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标准工资指的是什么
标准工资是《条例》中的重要概念,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报酬,是计算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病伤假期工资停工期间工资等的基数。
工资标准又称“工资率”。国家、部门(或者行业)、企业单位对职工规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具体工资数额。反映一定时期的生产技术发展状况和社会生产力的发雇水平,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可以按月、按日或者按小时规定工资数额,分别叫做月工资标准、日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
我国一般规定月工资标准,企业根据组织生产和计算工资的需要,可以把月工资标准换算成日工资示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确定合理的工资标准,关键是确定好最低的一级工资标准。一级工资标准是确定各级工资的基础,也是职工基本工资的起点。
标准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1)支付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2)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工资,还有额外补贴: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1)工资标准扩展阅读: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工资、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标准工资是计算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病伤假期工资停工期间工资等的基数。是加班工资等劳动权益的计算基数,所以,作为劳动者掌握什么是“标准工资”相当重要。
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
标准工资_网络
② 工资的标准计算方法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工资标准扩展阅读:
国家劳动法并没有规定一天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所以一天的工资标准应该是月工资/21.75。
③ 工资标准的标准
陕西省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月增加100元,以切实解决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
这是继今年7月1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一年内进行的第二次调整。调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
陕西省人社厅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提高低收入人员收入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5.5元、每月不低于9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小时提高到1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5.7元/小时提高到30元/小时。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4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将再次上调,去年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变成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对于不按规定支付薪金的,包括低于最低标准、拖欠工资、不支付应有的经济补偿等情况,应限期责令企业发放工资或补发差额;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11年4月1日起,深圳市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月调整到13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9.8元/小时调整到11.7元/小时。
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等于劳动者每个月拿到手的总工资收入,其中加班工资,还有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等均不属于最低工资范围。最低工资标准调上去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的计算基数也得跟着标准上调。 如果企业与职工在今年4月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1160元,不管其签订的是固定期、无固定期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4月1日以后再发放工资时都要按新标准来执行,调整到不低于1160元。
2011江苏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日宣布,从2011年2月1日起,上调该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180元,
上调幅度达18.75%。 山西省政府下发文件,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850元、二类780元、三类710元、四类640元,依次调整为980元、900元、820元、740元。新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行。
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山西省还对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5.63元、二类5.17元、三类4.71元、四类4.2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0.8元、二类9.9元、三类9元、四类8.1元。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也得到提高,现行的井下采掘人员、井下辅助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00元、1400元,分别调整为1800元、1600元。同时,相应提高井下采掘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0.35元、9.2元。
根据全省各地的经济发展和工资收入变动情况,介休市、河津市、孝义市、襄垣县、山阴县、沁源县、柳林县7个县(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一个类别,黎城县、文水县2个县(市、区)下调一个类别,其余县(市、区)类别不变。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大幅上调。其中,一、二、三档分别提高200元,四档提高170元。调整后,石家庄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达1100元。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标准将从7月1日起执行。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7月1日,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大幅上调,各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4.6%,其中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较以往增长了150元,达900元。今年,我省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且调整幅度比去年还大。 经山东省政府研究确定,山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至1100元,平均增幅为26%,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1] 33号
具体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分三个档次:
第一档:1100元/月,11.5元/小时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
淄博市: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
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第二档:950元/月,9.8元/小时
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
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枣庄市:市中区、滕州市。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潍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
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
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所辖县(区)。
莱芜市所辖区。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
第三档:800元/月,8.7元/小时
淄博市:沂源县、高青县。
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
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
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
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
德州市所辖县(市、区)。
聊城市所辖县(市、区)。
滨州市:沾化县、无棣县、阳信县、惠民县。
菏泽市所辖县(区)。
④ 国家基本工资标准是多少
对于你说的这个国家的基本工资的标准,这个好像来说每一个地区或是每一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了。
⑤ 工资标准多少钱
关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我国的相关法律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的,由地方规定来确定。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相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第八条: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⑥ 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按地区确定的,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根据《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部于1993年和1994年先后颁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提出了具体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最低工资制度实行统一管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助。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或至少一年调整一次。
⑦ 国家规定基本工资标准是多少
国家规定基本工资标准正常的情况下,这个规定跟你是什么单位?或者是你在什么岗位都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