款金额中已经减去了坏账准备,即在计算“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中已经加上了应收账款的减少了。

但是计提的坏账准备借方是管理费用,不是现金类科目,即没有实际收到现金,应该减去的。如果是账户数字,即应收账款中不包括坏账准备的金额,即在计算“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所收到的现金”时没有加上计提坏账而减少的应收账款金额,所以也就不用处理了。

当期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如果题目给定的是报表数字时,则不作处理。如果题目给定的是账户(科目余额表)数字时,则作减项处理。

实际发生坏账的会计分录是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即如果给的是报表数字的,此会计分录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是没有影响的,所以在计算“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所收到的现金”时也就不必加上也不必减去了。

如果是账户数字的,即该会计分录中的贷方应收账款已经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少了,即在计算“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所收到的现金”时已经加上了该应收账款的减少,但是这笔分录的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即没有实际收到现金,所以是不应该加上的,故应该调减。

3. 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问题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计算公式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指净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如销售多余材料、代购代销等)(来自于利润表)
+(3)销项税发生额(业务中分析
+(4)(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期初金额-期末金额)
+(5)(预收账款期末金额-预收账款期初金额)(来自于资产负债表)
+(6)收回以前已经核销的坏账
-(7)应收的意外减少:
包括:实际发生坏账;应收票据贴现财务费用在借方部分;债务重组中对方以存货抵账;非货币性交易中涉及到应收账款的换出。
注意:上式的(4)中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内容不减去坏账准备,(6)、(7)两项从业务中分析

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包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怎么理解

例如:销售商品10000元,另外还有1700元的销项税,虽然主营业务收入做了10000元,但实际收到的款项为11700元,因此填写该项目时应填写11700元。

5. 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怎么计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本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2)前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本期收到的现金;(3)本期预收的商品款和劳务款等;(4)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5)本期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从本项目中扣除。

「提示」

第一,本项目包括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第二,销售材料、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计算方法: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不扣除坏账准备)+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由于收到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金额-本期发生的现金折扣-本期发生的票据贴现利息(不附追索权)+收到的带息票据的利息(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务费用)±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来源于网络

6. 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怎么计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生产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减少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或-)特殊调整业务。

7. 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如何计算

计算方法: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款项项目-本期由于收到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金额-本期发生的现金折扣-本期发生的票据贴现利息+收到的带息票据的利息±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怎么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净额-“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租金)”增加净额(依账面余额)+“预收帐款”增加净额+本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帐-“财务费用”中的“票据贴现”-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应付销售退回款”的增加净额。
公式说明:
1,“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利润表中的数据填列;,
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净额依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本期发生额填列。
3,“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增加净额,表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中有一部分并没有收到现金,故应予以扣除;,
4,“预收帐款”增加净额,表明本期收到的现金中有一部分不是本期销售实现的收入。但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在收付实现制下,只要本期收到现金,即确认为本期收入,故应将这一部分增加净额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中;
5,本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帐,与本期应收帐款的增减无关,但在收付实现制下,它也属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依据“坏帐核销备查登记簿”中“已核销坏帐收回”栏目数字填列;,
6,“票据贴现”并不增加企业的现金,而在前面的计算中是将“应收票据”的减少额全部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中的,故应予以冲减。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并不增加企业的现金,而在前面的计算中是将“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的减少额全部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中的,故应予以冲减。
7,“应付销售退回款”:如果存在销售退回,情况将变得较为复杂。销售退回一般都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即都减少本期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