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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

发布时间: 2021-05-11 11:43:10

A. 交通事故后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吗,那些方法

社保中是包含了医保的,很多人对医保的报销范围不太了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一连串的费用,主要有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在医保范围内报销医疗费吗?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以下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二、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B. 交通事故关于医药费的问题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看伤者情况和责任认定情况而定,如果你确定你是主责以上,从情感上积极配合伤者,有困难如实和家属进行协商,如果垫付记得保留相关证据,以后给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不能垫付了让家属先行垫付,等后续保险公司一起赔付。确实不行,不垫付了,等对方起诉你,连带保险公司一并起诉,如果真的到那一步,争取获得家属的谅解。

C.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3)交通事故医疗费扩展阅读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四,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3)交通事故医疗费扩展阅读来源:网络:交通事故赔偿

D. 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用保险怎么赔

医疗费用一万以内由
强制保险
全赔,超出一万按责任承担赔偿,理赔时应该提供医院的发票

E. 交通事故后的医药费由谁报销

肇事者。这是因为交通事故存在责任问题,参保人在事故中受伤入院,如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完全在对方,则参保人的医药费就应由对方负责,医保不予报销。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通常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在交通事故中本人承担一部分责任,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1、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交通事故本人全部责任,因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5)交通事故医疗费扩展阅读:

报销范围:

自费药,也就是在社保范围以外的药品,属于国家规定的甲类药乙类药以外的药品。其实,对于社保自费项目会不会纳入报销范围,在购买保单的时候,保险合同上早已约定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标准计算保险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医药费会依据社保标准进行核算,非社保用药(自费药)在最后赔偿时,保险公司会扣除,即保险公司是不赔自费药的。

实践中大部分法院都会判决自费药由双方当事人依据过错责任比例承担,即如果甲承担70%赔偿责任,乙自己承担30%,那么乙的超出社保用药范围的医药费部分,扣除交强险后,就由甲承担70%,乙承担30%。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医疗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肇事者

F.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医疗费用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的损害赔偿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何。

由此可见,对变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的损害赔偿,责任者只负责赔偿当事人的交通事萨刨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而对那些非必须的费用则不负责赔偿。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治疗费用是否“必须”,应由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审查确定,同时必须要有医院所开据的凭据;而对某些当事人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所发生的费用,交通事故责任者不负损害赔偿责任,而由伤者和残者自己承担。

对于那些在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当事人,则应按照治疗所必须的费用,由责任者一次性给付。这种情况主要是指那些伤情较重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经过一次手术或者一个阶段治疗无法使受伤者伤势痊愈,即使在结案后也必须再进行至少一次手术或者一个阶段的治疗才能使受伤者恢复健康,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既不影响当事人的治疗又能尽快结案,可以在结案时把结案后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提前给付当事人。比如,因严重脑外伤开颅手术的伤者,往往需要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术后休养,方能进行第二次植骨手术。又如,肢干骨严重骨折,经过固定复位手术后,还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摘取固定钢板等。这种情况下,为了不影响及时结案,又确保当事人不受经济损失。可以将第二次手术和今后治疗所必须的费用预先给付。

G. 交通事故受伤谁垫付医药费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垫付医药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也就是说,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关于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两种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1、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当场下达或者是10个工作日内下达。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做一系列的检验检测,如血液检测、车速检测等,并在最后一份检测报告出来后3日内作出最终的事故责任划分。

所以,一般所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